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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3條 酒產製工廠之製造作業場所樓地板面積應達五十平方公尺以上。但在依都市計畫劃定為工業區或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物用地內設廠者,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相關規定辦理。前項製造作業場所包括原材料處理、製造、加工、調配、分裝、包裝…
  2.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4條 酒產製工廠之廠區環境,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廠區內應築有通暢之排水溝,空地應鋪設混凝土、柏油或予以綠化,不得有塵土飛揚,環境應隨時保持清潔。二、排水系統應經常清理,保持暢通,不得有異味。三、廠區內附設之餐廳、販賣處或員工宿…
  3.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5條 酒產製工廠之建築與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牆壁與支柱:原料處理場、加工或調理場等建築物之牆壁與支柱面應為白色或淺色,其表面應平滑無裂縫並經常保持清潔。二、地面:製造作業場所建築物之地面,應採非吸收性、不透水且耐酸鹼、耐…
  4.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6條 酒產製工廠之設備、用具,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酒品在製造過程中可能接觸酒品之容器、器具及有關酒品製造之設備,不可使用鉛、銅(啤酒類之糖化設備暨蒸餾酒類之蒸餾設備除外)及有釋放有毒物質之虞之物品。二、廠內各種酒品製造之設備應…
  5.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7條 酒產製工廠之廠區應視需要設置驗收區、冷藏(凍)庫、原材料倉庫、原料處理區、蒸煮區、冷卻區、液化區、糖化區、製麴區、發酵區、蒸餾區、儲酒區、加工調理區、內包裝容器洗滌區、內包裝區、外包裝區、成品倉庫、更衣室、試驗(檢驗)室…
  6.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8條 酒產製工廠應具備下列基本生產設備:一、發酵槽(桶)、浸漬槽(桶)或調和槽(桶)。二、貯存槽(桶)。三、充填包裝設備。四、燈光透視檢查設備或液位及異物檢測設施。五、批號印刷設備。除前項規定之設備外,視實際製程應具備下列設備…
  7.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9條 酒產製工廠為供例行之品管檢驗及判定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之衛生品質,應具有下列基本檢驗設備:一、溫度計。二、pH測定計或測試紙。三、酒精度計(最小刻度需至零點二度以下)。四、酒精蒸餾設備。五、滴定設備。六、容量及重量檢查設備…
  8.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3條 …管之證明文件。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檢附之文件。申請產製酒精類者,除前項應檢附之文件外,應另檢附經工廠所在地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第一項所定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於免辦工廠登記之申請酒製造業者設立許可者,得…
  9.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9條 …資金來源運用等項目,並符合下列規定:一、機械設備:應符合菸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之規定,並足敷預計年產量使用。二、各產品種類製造流程:應符合本法施行細則菸酒之分類規定。三、工廠廠房設備比例配置圖:應符合菸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之…
  10.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13條 …已取得設立許可之其他菸酒製造業者同址。二、免辦理工廠登記之酒產製工廠逾一處。三、檢附之生產及營運計畫表,所載內容不符規範或不足以實現其營運計畫。四、申請設立許可及變更應具備之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經通知限期補正,屆…
  11. 行政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 第5條 …請換發或補發許可執照之證照費。三、菸酒製造業者停工或無法繼續產製菸酒期間之許可年費。符合前項第三款情事之業者,得申請自事實發生之當月起,按未營業之月數比率,退還已繳納之許可年費。
  12.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條 …驗、實驗研究、能源、製酒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用途為限。產製或進口供製酒之未變性酒精,以符合國家標準之食用酒精為限。有關未變性酒精之販賣登記、購買用途證明、變性、變性劑添加、進銷存量陳報、倉儲地點及其他有關產製、進口…
  13.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5條 本法所稱菸酒業者,為下列三種:一、菸酒製造業者:指經營菸酒產製之業者。二、菸酒進口業者:指經營菸酒進口之業者。三、菸酒販賣業者:指經營菸酒批發或零售之業者。本法所定產製,包括製造、分裝等有關行為。
  14.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6條 …菸、私酒,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未依本法取得許可執照而產製之菸酒。二、未依本法取得許可執照而輸入之菸酒。三、菸酒製造業者於許可執照所載工廠所在地以外場所產製之菸酒。四、已依本法取得許可執照而輸入未向海關申報,或匿報…
  15.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7條 …油之最高含量之菸。二、以符合國家標準之食用酒精以外之酒精類所產製之酒。三、不符衛生標準之酒。
  16.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0條 …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執照,於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產製及營業。申請菸酒製造業者設立許可及核發許可執照之程序、應檢附之文件、廢止設立許可之事由、許可執照之核發、補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華…
  17.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1條 …量並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一定數量,亦不得從事酒類之受託產製及分裝銷售。依前項規定申請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應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領得許可執照者,始得產製及營業;其申請設立許可應具…
  18.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4條 …在地及工廠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派員勘查其有無違法產製菸酒情事,並依其申報之生產及營運計畫表,檢查所列機械設備等是否屬實。
  19.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5條 …酒業務。二、工廠登記經撤銷或廢止,或經主管機關查核其已無菸酒產製事實。
  20.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7條 …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良好衛生標準。菸酒產製工廠之建築及設備,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及工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設廠標準。
  21.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8條 依第十一條設立及未取得菸酒製造業許可執照者,不得受託產製菸酒。
  22.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1條 …料。五、尼古丁及焦油含量。六、有害健康之警示。七、有效日期或產製日期,標示產製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菸品容器及其外包裝之標示,不得有不實或使人誤信之情事。前二項標示規定,菸害防制法…
  23.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2條 …項規定辦理分裝銷售者,並應加註分裝之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六、產製批號。七、容量。八、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七以下之酒或酒盛裝容器為塑膠材質或紙質者,應標示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標示裝瓶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九、「飲酒過量,有害…
  24.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1條 …在地、負責人姓名、劣菸或劣酒品牌名稱、違法情節及禁止該菸酒之產製、輸入、販賣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並命菸酒製造業者或菸酒進口業者限期予以回收及銷毀;菸酒批發業者及菸酒零售業者並應配合回收及銷毀。前二項劣菸、劣酒之回收、銷毀…
  25.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4條 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沒收或沒入之菸、酒與供產製菸、酒所用之原料、半成品、器具及酒類容器,得予以銷毀、標售、標售後再出口、捐贈或供學術機構研究或試驗。
  26.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5條 產製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
  27.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7條 產製或輸入劣菸或第七條第三款之劣酒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六千萬元為限。前項劣菸、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
  28.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50條 …者,按次處罰,並沒入違規之菸酒。菸酒製造業者,未經授權同意將產製之菸酒標示為他人菸酒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違規之菸酒。販賣、轉讓或意圖販賣、轉讓而陳列或貯放不符本法標示規定之菸酒,沒入違規之菸酒。
  29.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53條 …點之規定。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年產量超過一定數量、受託產製或分裝銷售酒類。三、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良好衛生標準。
  30.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57條 依本法查獲之私菸、私酒及供產製私菸、私酒之原料、半成品、器具及酒類容器,沒收或沒入之。依本法查獲之劣菸、劣酒,沒收或沒入之。以符合國家標準之食用酒精以外之酒精類產品為製酒原料,或製菸酒原料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