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鐵路」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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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鐵路法 第45條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之立案、興建、路線、組織變更、停止營運與廢止營運核准、行車、客運與貨運運輸業務、監督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2. 行政鐵路法 第64條 專用鐵路經核准經營客貨運輸者,準用第五十六條之一至第五十七條及前二條規定。
  3. 行政鐵路法 第66條 地方營、民營、專用鐵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而興建、延長、移轉或經營者。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經履勘核准而營運者。三、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未經核…
  4. 行政鐵路法 第66-1條 鐵路機構或專用鐵路經核准經營客貨運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依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三項或第六十四條準用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三項所定規則中有關辦理路基、軌道、橋梁、電力設備或運轉保安設備之…
  5. 行政鐵路法 第67條 鐵路機構或專用鐵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核定期限開工、竣工。二、違反第三十二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十四條準用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或第四十四條之一準用第四…
  6. 行政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 第2條 …方營鐵路機構、民營鐵路機構及經核准經營所營事業以外客貨運輸之專用鐵路機構。營運時速未達二百公里機車車輛之檢修,適用第二章之規定;營運時速達二百公里以上機車車輛之檢修,適用第三章之規定。
  7.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42條 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一條關於軌距七百六十二公厘及專用鐵路之號誌,得視實際需要裝設之。
  8.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2條 國營、地方營、民營鐵路及經核准經營客貨運輸之專用鐵路,其客貨運送,依本規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