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他人名義持有」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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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第3條 …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其取得股份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2.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21條 …底之持有情形。第一項之人持有之股票,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第一項及第二項之申報資料,本會得隨時查核。
  3.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5-1條 …或知悉相關證券投資資訊之從業人員,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從事股票及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向所屬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報交易情形。前項應申報之資料範圍及投資標的,由同業公會擬訂,報本會核定;修正…
  4.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1-2條 …參與決策之訂定。前項之人持有之股份,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5.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0條 …選(就)任日期、任期、初次選任日期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與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所具專業知識、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獨立性之情形。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及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及其…
  6. 行政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0條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就任日期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與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及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情形。(二)與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應列明該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之職稱、姓名及關係…
  7.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0條 …選(就)任日期、任期、初次選任日期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與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所具專業知識、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獨立性之情形。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及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及其…
  8.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稱利用他人名義持有,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直接或間接提供股份與他人或提供資金與他人購買股份。二、對他人持有之股份,具有管理、使用或處分之權利。三、該他人持有股份之利益或損失全部或一部歸屬於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