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者」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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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第5條 …官等考試之技術類科,依職業管理法律規定須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始能執行業務者,應具各該類科專門職業證書始得報考。
  2.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須具備專門職業證書始得應考類科審核標準 第2條 各用人機關職務依職業管理法律規定須具備專門職業證書始能執行業務者,依規定提出申請設置類科時,應敘明相關職業管理法律、建議所屬職系、新增類科名稱、考試等級、應考資格及應試科目等。
  3. 考試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 第13條 …級、再審及聲請非常上訴程序,每案不得超過前一年度稽徵機關核算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之二倍。前項延聘律師之費用,由服務機關預算支應。本法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一款第二目所定之依法執行職務涉訟輔助費用請求權,自得申請之日起,因十年間不…
  4.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7條 未具禮儀師資格,違反第四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以禮儀師名義執行業務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連續違反者,並得按次處罰。
  5. 行政禮儀師管理辦法 第7條 …節重大者。二、將其證書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或允諾他人以其名義執行業務者。三、執行禮儀師業務犯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三項、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四項所定向公務員行賄罪,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四、違反前條規定者…
  6. 行政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33條 不動產估價師已領有開業證書未加入不動產估價師公會而執行業務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不動產估價師未領有開業證書、開業證書屆期未換證、已註銷開業證書或受停止執行業務處分而仍執行業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
  7.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16條 …己或他經紀業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但經所屬經紀業同意為他經紀業執行業務者,不在此限。
  8. 行政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6條 …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二、扣繳、非扣繳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三、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案件之規劃及督導。四、華僑與外國人所得稅稽徵業務之規劃及督導。五、個案調查案件之規劃、查核及管制。六、遺產及贈與…
  9. 行政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6條 …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二、扣繳、非扣繳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三、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案件之規劃及督導。四、華僑與外國人所得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五、個案調查案件之規劃、查核及管制。六、遺產及贈與…
  10. 行政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6條 …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二、扣繳、非扣繳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三、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案件之規劃及督導。四、華僑與外國人所得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五、個案調查案件之規劃、查核及管制。六、遺產及贈與…
  11. 行政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第7條 …災害損失案件之審查。四、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之調查、核定。五、執行業務者、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之收入調查及所得核定。六、其他有關綜合所得稅事項。
  12. 行政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6條 …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二、扣繳、非扣繳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三、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案件之規劃、查核、督導及管制。四、華僑與外國人所得稅稽徵業務之規劃、收件、查核及徵收。五、個案調查案件之規劃、查…
  13. 行政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6條 …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二、扣繳、非扣繳作業之規劃及督導。三、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案件之規劃、查核、督導及管制。四、華僑與外國人所得稅稽徵業務之規劃、收件、查核及徵收。五、個案調查案件之規劃、查…
  14. 行政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3條 …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包括在內。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銷售貨物:一、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
  15. 行政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所稱執行業務者,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師(士)、醫事檢驗師(生)、程式設計師、精算師、不動產估價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師、地政士、記帳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
  16.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2條 …注)獎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八、執行業務者之報酬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九、退職所得按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後之餘額扣取百分之六。十、告發或檢舉獎金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十一、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
  17.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3條 …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得免予扣繳。八、執行業務者之報酬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但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每次給付額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得免予扣繳。九、與證券商或…
  18.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2條 執行業務者執行業務所得之調查、審核,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私人辦理之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不符合免稅規定者,其所得之查核準用本辦法。
  19.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4條 …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但結算申報及行政救濟,應向執行業務者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
  20.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5條 執行業務者聯合執業之合約,須載明各執行業務者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分配盈餘比例及收支處理方式等事項,並應於事實發生之年度辦理結算申報時,由代表人檢附聯合執業合約書,變更、註銷時亦同。其未於所得核定前檢送合約書…
  21.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5-1條 執行業務者之全部收入已依法扣繳稅款,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有退稅,稽徵機關應儘先辦理。
  22.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7條 聯合執行業務者,應以聯合事務所為主體設置帳簿,記載其全部收支,該聯合事務所之收支帳目,應由聯合事務所所在地稽徵機關查核。
  23.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8條 執行業務者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結算申報並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調查者,其執行業務所得,應依帳載核實認定。其未依規定提供調查者,應依所得稅法第八十三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收費及費用標準核定其所得額。但執行業務…
  24.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8-1條 執行業務者當年度使用之帳簿因故滅失者,得報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准另行設置新帳,依據原始憑證重行記載,依法查帳核定。執行業務者當年度關係所得額之全部或一部之原始憑證,因遭受不可抗力災害或有關機關因公調閱,以致滅失者,該滅失憑證…
  25.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10條 執行業務者應於執行業務收入實現時列帳記載。但委任人交付支票作為報酬者,得以該支票記載之發票日為實現日期,其經由公會代收轉付者,得以公會轉付之日期為實現日期。執行業務者依規定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執行業務所得額之帳簿憑證及會計…
  26.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11條 …繳納所得稅,依聯合執業合約所載盈餘分配比例,轉開扣繳憑單予各執行業務者辦理申報及扣抵,並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核驗。
  27.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12條 執行業務者代收代付之款項,如能提供帳據並經查明確屬代辦性質而無所得者,得按代收代付處理。
  28.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13條 執行業務者因停止執業或因聯合事務所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其勞工退休準備金、職工退休金準備或職工退休基金之累積餘額,應轉作當年度收益處理。
  29.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15條 執行業務者租用房屋,其一部分非執行業務使用者,其非供執行業務使用之租金,應按面積比例計算,不予認列,水電瓦斯費,如無法明確劃分,以二分之一計算。執行業務者在其住所裝置之電話,或執行業務者之汽車,如係執行業務與家庭合用者,…
  30.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16條 執行業務者為其委任人辦理事務所支付之費用,其應由委任人負擔者,不得作為費用列支。但委任契約內載明由執行業務者負擔,並經提出具體證明及載明支付者名稱之憑證,應准核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