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燃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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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核子燃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 第20條 核子燃料之運作涉及運送作業時,應依第四條至第九條規定辦理。核子燃料之運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託運人應填具申請書,報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得免檢附運送計畫及安全管制計畫,並免依第六條至第九條及第十八條之規定辦理:一、鈾-二三…
  2. 行政輻射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3條 …。三、放射性物料:依核子原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第三條及第八條、核子燃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第三條及第十三條,或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二條至第五條規定辦理。
  3. 行政原子能設備進口關稅減免辦法 第2條 …業機構進口原子能科學與技術研究發展所需之設備,包括核子原料、核子燃料或放射性物質,免徵關稅。
  4. 行政原子能設備進口關稅減免辦法 第3條 事業機構進口探勘開採核子原料及提煉生產核子燃料或放射性物質所需之設備,免徵關稅。
  5. 行政原子能設備進口關稅減免辦法 第4條 事業機構進口原子能發電有關設備,包括核子原料、核子燃料或放射性物質,免徵關稅。
  6.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物之獨立減容、處理、包裝、運輸、中期貯存及最終處置。二、用過核子燃料再處理。三、用過核子燃料或其再處理所產生放射性廢棄物之包裝、運輸、中期貯存及最終處置。四、核能後端營運期間之核子保防及保安作為。五、核能發電有關核子設施…
  7.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本基金尚未動用餘額,得貸予設有核能發電廠之發電業支應核子燃料營運或電源開發之用;其個案貸款額度及累積貸款額度應按季彙報本部備查。
  8. 行政能源管理法 第2條 …生能源。二、天然氣。三、石油及其產品。四、煤炭及其產品。五、核子燃料。六、電能。七、熱能。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能源者。
  9.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7條 …屬放射性物質者,應符合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如裝運照射過之核子燃料、鈽與高放射性廢棄物時,並應符合船舶安全載運包裝形式之照射過核子燃料、鈽與高放射性廢棄物國際章程。
  10.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組織條例 第2條 …安全及輻射防護之研究發展。二、核子反應器技術之研究發展。三、核子燃料及材料之研究發展。四、原子能資源開發技術之研究發展。五、放射化學及核子化學之研究發展。六、原子能在醫療、農業、工業及生命科學之應用。七、放射性待處理物料…
  11.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組織條例 第3條 本所設綜合計畫組、核子工程組、核子燃料及材料組、同位素應用組、物理組、化學組、化學工程組、核能儀器組、工程技術及設施運轉組、保健物理組、分析組十一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12.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2條 …核種或含有其衰變後產生的放射性核種之物質。但不包括核子原料及核子燃料。二、活度:指一定量之放射性核種在某一時間內發生之自發衰變數目。三、活度濃度:指單位質量之活度。四、活度濃度指數:指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以下簡稱衍…
  13.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7條 除役期間,核子燃料全部移出核子反應器設施前,操作核子反應器或用過燃料池之控制裝置者,應領有運轉人員執照;其人員執照管理及健康檢查,依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及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健康檢查實施辦法之規定。經營者依除役機…
  14.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8條 除役期間核子燃料全部移出核子反應器設施前,經營者應依運轉期間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及運轉技術規範執行。經營者得修正前項報告及規範,報請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執行。
  15.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9條 除役期間核子燃料全部移出核子反應器前,經營者應聘請監查機構擔任監查工作。前項監查機構之認可及監查工作之範圍,準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監查工作範圍及監查機構認可辦法之規定辦理。
  16.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收費標準 第7條 動力用核子反應器設施核子燃料檢查費,每年每機組新臺幣二百萬元。前項收費,自核子反應器設施初次裝填核子燃料之日起,至運轉執照期限屆滿之日止,按日曆年逐年收取;未滿一年者,依實際日數比例計算之。依本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換發運轉…
  17.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收費標準 第11條 …起,至除役完成日止,每年每機組收取新臺幣四百二十五萬元。二、核子燃料安全維持檢查費:自運轉執照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核子燃料全部移出核子反應器及用過燃料池之日止,每年每機組收費如下:(一)核子反應器及用過燃料池均置有核子燃…
  18.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收費標準 第15條 本標準規定之建廠檢查費、運轉檢查費、核子燃料檢查費、除役檢查費應於每年三月底前繳納。其餘各項規費,應於提出申請時繳納。
  19.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核子反應器:指裝填有核子燃料,而能發生可控制之原子核分裂自續連鎖反應之裝置。二、核子反應器設施:指核子反應器與其相關附屬廠房及設備。三、研究用核子反應器:以教學、研究或實驗為主要任務之核子反應器。四…
  20.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6條 …分析報告、興建期間之檢查改善結果及系統功能試驗合格,不得裝填核子燃料。裝填核子燃料後,非經主管機關審核其功率試驗合格,並發給運轉執照,不得正式運轉。前項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為四十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於執照有效…
  21.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8條 核子反應器設施因換裝核子燃料、機組大修或異常事件停止運轉,主管機關得訂定辦法管制其再起動。
  22.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29條 …場作業、運轉或限載運轉: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裝填核子燃料或運轉。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僱用未領有合格執照人員操作或無執照而擅自操作核子反應器。三、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而有危害公眾健康與安全或環境生態之…
  23. 行政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第2條 …以引起輻射危害之事故。二、核子反應器設施:指裝填有適當安排之核子燃料,而能發生可控制之原子核分裂自續連鎖反應之裝置及其相關附屬廠房與設備;同一經營者在同一廠址所設數個核子反應器設施,視為一核子反應器設施。三、研究用核子反…
  24. 行政核子保防作業辦法 第2條 …:(一)研究用、動力用或其他核子反應器設施。(二)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用過核子燃料之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設施。(三)任何存有一有效公斤以上核子保防物料之場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25. 行政核子保防作業辦法 第4條 …、廢棄、轉讓、租借或設定質權,應依核子原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或核子燃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26.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2條 本法所稱核子燃料,指能由原子核分裂之自續連鎖反應而產生能量之物料。
  27.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3條 本法所稱放射性產物或廢料,指在生產或使用核子燃料過程中所產生之放射性物料或在是項過程中因受輻射而變成放射性之物料。但不包括最後製造過程及製造完成可用於科學、醫學、農業、商業或工業用途之放射性同位素及其所產生之廢料。
  28.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4條 本法所稱核子反應器,指裝填有適當安排之核子燃料,而能發生可控制之原子核分裂自續連鎖反應之裝置。
  29.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5條 本法所稱核子物料如下:一、天然鈾及耗乏鈾以外之核子燃料,在核子反應器之外單獨或合併其他物料,能引起原子核分裂之自續連鎖反應而產生能量者。二、放射性產物或廢料。
  30.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6條 …推進或其他用途之核子反應器。二、生產核子物料之設施,包括用過核子燃料再處理設施。三、專營處理、貯存或處置核子物料之設施。同一經營者在同一場地所設數核子設施,視為一核子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