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計畫」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14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 / 8 頁
  1. 行政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央主管機關備查。三、投資國內外土地、房屋及其開發與建設者,其投資計畫,應包括投資目的、投資地點、投資金額、經營方式、投資資金收回方式及投資效益分析等;其投資超過一定金額,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四、其他報請中央主管…
  2.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辦事細則 第6條 …管理、非事業用土地資產使用、收益、處分制度之研擬、執行與資產投資計畫之運用開發評估及推動。七、農田水利相關法規訂修及解釋之研擬。八、農田水利相關訴願、訴訟、國家賠償案件之諮詢及處理。九、其他有關綜合企劃事項。
  3. 行政衛生福利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條第三項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前項投資,公設衛福財團法人應擬具投資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報本部核准後,始得執行。前項投資計畫,應包括投資金額、投資標的或對象、投資資金運用方法與內容、投資報酬、效益與風險分析、至少三年預估收支…
  4.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4條 …科學事業應為依法設立或經認許之公司、分公司或其他商業組織;其投資計畫須能配合我國產業之發展、使用或能培養較多之本國科學技術人員,且投入研發經費占營業額一定比例以上,並合於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一、具有產品或服務設計能力及整…
  5.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1條 …施;其未依規定繳納者,廢止其投資核准。前項保證金或政府債券於投資計畫全部完成時無息發還之。如投資計畫經核准分期實施者,按實施投資金額比率發還;如未按投資計畫完成,經管理局廢止其投資案者,除不予發還保證金或政府債券外,並得…
  6. 行政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 第2條 經核准實施投資計畫之園區事業,應於核准之日起二個月內,依核准之公司資本額或分公司營運資金、有限合夥出資額總額千分之三計算,以現金或政府債券繳納投資保證金;於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遷入科學園區(以下簡稱園區)辦妥公司、分公司…
  7. 行政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 第3條 園區事業完成投資計畫者,得向管理局申請投資計畫完成評定,並退還投資保證金。管理局受理前項申請後,應組成評估小組,赴現場實地評估下列事項:一、資金實收情形:應投入足以完成計畫之資本額、營運資金或出資額,並考量其營業額、損益…
  8. 行政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 第4條 園區事業投資計畫完成期限,自遷入園區辦妥公司、分公司或有限合夥登記之次日起算,以三年為限,期滿前得申請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年。但有正當理由屆期未能完成者,管理局應限期通知改善,經管理局專案審查核准後,得再延長三年,總完成…
  9. 行政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 第5條 園區事業於投資計畫實施後,應依該計畫經營,延期或變更計畫,應經管理局核准。管理局得派員至園區事業查驗,如有未依前項計畫經營者,管理局應即通知限期改善。園區事業應於接獲通知改善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管理局提出改善計畫。管理局…
  10. 行政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投資計畫之事業投資收入。三、貸款計畫之融資業務收入。四、本基金財產管理及處分收入。五、本基金孳息收入。六、其他有關收入。
  11.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所稱重大建設投資計畫,係指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重要產業投資或交由民間機構辦理公共建設之計畫。
  12.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 第7條 為鼓勵離島產業發展,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為重大建設投資計畫者,其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程序,自申請人送件至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變更完成審查,以不超過一年為限。前項重大建設投資計畫之核定標準,由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13.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 第8條 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所需用地,屬公有土地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辦理撥用後,訂定期限以出租、設定地上權、信託或以使用土地之權利金或租金出資方式,提供民間機構使用,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
  14.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 第10-2條 …設施、購物商場及其他發展觀光有關之服務設施。國際觀光度假區之投資計畫,應向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其申請時程、審核標準及相關程序等事項,由中央觀光主管機關訂定,報請行政院同意後公布之。有關觀光賭場之申請程序、設置標準、…
  15.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三項規定,縣(市)主管機關為核定重大建設投資計畫土地之使用變更,應訂定土地使用變更審查規定,以利執行。
  16. 行政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核定標準 第2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所稱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指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重要產業投資或交由民間機構辦理公共建設之計畫。
  17. 行政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核定標準 第3條 前條所稱重要產業投資計畫,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政策上輔導之建設或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及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所列之計畫;其最小投資額度及土地開發規模,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
  18. 行政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核定標準 第5條 申請核定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者,應先檢具土地使用、興建、營運管理、財務計畫等相關書圖文件,送縣(市)政府初審,查核其基本資料、是否屬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及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所列之計畫後,轉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政策方向…
  19. 行政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核定標準 第6條 申請核定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之土地區位,不得位於區域計畫所稱之環境敏感地區第一級。但屬內政部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由政府興辦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經環境敏感地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興辦者,不在此限。
  20. 行政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核定標準 第7條 經行政院核定為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者,其土地使用變更、事業計畫及環境影響評估等實質計畫審查,仍應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1.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及經指定民間捐助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辦法 第6條 …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擬編各項預算。三、構建固定資產及轉投資計畫應詳予規劃評估效益。四、預算書內容如附件一。但得由各財團法人視業務性質及實際需要研酌增編其他表件。五、預算書各表之會計科(項)目,依所定會計制度及財團法…
  22. 行政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30條 …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六、其他重要事項。
  23.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0條 …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六、風險事項應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下列事項:(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
  24. 行政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7條 …記載事項如下:一、受託機構總結意見書。二、受益證券概況。三、投資計畫概況。四、受託機構概況及職責。五、不動產管理機構概況及職責。六、發起人概況。七、安排機構概況及職責。八、基金之經營與管理人員概況。九、借入款項及閒置資金…
  25. 行政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9條 投資計畫概況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投資不動產、不動產相關權利、不動產相關有價證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標的之計畫:(一)購買之種類、地點、預定持有期間、資金來源、運用、控管程式、管理方式、處分時機、成本回收、財務預測及預…
  26.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第40條 …會或股東會議事錄。二、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三、投資計畫書,應載明:(一)投資計畫:含投資目的及預期效益、資金來源及運用計畫、營業計畫、資金回收計畫;如為控股公司型態者,應將再轉投資之投資計畫一併提出。(二)…
  27. 行政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2條 …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六、風險事項應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度終了日止之下列事項:(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對期貨商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
  28.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56-3條 …設外國事業,應檢具下列書件向本會申請核准:一、公司章程。二、投資計畫書,其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投資計畫:應含投資目的、預期效益、資金來源、運用計畫、營業計畫及資金回收計畫等項目。如為控股公司型態者,應將再轉投資之投…
  29.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56-4條 …資外國事業,應檢具下列書件向本會申請核准:一、公司章程。二、投資計畫書:應含投資目的、預期效益、資金來源、資金回收計畫及被投資外國事業未來三年每年收支盈餘之預估等項目。三、股東會或董事會議事錄。四、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30.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19條 …可時,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檢附下列書件:一、申請書。二、投資計畫書,其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投資計畫:應含投資策略目的、預期效益、資金來源、運用計畫、資金回收計畫等項目。(二)業務經營之原則:應含被投資公司設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