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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生資源之名稱。四、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得再生利用農業再生資源項目之管理方式。五、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准得再生利用農業再生資源項目時之指定事項。
  2. 行政農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再生利用者進行農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所設置之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堅固之基礎結構。二、設施與再生利用再生資源接觸之表面採不透水材料構築。三、具污染防治設備及措施。四、具防止及警示火災、爆炸之功能。五、中央農業主管機關…
  3. 行政農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再生利用者終止或暫停營業時,對尚未完成再生利用之農業再生資源,應報經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依其指示移往其他相同再生利用項目之再生利用場或依其指定方法處理,所需費用由再生利用者自行負擔。
  4. 行政農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產生者對於農業再生資源送往再生利用者之日期、項目、名稱、數量、清運者名稱、再生利用者名稱、再生利用用途,應作成紀錄。再生利用者對於農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日期、項目、名稱、數量、用途、產生者名稱、再生利用用途,產銷情形及衍…
  5. 行政行政院衛生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以下簡稱本署)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且產生再生資源之事業。二、再生利用者:指從事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事業。三、清運:指將再生資源由產生者之廠(場)運送到再生利用者之廠(場)之行為。四、貯存:指再生資源於清運前後及再生利用前,…
  6. 行政行政院衛生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體健康之情事發生。不同再生資源項目,除本署公告再生資源項目之再生利用規範或核准計畫書內容中另有規定外,不得混合清運。清運過程發生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情事時,清運者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7. 行政行政院衛生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再生利用者進行再生資源再生利用所設置之設施及其相關規範,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堅固之基礎結構。二、設施與再生資源接觸之表面採不透水材料構築;必要時,應另採抗蝕材料構築。三、具污染防治措施。四、具防止及警示火災、爆炸之功能…
  8. 行政行政院衛生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產生者對於再生資源送往再生利用者之日期、項目、名稱、數量、清運者名稱及再生利用者名稱,應作成紀錄。再生利用者對於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日期、項目、名稱、數量、產生者名稱、清運者名稱、再生利用途徑、產銷情形及衍生廢棄物處置,應…
  9.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如下:一、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經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公告之再生利用再生資源項目。二、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向本部申請核准之再生利用再生資源項目。
  10.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3條 本部得參酌再生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團體、事業或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所提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經濟及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研擬再生利用再生資源項目之公告。
  11.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前條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經濟及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一、相關法令標準:包括相關環保與產品法規、再生資源與資源化產品品質規範。二、國內再生利用再生資源產出現況與特性:包括再生資源特性、產出量、分布及用途。三、國內…
  12.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本部接獲申請人提出之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經濟及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後,得邀請申請人、有關機關、相關業者及其公會代表、專家學者進行初審。申請人應依初審意見修正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經濟及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後,送本部提交再生資源回收…
  13.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6條 從事再生利用再生資源達一定規模之再生利用業者(以下簡稱再生利用業者)應填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向再生利用場(廠)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一、公司、商業登記相關文件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
  14.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受理再生利用業者申請登記之文件後,認有應行補正事項,應於收文後十日內通知限期補正;必要時,並得要求提示申請登記之文件正本供查核。
  15.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再生利用業者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機構名稱及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檢具變更事項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二、其他申請登記文件內容變更時,應於變更前依本辦法申請…
  16.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辦理再生利用業者之登記、變更,應於每月五日前將前一月辦理資料彙送本部,留供查核。
  17.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再生利用業者終止或暫停營業六個月以上者,其尚未完成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應依主管機關之指示辦理,所需費用由再生利用業者自行負擔。前項再生資源無法再生利用時,應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18.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由家戶或其他非事業所產生再生資源之再生利用,由產生地之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執行機關)為之。但執行機關得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委託合法登記之再生利用業者辦理。由事業所產生再生資源之再生利用,應自行或委託合法…
  19.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再生利用業者對於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產生者名稱、再生利用途徑、產銷情形及衍生廢棄物處置證明,應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三年,留供查核。再生利用業者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十五日前,檢具前一季營…
  20.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清運再生利用再生資源之車輛機具於清運過程中,應防止再生利用再生資源飛散、濺落、溢漏、惡臭擴散、爆炸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情事發生。清運再生利用再生資源應隨車攜帶清運證明文件。但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第五項規定公告及經…
  21.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再生利用再生資源之貯存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二、貯存容器、設施應與所存放之再生利用再生資源具有相容性,再生資源應分類貯存。三、再生利…
  22.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再生利用再生資源之貯存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有防止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二、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生利用再生資源之名稱。三、具有防止再生利用再生資源掉落、溢散、洩漏、散…
  23.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再生利用業者進行再生資源再生利用所設置之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堅固之基礎結構。二、設施與再生利用再生資源接觸之表面採不透水材料構築;必要時,應另採抗蝕材料構築。三、具污染防治設施。四、防止及警示火災、爆炸之功能。五…
  24.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7條 …處理後產出之再生料及其他廢棄物之種類、最大產出量及其再利用、再生利用或處理方式之說明文件。五、貯存方法及設施之說明文件。六、處理效能及質量平衡之說明文件。七、污染防制(治)措施之說明文件。八、主管機關核准處理業登記後之實…
  25.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9條 …出之再生料及其他廢棄物種類變更、其最大產出量變更及其再利用、再生利用或處理方式變更。五、貯存方法及設施變更。六、污染防制(治)措施變更。七、廠(場)區配置變更。八、稽核認證設施及其運作方式變更。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
  26.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3條 …物質,具經濟及循環利用技術可行性,並依本法公告或核准再使用或再生利用者。二、循環利用:指再生資源再使用或再生利用之行為。三、再使用:指未改變原物質形態,將再生資源直接重複使用或經過適當程序恢復原功用或部分功用後使用之行為…
  27.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4條 …先考量減少產生廢棄物,失去原效用後應依序考量再使用,其次物質再生利用、能源回收及妥善處理。但經生命週期考量,可得最佳整體環境效益者,不在此限。
  28.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25條 …範、紀錄、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得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清運、貯存方法、設施規範、再生利用規範、紀錄、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
  29.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29條 …式,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其再生資源之產出、貯存、清運、再使用、再生利用、輸入、輸出、過境或轉口情形。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以網路傳輸以外之方式申報。
  30.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30條 …,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回收、清除、處理。再生資源無法再使用、再生利用時,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清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