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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10 頁-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7條 放射性物質之包裝,依外表面游離輻射劑量率之許可限度,分為左列三類:一、第一類:包裝所生之游離輻射劑量率,於運送期間內,在該包裝之外表面任何一點,不超過每小時○.五毫侖琴或其等值數。二、第二類:(一)包裝所生之游離輻射劑量…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6條 …易燃固體或物質。三、火藥庫之船艙或艙區內,不得裝載毒性物質,放射性物質或雜項危險物質。四、火藥庫之船艙或艙區及其直上之甲板部分,不得裝載腐蝕性物質。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7條 裝運危險品屬放射性物質者,應符合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如裝運照射過之核子燃料、鈽與高放射性廢棄物時,並應符合船舶安全載運包裝形式之照射過核子燃料、鈽與高放射性廢棄物國際章程。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2條 …限。三、裝載有棉花之船艙或艙區不得裝載腐蝕性物質、毒性物質、放射性物質等危險品。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3條 …有機過氧化物。六、第六類:毒性物質、傳染性物質。七、第七類:放射性物質。八、第八類:腐蝕性物質。九、第九類:其他危險物品。前項危險物品之分類基準,依技術規範之規定。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13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於航空器上裝載危險物品包裝件或裝有放射性物質之貨櫃時,應依技術規範之規定辦理。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檢查及確認危險物品包裝件或裝有放射性物質之貨櫃,於裝入航空器或貨運盤櫃前,無滲漏或破損之情形,始得裝…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14條 …致之危害性污染,應即予清除。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不在此限。受放射性物質污染之航空器,應即停止營運並接受檢查;經檢查符合技術規範及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之污染限值以下者,始得恢復營運。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16條 …裝件不得裝載於航空器內相鄰位置或滲漏時會產生相互反應之位置。放射性物質包裝件裝載於航空器上時,應依技術規範及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之規定隔離。
-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21條 對放射性物質、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之環境危害性化學品之標示,應依游離輻射及環境保護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 行政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第25條 認可醫療機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醫事人員及放射性物質之管理,應依醫療及游離輻射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 行政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58條 …以外之高合金鋼鋼板製作之胴體、端板及其他類似部分。四、因儲存放射性物質、致死物質等有害性內容物而需要氣密構造之第一種壓力容器。五、以適用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容許抗拉應力之鋼材製作之第一種壓力容器。六、擬實施氣壓試驗之…
- 行政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62條 對於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之熔接接頭與因存有放射性物質、致死物質等有害性內容物而需具氣密構造之第一種壓力容器之開口部及補強材之熔接部,應就其全長實施磁粉探傷試驗,且該試驗結果應符合第二項規定。但其為非磁性或其他實施磁粉探…
-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 第2條 …、玻璃、羽毛、破布、塑膠製品、木材、紙製品及製程廢料等。三、放射性物質或有毒物質。
-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醫療技術、檢查、檢驗或醫療儀器,屬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須使用放射性物質者,應符合游離輻射防護法相關規定。
- 行政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第4條 …十、菸酒管理法所稱菸及酒。十一、原子能法及游離輻射防護法所稱放射性物質。十二、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所稱事業用爆炸物。十三、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管制性化學品。十四、空氣污染防制法所稱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十五、環境用藥管…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組織條例 第2條 …物料處理技術之研究發展。八、原子核及中子物理之研究發展。九、放射性物質分析技術之研究發展。十、核能系統及工程技術之研究發展。十一、核能儀具之研究發展。十二、核能相關環境科學與技術之研究發展。十三、核能相關基礎科學與技術之…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天然放射性物質:指天然生成且含有鈾、釷、鉀等天然放射性核種或含有其衰變後產生的放射性核種之物質。但不包括核子原料及核子燃料。二、活度:指一定量之放射性核種在某一時間內發生之自發衰變數目。三、活度濃…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4條 …物包括:一、主管機關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四條公告納入管理之天然放射性物質,經非核能工業相關之技術加工而導致活度濃度增強,所衍生之廢棄物或受其污染之廢棄物。二、經主管機關公告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質之廢棄物。前項第二款之公告應刊登…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6條 …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衍生廢棄物之運送作業應依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之規定。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3條 …合格人員指導下從事操作訓練,最長以半年為限。第一項人員於操作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前,應接受合格人員規劃之操作程序及輻射防護講習。但操作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移動式或無固定式屏蔽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時,…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4條 操作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人員,除有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情形外,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並取得證明,經主管機關測驗合格後,填具申請書向主管機關申領核發輻射安全證書:一、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者依輻…
-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5條 …項規定之一定活度或一定能量之限值如下:一、第四類及第五類密封放射性物質。二、放射性物質在儀器或製品內或形成一組件,其活度為豁免管制量一千倍以下,且可接近表面五公分處劑量率為每小時五微西弗。三、前二款以外之放射性物質活度為…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2條 軍事機關之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之輻射防護及管制,其權責、申辦、申報、查核及調查之程序,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3條 …及其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三、運作單位:指軍事機關從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各項輻射作業單位。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4條 軍事機關之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之輻射防護及管制,其權責如下:一、國防部: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與其輻射作業之輻射防護管理政策、法規訂定及督導執行。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國防…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5條 …令部、各指揮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國防大學或國防醫學院從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各項輻射作業,應向主管機關申辦許可或登記備查。並應於申辦及領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許可證或登記證明文件時,副本陳報國防部列管。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6條 …醫學院應於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五日及七月一日至十五日之期間內,將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之料帳現況、異動狀況及生產紀錄,陳報國防部列管。
- 行政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及相關法令,派員至軍事機關檢查、調查其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輻射作業時,國防部、各司令部、各指揮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國防大學或國防醫學院應派員陪同,並知會運作單位。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一、事件經過、發生原因及發生前機組狀況。二、是否有放射性物質外釋及外釋情形。三、是否有人員遭受輻射曝露及傷害情形。四、可能影響。五、過去類似事件。六、改善及防範措施。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期間有附件三所定情事…
- 行政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第2條 …施內部之應變組織無法迅速排除事故成因及防止災害之擴大,而導致放射性物質外釋或有外釋之虞,足以引起輻射危害之事故。二、核子反應器設施:指裝填有適當安排之核子燃料,而能發生可控制之原子核分裂自續連鎖反應之裝置及其相關附屬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