「甲級船員」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37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 / 2 頁
  1. 行政船員法 第2條 …七、海員:指受雇用人僱用,由船長指揮服務於船舶上之人員。八、甲級船員:指持有主管機關核發適任證書之航行員、輪機員、船舶電信人員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船員。九、乙級船員:指甲級船員以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船員。十、實習生:指上…
  2. 行政船員法 第25-2條 甲級船員、乙級船員、實習生、見習生及外國籍實習生上船服務,應向航政機關申請許可;其申請資格與程序、許可之廢止、僱用、職責、外國籍實習生之實習人數比率、航行應遵守事項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3.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12條 安全管理機構應以中文及甲級船員能溝通接受之工作語言,製作安全管理制度有關之文件資料。
  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54條 …室。但船舶總噸位未滿三千或非航行國際航線或短程國際航線者,得甲級船員一人一室,其他船員一人或二人一室。(二)客船之甲級船員一人或二人一室,其他船員不得超過四人一室。(三)特種用途船之甲級船員一人或二人一室,其他船員得超過…
  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7條 餐廳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甲級船員與乙級船員應有分別之餐廳。二、大小及設備應在正常情況下足供分配使用該廳全體船員同時使用。三、船舶總噸位在一萬以上者,每一船員所使用餐廳面積不得少於一平方公尺。四、餐廳位置應與臥室隔離,並儘…
  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8條 …以偵測收艙系統之效力。該設備並應於貨油控制室或其他負責油操作甲級船員易於接近之安全方便地點裝置遙讀設施。如係裝置收艙泵時,其偵測設備除應包括流量指示器、衝程計數器或轉數計三者之一外,並應包括在泵或同等設備吸入口與排出口接…
  7.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29條 …應使用機械、電力、電話或任何其他適當之直接聯絡裝置,俾值班之甲級船員能迅速與關閉該門之人員取得連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