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下水道系統」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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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水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第2條 …關核定設置之規模辦理。但主管機關尚未核定設置規模者,依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申請之廢(污)水產生每日最大量,認定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規模,收取審查費。
  2. 行政水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第3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同時提出數項申請審查項目者,其應繳納審查費應依審查項目分別計算,合併繳費。但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及展延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合併審查,其審查費僅依其中最高者計費:一、與…
  3. 行政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第2條 …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委託專業機構執行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以下簡稱水污染防治費)之收取、通知、審查、查核、核定、查帳、清查收費對象、結算、停徵、催繳、處分、移送行政執行及其他有關事宜。
  4. 行政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第3條 水污染防治費之徵收對象如下:一、事業。二、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含石油化學專業區、科學園區、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科技產業園區、產業園區及其他工業區等)。三、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5. 行政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第22條 …納水污染防治費:一、事業排放之廢(污)水,全量納入專用或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情形。前項第一款未全量納入專用或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者,應就其未納入且排放於地面水體之廢(污)水,繳納水污染防治費。全量…
  6. 行政海洋放流管線放流水標準 第2條 …廢(污)水以海洋放流管線(以下簡稱海放管)排放於海洋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
  7. 行政海洋放流管線放流水標準 第3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以海放管排放廢(污)水於海洋者,應符合附表一及附表二規定限值。
  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條 …置廢(污)水處理設施。二、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三、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四、委託處理。五、設置管線排放於海洋。六、受託處理。七、貯留廢(污)水。八、稀釋廢(污)水。九、回收使用廢(污)水。十、逕流廢水污染削減措施。十…
  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4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附表一所列之特定、一般及簡要三類對象申請水措計畫或許可證(文件),並依其採行之水措方法,依附表二規定,申請許可證(文件)。
  1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5條 …文件),開始營運產生廢(污)水之期間。前項事業廢(污)水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以下簡稱納管),且無排放於地面水體者,申請審查水措計畫之程序分為設立階段及營運階段。各階段所指期間如下:一、設立階段:指辦理水措之規劃、設計,至…
  11.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6條 …施工期間產生之廢(污)水,依下水道管理機關(構)規定,應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者,於施工時,應向核發機關報備,該施工期間免辦理核准文件之登記。污水下水道系統及非應先檢具水措計畫之事業,於營運前階段,應檢具申請書,送核發機關審…
  1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7條 …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前。二、納管事業於取得核准同意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文件(以下簡稱同意納管文件)後,未取得聯接使用證明前。三、簽定廢(污)水委託處理契約前。四、設置海洋放流管線前。五、設置貯留設施前。六、設置稀釋設…
  1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11條 …置完成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前。二、部分廢(污)水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者,取得聯接使用證明後,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前。三、廢(污)水委託處理契約簽訂後,委託處理前。四、貯留設施設置完成後,廢(污)水貯留前。五、稀釋設施…
  1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12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申請許可證(文件)審查時,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附表四規定之文件。
  15.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13條 …於試車期間屆滿前,提功能測試報告送核發機關審查。但下列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得以功能測試檢測當日之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替代之(以下簡稱簡易功能測試者):一、附表一所列一般對象(二)。二、附表一所列簡要對象。三、附表二所列應…
  16.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15條 …產或服務規模、廢(污)水產生量及其有關之原料名稱及用量。二、污水下水道系統應包含納管用戶類別、家數及廢(污)水量。
  17.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16條 …事項,主管機關應按其違反情節,分別依本法相關規定處分。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經主管機關令停止試車者,應重新提出試車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試車,其試車期間重新起算。但原核准之試車計畫書內容未涉及第十三條第二項但書規定…
  1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17條 …包含:製程操作單位、處理程序操作單位、取樣單位、檢測單位。但污水下水道系統不包含製程操作單位。屬應經技師簽證者,簽證技師應共同參與。六、有二股廢(污)水水源或二套以上之廢(污)水處理設施者,應就各股水源或各套設施分別進行…
  1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18條 …許可證(文件)應登記事項如下:一、核准日期、字號。二、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名稱、業別。三、負責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四、地址或座落位置。五、許可水措方法及有效期間。六、許可事項。
  2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0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辦理變更許可證(文件)時,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與變更有關之文件及申請資料確認書,送核發機關審查。納管事業且無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辦理變更水措計畫時,亦同。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停工(業)或令限期…
  21.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1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變更下列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向核發機關辦理變更:一、基本資料。二、廢(污)水水量、污泥量之計測設施、計量方式及其校正維護方法。三、除中央主管機關依…
  2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2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變更前條以外之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應於變更前,送核發機關審查,經核准後,始得變更。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且取得排放許可證(文件)者,其變更涉及廢(污)水處理設…
  2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3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變更許可證(文件)涉及工程改善、功能測試者,其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及程序如下:一、涉及工程改善者,應同時檢具規劃設計及運轉測試內容之水措工程計畫書,送核發機關審查。二、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核發機關同意…
  2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4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屬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不足,經主管機關令限期改善,依規定提送改善計畫書,涉及工程改善、功能測試,應辦理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之變更者,其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及程序如下:一、改善計畫書經…
  25.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5條 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設有聯合污水處理廠者,其處理量超過原許可核准量時,不得再新增納管廢(污)水量,並應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完成改善及辦理變更。
  26.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6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有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檢附申請日前三十日內之功能測試合格報告,辦理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文件)變更:一、經主管機關查獲繞流排放之情事。二、操作參數異常。三、水質水量平…
  27.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8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規劃以試驗提升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之技術或措施者,得於試驗前檢具廢(污)水處理技術試驗計畫書(以下簡稱試驗計畫書),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後,依備查內容及期間執行試驗。前項試驗計畫書內容,…
  2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9條 …(市)主管機關應按其違反情節,分別依本法相關規定處分。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命停止試驗,或試驗期間已屆滿且未申請延長期限者,應依規定期限移除試驗設施及管線。有重新執行試驗之必要者,應重新檢具試驗計…
  2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30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試驗期間有取消試驗必要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取消試驗原因、取消試驗日期及移除試驗設施及管線之期限;該期限為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後之翌日起三十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未能於第…
  3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31條 …過五年。但許可證(文件)或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有效期間內,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展延之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三年,於展延後之有效期間內依本辦法辦理變更者,不適用第二十條第四項有效期間重新起算之規定:一、違反本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