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假」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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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 第4條 具保人於代庫銀行辦公時間外(含例假日)或無代庫銀行駐收之法院、檢察機關繳納之刑事保證金,法院、檢察機關應指定專人妥慎存管,於次一上班日將收取之款項連同相關單據送出納室經收後,由出納室送代庫銀行繳納存管。前項情形,必要時得…
  2.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34條 …建議及追蹤考核等事項,並以書面為之。第二項所稱假日,不以國定例假日為限,凡少年非上課、非工作或無其他正當待辦事項之時間均屬之。假日生活輔導交付適當機關(構)、團體或個人執行時,應由少年保護官主導,並與各該機關(構)、團體…
  3. 考試考試院會議規則 第5條 …改開秘密會議或召集臨時會議,或停止舉行會議。前項會議日期如逢例假日,得順延於後一日舉行,或停止舉行會議。
  4. 考試考選部處務規程 第30條 …視實際需要臨時編組人力,承擔任務。凡奉派擔任編組任務之員工,例假日或非辦公時間內,均不得規避,並應認真負責,圓滿達成任務。
  5. 考試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第12條 …代理人本職適用之加給表支給。第一項所稱連續十個工作日,指扣除例假日後,連續出勤合計達十個工作日。但職務代理人例假日因公出差、業務輪值出勤或奉派加班,如係執行被代理人職務上之業務,得併計工作日;職務代理人奉准給假期間視為代…
  6.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3條 …五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內請畢。六、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喪假十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
  7.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14條 曠職以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以一日計;其與曠職期間連續之例假日應予扣除,並視為繼續曠職。
  8.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15條 本規則所規定假期之核給,扣除例假日。但因公傷病請公假或因病延長假期者,例假日均不予扣除。按時請假者,以規定辦公時間為準。
  9.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11條 …別職務經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公務員每週應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業務性質特殊之機關,得以輪休或其他彈性方式行之。前項規定自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其辦法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
  10.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98條 …卹金及依本法第五十八條或第五十九條規定加發之撫卹金發放日,遇例假日時仍應於當日發放。但因金融機構作業未能配合致無法如期發放時,於例假日後第一個上班日發放。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已支領月退休金、月撫慰金及年撫卹金…
  11.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於當月十日前彙繳基金管理會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如遇星期日及例假順延之。逾期未繳,致參加本基金人員或其遺族權益受損時,由服務機關學校軍事單位負責。基金管理會應俟本基金費用繳清後,始予辦理各項給與。參加本基金人員如逾期繳付…
  12.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47條 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發放日,遇例假日時仍應於當日發放。但因金融機構作業未能配合致無法如期發放時,於例假日後第一個上班日發放。退職人員所領月退職酬勞金或遺族所領遺屬年金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調…
  13.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34條 …不依法召集時,由過半數議員、代表互推一人召集之。每次會期包括例假日或停會在內,依下列規定:一、直轄市議會不得超過七十日。二、縣(市)議會議員總額四十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三十日;四十一人以上者不得超過四十日。三、鄉(鎮、市)…
  14. 行政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第3條 …配偶或直系血親病危或死亡,須出境探病或奔喪。四、休假、婚假或例假期間出國旅遊。但限於第三階段服役期間始得提出申請。五、因特殊事由必須本人親自處理。一般替代役役男於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期間與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於第一階段…
  15.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55條 …鐘。但僅限於訓練及輔導教育期間實施。罰勤,平日以二小時為限,例假日以八小時為限。禁足,於例假日實施,每次以二日為限。申誡、記過,以書面為之。累計申誡三次,以記過一次論;累計記過三次,得予以罰薪,並得施以輔導教育。罰薪,扣…
  16. 行政營繕工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實施辦法 第4條 …第四款所定工期之計算方式,指下列方式:一、以限期完成者,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二、以日曆天計者,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是否計入,應於契約中明定。三、以工作天計者,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
  17. 行政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8條 …外,陪產之請假應於配偶分娩或流產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期間內為之,並得分次申請。請產假、流產假或陪產檢及陪產假者,應檢具合法醫療機構、醫師或助產士證明。
  18. 行政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11條 …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得視需要,於其一年內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及例假日調整核給事假。四、義務役軍官、士官為調適身心需要,得請身心調適假,每年准給三日,於其一年內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及例假日調整核給事假。軍官、士官依前項第二款及…
  19. 行政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12條 本規則所規定假期之核給,扣除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及星期例假日。慰勞假日數之核給,未滿半日,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一日,以一日計。
  20. 行政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15條 …明者,得免以逾假論處,亦不扣慰勞假或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及星期例假日。
  21.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5條 …外,陪產之請假應於配偶分娩或流產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期間內為之,並得分次申請。六、事假:(一)因特殊事故必須本人親自處理。(二)為調適身心需要,得請身心調適假,常備兵服現役期間准給三日,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
  22.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30條 檢束,於例假、休假或放假日實施自我反省;其期間為一日以上十日以下。
  23.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31條 禁足,於例假、休假或放假日實施與軍事勤務、內部管理或生活紀律有關之必要教育;其期間為一日以上十日以下。
  24.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32條 罰勤,於例假、休假或放假日服行與部隊或公益有關之勤務;其期間為一日以上十日以下,每日罰勤時間以六小時為限。
  25.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74條 悔過、檢束、禁足及罰勤懲罰之執行期間,逢例假、休假或放假日者,不予補假。
  26.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9條 …居留天數之計算,應自相關人員入境之次日起算至出境之日止,包括例假日、國定假日、休假、事假、病假、喪假、出境當日及因罷工、訓練等而未能提供勞務之短暫性停工。相關人員有二人以上且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之期間有重疊者,不予重複計…
  27.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17條 …者,其居留期間之計算,應自其入境之次日起算至出境之日止,包括例假日、國定假日、休假、事假、病假、喪假、出境當日及因罷工、訓練等而未能提供勞務之短暫性停工。依所得稅協定有關受僱所得之規定,前項持續居留或合計居留期間以於一相…
  28. 行政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 第7條 …口貨物卸存站內倉庫及已放行之出口貨物裝載貨櫃提出集散站,應於例假日以外每日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之內為之。出口貨物存入站內倉庫及已放行進口或轉運貨物提出站內倉庫,應在海關辦公時間內為之。但經海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之集散站、海運…
  29. 行政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 第13條 進口貨物卸存貨棧,及已經放行之出口貨物提出貨棧,限於例假以外每日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之時間內為之。出口貨物存入貨棧,及已放行進口貨物提出貨棧,應在海關辦公時間內為之。但經海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之進出口貨棧、機邊驗放、快遞貨物…
  30. 行政招標期限標準 第11條 …日;未達下班時間者,該日不算入。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