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事業」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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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10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訂定各項獎勵或輔導措施,以協助公民營企業及文化創意事業,將創意成果及文化創意資產,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運用。
  2.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11條 為培育文化創意事業人才,政府應充分開發、運用文化創意人力資源,整合各種教學與研究資源,鼓勵文化創意產業進行產官學合作研究及人才培訓。政府得協助地方政府、大專校院及文化創意事業充實文化創意人才,並鼓勵其建置文化創意產業相關…
  3.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就下列事項,對文化創意事業給予適當之協助、獎勵或補助:一、法人化及相關稅籍登記。二、產品或服務之創作或研究發展。三、創業育成。四、健全經紀人制度。五、無形資產流通運用。六、提升經營管理能力…
  4.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15條 為發展本國文化創意產業,政府應鼓勵文化創意事業以優惠之價格提供原創產品或服務;其價差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之。前項原創產品或服務範圍之認定與補助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5.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16條 …助民間提供適當空間,設置各類型創作、育成、展演等設施,以提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前項獎勵或補助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6.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19條 …管機關應協調相關政府機關(構)、金融機構、信用保證機構,建立文化創意事業投資、融資與信用保證機制,並提供優惠措施引導民間資金投入,以協助各經營階段之文化創意事業取得所需資金。政府應鼓勵企業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促成跨領域經營…
  7.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20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鼓勵文化創意事業建立自有品牌,並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得協調各駐外機構,協助文化創意事業塑造國際品牌形象,參加知名國際展演、競賽、博覽會、文化藝術節慶等活動,並提供相關國際市場拓展及推廣銷售之協助。
  8.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22條 政府機關為協助文化創意事業設置藝文創作者培育、輔助及展演場所所需公有非公用不動產,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動產管理機關得逕予出租,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相關出租方式之限制。
  9.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25條 …意聚落,並優先輔導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進駐,透過群聚效益促進文化創意事業發展。
  10.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26條 …費用或損失,不受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限制:一、購買由國內文化創意事業原創之產品或服務,並經由學校、機關、團體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二、偏遠地區舉辦之文化創意活動。三、捐贈文化創意事業成立育成中心。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
  11.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27-1條 …之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符合一定範圍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文化創意事業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成為該文化創意事業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之記名股東或合夥人達二年者,得以其取得該文化創意事業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股份或出資額之價款百分…
  12.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28條 文化創意事業自國外輸入自用之機器、設備,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證明屬實,並經經濟部專案認定國內尚未製造者,免徵進口稅捐。
  13. 行政文化部獎勵出資獎助文化藝術事業者辦法 第3條 …育文化藝術之人才。五、設置、提供或改善文化藝術設施、場地,供文化創意事業、不特定團體、個人創作、展演、排練之用。六、購買文化藝術、展演票券,提供不特定團體、個人觀賞。七、鼓勵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辦理公共藝術,營造美學環境。…
  14.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 …下:一、投資人:指以現金投資於經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核定之文化創意事業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專案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不包括第三條第二項所定創業投資事業之營利事業股東或合夥人,或其他公司、有限合夥事業之營利事業股東或合夥…
  15.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現金投資於本部核定之文化創意事業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專案,成為其投資人且投資期間達二年者,得以其投資金額百分之二十,自有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年度起,按投資年度順序,依序於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
  16.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適用前條第一項之文化創意事業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專案,指於本辦法施行後創立、增資擴充,或簽訂專案投資協議書,從事專屬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之我國原生文化內容智慧財產開發、產製或流通核心功能業務符合一定範圍(如附表)者。…
  17.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六月一日以前,依下列規定期限,向本部申請核定為第三條第一項之文化創意事業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專案,同時申請核定投資計畫;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一、申請人為文化創意事業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一)屬創立者,自其設立登記之次日…
  18.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辦法 第7條 …合稱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一、申請人為文化創意事業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一)本部投資計畫核定函影本。(二)議決創立或增資擴充之會議紀錄、同意書影本或相關證明資料。(三)創立或增資擴充前、後之登記資料…
  19.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辦法 第13條 …銷、廢止或變更原投資計畫核定函或完成證明核發函。經本部核定之文化創意事業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專案之股東、合夥人或專案投資人,及創業投資事業之營利事業股東或合夥人與申請人相互間,如有藉投資資金或其他虛偽之安排,不當為他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