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漁業漁船」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3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 / 2 頁
  1.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4條 娛樂漁業漁船於搭載乘客從事娛樂漁業活動前,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應即時制止其發航,並依有關規定處分:一、搭載乘客超過乘客定額。二、乘客未依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穿著救生衣。前項各款之檢查及即時制止,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
  2. 行政漁業法 第41-1條 專營或兼營娛樂漁業漁船之檢查、丈量、核定乘客定額、適航水域及應遵守事項,應依航政機關有關客船或載客小船規定辦理。娛樂漁業漁船搭載乘客不得超過依前項核定之乘客定額,並不得在依前項核定適航水域以外之水域搭載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