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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員法 第72條 …致擱淺、沈沒或故障時,船長除應依前項規定處理外,並應防止油污排洩,避免海岸及水域遭受油污損害。
  2.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3條 …下空間或由乾舷甲板上裝有風雨密門之船艛或甲板室內經由船殼外板排洩之管,應依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之有關規定裝閥,除非閥之選擇符合左列之一規定:一、一個自動止回閥,附有由乾舷甲板上有效關閉之措施。二、由夏期載重線至排洩管舷內端…
  3.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2條 …使穿著防護衣之人員易於接近。七、該等空間應具有適當處理裝置以排洩室內之水。
  4.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6條 …骨亦得與機艙空間之泵連接,但其連接管應直接接於泵,並由泵直接排洩至舷外,且在可能與由箱形龍骨接出管路連接之管路上及與氣體安全空間管路連接之管路上均不得有關及歧管。泵之通氣口並不應通至機艙空間。
  5.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48條 …件在充滿液體狀況下得以分開之處,應備有洩壓閥。七、經洩壓閥所排洩液貨管路系統之液貨,應洩入貨艙櫃,如具有措施以偵測與處理任何可能流入通氣系統之液貨者,得洩入液貨通氣桅。液貨泵之洩壓閥應洩入泵吸口。
  6.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50條 …櫃與貨物處理系統洩壓閥所設定之最大容許值。四、附屬泵或壓縮機排洩之洩壓閥設定壓力。五、液貨管路系統在裝卸時之最大總壓頭。六、管路系統上洩壓閥之設定壓力。
  7.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54條 …度狀況下,貨艙櫃內之端部開口管路,除在薄膜及半薄膜艙櫃內部之排洩管及所有之管路外,亦得放寬之。貨艙櫃以外之管路不得採用熔點在攝氏九二五度以下之材料。但附著於貨艙櫃之短管如具有阻火絕緣者不在此限。
  8.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5條 …定,則第一項第一款之洩壓閥得與前條之洩壓閥相同。本條洩壓閥之排洩得導至前條第一項第九款之通氣系統。如裝設有隔離之通氣裝置,則應符合前條第九款至第十五款之要求。
  9.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8條 …將貨物揮發氣供船上燃料或廢熱處理系統用之系統,應具有類似蒸氣排洩系統,以處理過多能量之措施。三、經個案認可供貨物加熱與增壓用之系統。其絕熱與貨艙櫃之設計壓力或兩者均應足以為所涉之操作時間與溫度提供適當之餘裕。四、經認可之…
  10.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94條 …以上之設定壓力,各設定壓力均應具有高壓警報裝置。二、各貨泵之排洩管路及各液態與氣態之貨物歧管,均應具有壓力計。三、停止閥與接至岸上之軟管間,應具有可現場測讀之歧管壓力計。四、貨艙空間與屏壁間空間並未有與大氣連接之開口者,…
  11.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3條 …九條第二項規定。貨艙櫃之設計壓力應考慮及任何氣墊壓力或揮發氣排洩卸載壓力。三、冷凍系統(一)限採用第七十條第五款第二目之間接系統。(二)載運易產生危險過氧化物貨物之船舶,再冷凝之貨物得以下列之一法避免形成非抑制性液體之停…
  12.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96條 …入水中時,得由可供載貨之圍蔽船艛裝設貫穿船殼之排水口;否則其排洩水應依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之方法導入船內。
  13.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2條 …舷甲板或船艛甲板上之暴露部分形成井圍時,應具有充分設施以迅速排洩甲板上之積水,除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外,如乾舷甲板上井圍內之舷弧為標準弧或大於標準舷弧,則每一井圍每一舷邊之洩水口之最小面積A應依下列公式計算之;至於船艛甲板上…
  14.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4條 船艛之一端或兩端敞開者,應設有經驗船機構認可之充分設施,以排洩船艛內之積水。
  1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78條 …將棄船時,警告乘客及船員之用。六、救生艇、筏下水處,應有防止排洩水進入艇、筏之設施。
  1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15條 …五、應具有以新鮮空氣或惰氣洗滌液貨艙之適當設施。洗滌後廢氣之排洩口應位於露天之適當位置,並應符合液貨艙通風口之一般規定。六、應備有效冷卻氣體及除去固體雜質與硫燃燒後產物之過濾器。七、惰氣中以體積計氧之含量通常不得超過百分…
  1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8條 …列規定:一、地面以防滑材料構造或舖蓋。二、設有大小適當之污水排洩口。三、適當地點裝設易於攀抓之扶手桿。四、依船員人數配備有適當之船用烹飪設施,所有設施及其附件應構造堅實易於清潔、保養及修護。五、所有門之活葉及鎖栓設施採用…
  1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2條 …防止污染設備,指下列設備及其屬具:一、油水分離設備。二、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三、油水分界面偵測器。四、原油洗艙系統。五、污水處理設備及污水溶化消毒系統。六、標準排洩接頭。七、垃圾溶化粉碎器。八、壓艙水管理系統。
  1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4條 …、醫療處所、藥劑室等之盥洗用具或排水管,或自裝載有動物艙間所排洩之污水或與污水相混之廢水。六、垃圾:指船舶在正常操作中經常或定時處理之鮮魚以外之食物、殘湯、剩羹及船舶作業所生之廢棄物。但不包括油、有毒物質及污水。七、排洩…
  2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6條 …險區域內之運轉部分,其設計應能避免靜電之形成。五、經由該設備排洩至舷外流出物之含油量,分離設備不得超過百萬分之一○○;過濾設備不得超過百萬分之一五,該過濾設備並應有含油量超過規定之警報裝置。六、帶動操作之設計應儘可能減少…
  2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7條 …接近設備之進口處,應設有混合液體流入之取樣點及溫度計套,並在排洩管上應設有流出液體之取樣點及觀察窗口,試驗中水與油係導回供應櫃再循環使用者,應在通向混合泵之水及油管路上增設取樣點,以檢查供應至泵之油與水之品質。九、取樣點…
  2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8條 …額定能量。所接之泵其能量較設備之額定能量為大時,應經常限制其排洩量。在任何狀況下,泵之能量不得超過該設備額定能量之一點五倍。三、應裝有永久固定之銘牌,將製造廠及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為必要之操作或裝置限制事項予以標明。
  2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9條 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應包括左列各項設施:一、油含量計。二、流量計系統。三、船速指示設施。四、油含量計之取樣系統。五、計算及紀錄機組。六、人工操作設施。七、排洩控制設施。非油輪之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設…
  2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0條 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油輪用者應能連續記錄每浬排洩之公升數及排洩總量,或以流出物之油含量及排洩率代替排洩總量。非油輪用者,應能連續記錄以一百萬分之一為單位之流出物含油量。該等紀錄除應可辨明日期及時間外,並可供保存三年以上…
  2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1條 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應能在左列環境狀況下有效操作:一、周圍之氣溫:除在露天甲板上為攝氏零下二五度至攝氏五五度外,應在攝氏零度至五五度之範圍內。二、振動:由二.○赫至一三.二赫位移振幅為一.○公釐;由一三.二赫至八○.○赫…
  2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3條 …變動記錄之。油含量計附有流量或壓力調整器,或其設計係將流出物排洩入圍閉之壓力池內時,本目規定之試驗得予修正之。油含量計裝有低流量自動關閉裝置時,其應先以百萬分之一百之阿拉伯輕原油為試樣連續流過,除將水及油噴射泵關閉外,不…
  2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4條 …流經油含量計試樣之裝置,應使能真正代表該流出物之樣品。在所有排洩管路上之取樣點,其佈置應經認可。三、依本編規定應自動記錄流出物之含油量者,該油含量計之設計與構造應能在任何時機將其操作情況自動記錄。
  2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5條 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之流量計應依左列規定:一、用以量計排洩率之流量計,應裝置於排洩管路之垂直部分。但排洩管路之設計係經常充滿流出物者,得裝置於排洩管路之任何其他位置。二、流量計應用之操作原則應適於船上大口徑管路之用。三、…
  2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6條 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之船速指示設施,其船速信號應由該設施以轉發信號方法獲得。該資料應為能由計算機系統接收並迅速使用之形式。該速度資料之使用,得依船上裝置速度量計設備之型式,為對陸地之速度或對水面之速度。
  3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7條 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之取樣系統,其取樣點之佈置應使有關之試樣能由所有用以排洩之排出口取得,位於向舷外排洩管路上之取樣試體,及自該試體連接至油含量計之管路系統,應依左列規定:一、管路及試體應採用耐蝕及耐油之材料為之。二、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