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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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3 頁-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10條 …人因違反本法規定,經撤銷或廢止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許可未逾二年。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申請經營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有前項第三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附具理由駁回其申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董事、監察人等負責人…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11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之執照有效期間為六年。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代理商之執照,其有效期間以代理契約書所載代理權期間為準,最長不得逾六年。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12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不得委託他人經營,或將其執照出租、出借、轉讓或設定擔保予他人。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13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或代理商設置地球電臺時,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前項地球電臺之申請及許可程序、架設、審驗、證照之核發、換發與補發、許可之廢止、設置與使用管理、使用頻率、工程人員之資格與評鑑制度及…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14條 取得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執照者,應按營運計畫所載日期開播;其無法於該日期開播者,應附具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展期。展期不得逾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取得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及境外衛星廣播…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15條 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內容於許可後有變更時,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應向主管機關為變更之申請。但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內容有變更者,不在此限。前項變更內容屬設立登記事項者,應於主管機關許可變更後,始…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16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執照所載內容有變更時,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照遺失時,應於十五日內申請補發。前項變更之內容屬設立登記事項者,應於主管機關許可變更後,始得辦理設立或變…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17條 主管機關應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所提出之營運計畫執行報告,於該事業取得執照屆滿三年時,辦理評鑑。前項評鑑結果不合格者,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正;其無法改正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衛星廣播電視事…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18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於執照期間屆滿前六個月,應填具申請書及換照之營運計畫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照。主管機關受理前項換照之申請,除審查其申請書及換照之營運計畫外,並應審酌下列事項:一、營運執行報…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20條 …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提供諮詢意見:一、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之申設、評鑑及換照。二、主管機關交付之事項。前項諮詢會議置委員九人至十一人,由下列人員組成,其中任一性別代表不得少於三…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21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擬暫停或終止全部或一部頻道之經營時,該事業或其分公司、代理商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一個月前通知訂戶。前項暫停經營之期間,最長不得逾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23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應於播送之節目及廣告畫面標示其識別標識。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24條 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及經營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之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播出之購物頻道數,應低於頻道總數百分之十。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25條 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及經營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之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對於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及經營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之境外衛星頻道供應事業分公司或代理商無正當理由,不得給予差別待遇。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及…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27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製播之節目及廣告內容應尊重多元文化、維護人性尊嚴及善盡社會責任。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播送之…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28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應就其播送之電視節目予以分級。為保護兒童身心健康及視聽權益,主管機關得對以兒童為主要收視對象之頻道或節目所播送之廣告內容、時間予以限制。第一項之節目級別、限制觀賞之…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29條 …節目或廣告,於指定之時段或以鎖碼方式播送。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應將鎖碼方式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30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播送之節目應能明顯辨認,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區隔。但本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31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不得有下列各款行為:一、播送有擬參選人參加,且由政府出資、製作或贊助之節目或廣告。二、播送由政府出資、製作或贊助以擬參選人為題材之節目或廣告。三、播送受政府委託為置入…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32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接受贊助時,應於該節目播送前、後揭露贊助者訊息。在不影響收視者權益下,得於運動賽事或藝文活動節目畫面中,出現贊助者訊息。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35條 …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始得播送。前項規定,於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播送在國內流通之產品或服務廣告,準用之。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36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播送之廣告時間不得超過每一節目播送總時間六分之一。單則廣告時間超過三分鐘或廣告以節目型態播送者,應於播送畫面上標示廣告二字。運動賽事或藝文活動之轉播,應選擇適當時間插…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37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設立購物頻道者,不受第三十四條及前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之限制。購物頻道插播式字幕之具體使用基準、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38條 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及經營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之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不得播送未依第六條或第六十四條準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許可之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之節目或廣告。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39條 …為有必要時,得於節目或廣告播送後二十日內向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索取該節目、廣告及其他相關資料。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42條 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及經營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之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應與訂戶訂立書面契約。前項契約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各項收費基準及調整費用之限制。二、頻道數、名稱及授權期間。三、訂戶基本資料使用之限制。四…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43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應依主管機關指定項目,每年定期申報營運情形。主管機關認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營運不當,有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之情事或有損害之虞者,應…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45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或代理商播送之內容,致姓名、名譽、隱私、信用、肖像或其他人格權益受侵害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請求除去該部分之內容或為必要之修正。有侵害之虞者,並得請求防止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46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代理商或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經營;未停止經營者,得按次處罰,並得強制拆除或沒入其設備: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至…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48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代理商或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停止播送節目或廣告:一、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一款或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準用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