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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3 頁- 行政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成立第一年,得由政府循預算程序撥款本基金之開辦費。二、用人單位繳納之研究發展費及產業訓儲費收入。三、受贈收入。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有關收入。
- 行政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所需費用支出。三、對用人單位或役男之申請、資格甄審、服勤督考、人員訪談、檢視制度執行與運作等行政及管理費用。四、延攬及獎助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支出。五、管理及總務支出。六、其他…
- 行政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第3條 …事之一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出境:一、機關或用人單位派遣:(一)赴國外從事與其業務相關之考察、會議、展覽、蒐集資料、學術交流等。(二)赴國外接受與其業務有關之訓練或進修。(三)代表國家出國參加各類競賽。二…
- 行政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服役期間申請出境,應由用人單位至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登錄申請,併同出境申請函(表)、證明文件及其中文譯本,於預定出境之日三個工作日前,於上述系統傳送主管機關審核並發給核准…
- 行政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第7條 …限。八、特殊事故:每次不得逾七日。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經用人單位遴派赴國外接受訓練、進修、蒐集資料或學術交流活動,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受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出境日數之限制。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累計之出境總…
- 行政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第11條 替代役役男出境逾返國規定期限,服勤單位或用人單位應即通報主管機關。
- 行政研發替代役研究發展費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產業訓儲費繳納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用人單位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六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或產業訓儲費,其繳納計算公式如附件一、二。依前項計算公式核算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或產業訓儲費金額及其金額調整時之實施日期,由主管機關辦理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 行政研發替代役研究發展費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產業訓儲費繳納標準 第3條 …業訓儲費。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經轉調或改服一般替代役致於用人單位之服役日數不足一月時,亦同。
- 行政研發替代役研究發展費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產業訓儲費繳納標準 第4條 研究發展費及產業訓儲費採預繳制,用人單位應於每月五日前向主管機關繳納。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3條 …大學校院、行政法人或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及民間產業機構(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從事科技、產業研究發展或技術工作。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5-1條 …訓儲替代役之申請與甄選程序、錄取方式、訓練進修、服勤、管理、用人單位轉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5-2條 …及專業訓練期間。二、第二階段:自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期滿,分發用人單位之日起,至第七條第一項所定替代役體位應服役期之日止。三、第三階段:自服滿第七條第一項所定替代役體位應服役期之日起,至同條第二項所定役期期滿之日止。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5-3條 …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之役男於接受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前,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契約,其契約內容應包括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之權利義務事項。前項書面契約,用人單位應於簽訂後十日內,送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6-1條 …用一般替代役之規定。第三階段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與用人單位間具僱傭關係,有關勞動條件及保險事項,依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辦理,不適用本條例規定;其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7條 …日數計算外,其餘期間以四分之一計算,折抵應服之役期。但分發至用人單位之服役期間未滿一年者,該階段期間不予計算折抵。完成警察人員養成教育且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於接受一般替代役基礎訓練後,三年內未能分發任用或分發後未…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11條 …訓儲替代役者之回役,得由主管機關指定其類(役)別及服勤單位或用人單位。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第六款規定停役,得經主管機關審查實際情形,核定免予回役;免予回役之要件,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18-1條 用人單位應依業務需要,訂定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工作時間、請假、休假、出差、加班、激勵措施及考核等事項之服勤管理規定,送主管機關備查;其服勤管理規定違反依第五條之一第二項所定辦法者,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正。用人單…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24條 …任,除役後亦同。四、遵守主管機關、需用機關與其所屬服勤單位及用人單位所定之服勤管理規定及命令。五、服役期間不得從事兼職、兼差及其他營利行為。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55-2條 …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資格,改服一般替代役,補足應服役期:一、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施暴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二、違反服勤管理規定,情節重大。三、故意耗用物品或洩漏機密資料,致用人單位受有損害。四、私自經營與用人單位相關之事業。五…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55-3條 主管機關得對用人單位實施督導考核。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予糾正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原分配員額、限制其申請之員額或於一定期間內不得提出申請:一、未依第五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訂定書面契約送主管…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55-4條 用人單位違反其依第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所訂定之服勤管理規定,致役男權益受損,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60-1條 用人單位應於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之第二階段服役期間,按月向主管機關繳納研究發展費或產業訓儲費,為下列各款之運用:一、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服役期間之薪俸、主副食費、住宿及交通津貼、保險、撫…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60-2條 …十一條第四款及第五十條所定需用機關或服勤單位應辦理之事項,於用人單位準用之。
- 行政替代役役籍管理辦法 第4條 …訓練期間之役籍資料由訓練單位管理;服勤期間之役籍資料由服勤或用人單位管理。但服勤或用人單位管理確有困難時,得由主管機關指定役籍管理單位。三、替代役服役期滿退役者,役別為替代役備役,備役期間之役籍資料由戶籍地公所管理。四、…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37條 …機構得指派其至政府機關(構)或合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以下合稱用人單位)從事臨時工作:一、於求職登記日起十四日內未能推介就業。二、有正當理由無法接受推介工作。前項所稱正當理由,指工作報酬未達原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或工作地點…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38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用人單位所提之臨時工作計畫申請,經審查核定後,用人單位始得接受推介執行計畫。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39條 失業被保險人依第三十七條規定從事臨時工作期間,用人單位應為失業被保險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臨時工作津貼。用人單位申請前項津貼,應備下列文件:一、執行臨時工作計畫之派工紀錄及領取津貼者之出勤紀錄表。二、經費印領清冊。三、…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41條 …期以八小時為限,請假期間,津貼照給。第一項人員之請假事宜,依用人單位規定辦理;用人單位未規定者,參照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勞工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日數及第一項求職假,應計入臨時工作期間。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42條 …業服務機構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員,實地查核臨時工作計畫執行情形。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終止其計畫:一、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者。二、未依第三十八條臨時工作計畫書及相關規定執行,經書面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43條 臨時工作計畫終止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指派該人員至其他用人單位從事臨時工作,並發給臨時工作津貼。前項工作期間,應與原從事之臨時工作期間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