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保護少年之人」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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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51條 …以相當輔導。少年保護官因執行前項職務,應與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為必要之洽商。少年法院得依少年保護官之意見,將少年交付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慈善團體、少年之最近親屬或其他適當之人保護管束,受少年保護官之指導。
  2.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55條 …得檢具事證,聲請少年法院免除其執行。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認保護管束之執行有前項情形時,得請求少年保護官為前項之聲請,除顯無理由外,少年保護官不得拒絕。少年在保護管束執行期間,違反應遵守之事項,不服從勸…
  3.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55-2條 …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當措施之處所、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得檢具事證,聲請少年法院免除其執行。安置輔導期滿,少年保護官、負責安置輔導之福利、教養機構、醫療機構、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當措施之處所、少…
  4.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55-3條 …款、第三款之處分,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福利、教養機構、醫療機構、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當措施之處所,得聲請少年法院核發勸導書,經勸導無效者,各該聲請人得聲請少年法院裁定留置少年…
  5.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61條 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輔佐人,對於少年法院所為下列之裁定有不服者,得提起抗告。但輔佐人提起抗告,不得與選任人明示之意思相反:一、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交付少年調查官為適當輔導之裁定。二、第二十六條第一…
  6.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64-1條 …,認為應不付保護處分者,少年保護官、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輔佐人得聲請為保護處分之少年法院重新審理︰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並足以影響裁定之結果者。二、因發見確實之新證據,足認受保護處分之少年,應不付保…
  7.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73條 …條但書之規定,於審判不公開時準用之。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請求公開審判者,除有法定不得公開之原因外,法院不得拒絕。
  8.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83-1條 …依其年齡及身心發展程度衡酌其意見;必要時得聽取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之意見。少年之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之塗銷、利用、保存、提供、統計及研究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9.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83-3條 …少年調查官或少年保護官聲請;裁定前,應予少年、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不在此限。對於第一項裁定,得提起抗告,並準用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四條之規定。驅逐出境…
  10. 司法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2條 …事件移送少年法院(庭)處理時,應將該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電話號碼,及少年觸犯刑罰法律或虞犯之事實、證據,分別詳為記載,並附具該少年之素行調查表,…
  11.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條 …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定以外之槍砲、彈藥、刀械等危險器械。二、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指少年之親屬、家長、家屬、師長、雇主等,具有長期性或繼續性,且於少年法院、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處理少年事件時,得保護少年之人。三、其他適當之…
  12.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4條 …條之移送或請求,應表明下列事項:一、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姓名、住居所、電話號碼,少年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民身分證字號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二、少年觸犯刑罰法律或有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各目之事…
  13.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12條 …輔佐人應依少年年齡及心智成熟程度,以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所能理解之適當方式,告知進行之程序、情形及結果。
  14.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13條 …之處遇方案、可連結或轉介之資源,以及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之意願。三、進行親職教育或親子關係輔導與修復、心理諮商或心理輔導、其他醫療行為之可能性或必要性;進行之適當方式、時間或場所。四、本法第二十六條第…
  15.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1條 …要或有礙難情事者外,應進行訪視;須與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其他關係人談話時,得以通知書傳喚到場會談。為前項訪視或會談時,得錄音及製作筆錄;筆錄由陳述人簽名或按指印。少年調查官於必要時,得以電話或其他科…
  16.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2條 詢(訊)問少年前,應通知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他適當之人到場。但有急迫情況者,不在此限。前項通知,得以書面、電話、傳真、資訊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並應留存紀錄,以備查考。
  17.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3條 詢(訊)問少年時,應由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他適當之人陪同在場。但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有急迫情形者,不在此限。前項情形,應注意保障少年得自由表示其意見。
  18.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7條 …年調查官提出之處遇意見之建議,經徵詢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輔佐人之同意,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並當場宣示主文及認定之事實者,得僅由書記官記載於筆錄,不另作裁定書;認定之事實與報告、移送…
  19.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8條 …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各款之處分,得通知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到場。少年調查官執行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處分時,得於必要時通知受轉介之福利、教養機構、醫療機構、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當措施之處所之…
  20.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31條 …院審酌個案情節、少年及被害人之身心狀況、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輔佐人之意見,認有必要時,得令少年在場,並得利用遮蔽設備,將少年與到場之人適當隔離。受訊問人就第一項至第三項筆錄中,關於其陳述之部分,得請求朗…
  21.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32條 …為之,並由書記官記明筆錄。其經到場之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同意者,得即時開始審理。前項即時開始審理情形,於少年之輔佐人聲請檢閱卷宗及證物時,少年法院應另行指定審理期日。
  22.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33條 …前條規定即時開始審理者。二、經到場之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同意進行審理者。
  23.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36條 …撤銷保護管束或安置輔導之處分前,應予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24.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39條 審理期日,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少年法院認為應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或少年已滿二十歲而應依本法第四十條前段裁定之事件,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審理及裁定。
  25.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42條 …調查官、書記官、到場通譯之姓名。三、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輔佐人或其他在場之人之姓名。四、少年不出庭者,其事由。五、訊問證人、鑑定人或其他關係人事項。六、少年調查官、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
  26. 行政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曝險行為有關物品辦法 第8條 …發還。前項第二款情形,應受發還人為少年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他適當之人陪同在場,始能發還。
  27. 司法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 第6條 …辦理時,得以適當方式說明可能之影響,使少年、少年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有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之機會,並依少年之年齡及身心發展程度權衡其意見。
  28. 司法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 第19條 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認有第十六條各款情形之一,而其應塗銷之少年前案資料尚未塗銷者,得請少年法院塗銷之,少年法院應儘速調卷查明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