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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8 / 200 頁-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37條 …益人。事業單位以向一保險人投保為限。保險人之資格,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該保險業務之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40條 為確保勞工權益,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或勞保局必要時得查對事業單位勞工名冊及相關資料。勞工發現雇主違反本條例規定時,得向雇主、勞保局、勞動檢查機構或主管機關提出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提出申訴,對其做出任何不利之處分。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41條 …應通知基金運用局。基金運用局認有處置必要者,應即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採取必要措施。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42條 主管機關、勞保局、基金運用局、受委託之金融機構及其相關機關、團體所屬人員,不得對外公布業務處理上之秘密或謀取非法利益,並應善盡管理人忠誠義務,為基金謀取最大之效益。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45條 …資運用項目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中央主管機關並應限期令其附加利息歸還。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50條 …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按月處罰,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罰鍰規定。主管機關對於前項應執行而未執行時,應以公務員考績法令相關處罰規定辦理。第一項收繳之罰鍰,歸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三項勞工退休基金。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53-1條 雇主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或勞保局處以罰鍰或加徵滯納金者,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受委託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機構經依第四十五條規定處以罰鍰者,亦同。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56-3條 勞保局為辦理勞工退休金業務所需必要資料,得請相關機關提供,各該機關不得拒絕。勞保局依前項規定取得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相關資料之保有、處理及利用等事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為之。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57條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2條 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之主管機關為勞動部。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3條 …用局(以下簡稱基金運用局)視基金規模及運作績效編列,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4條 …衍生性金融商品。十一、從事有價證券出借交易。十二、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有利於本基金收益之運用項目。前項各款運用項目如涉及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者,應符合金融主管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所定相關法令之規定。第一項各款運用項目之資產配…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6條 …本基金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透過各國金融、證券、期貨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機構為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除保本型商品外,以不增加本基金財務槓桿為原則。二、配合國外投資之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避險需要,得於中央銀行所定相關規…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7條 …一、存放於全世界資產或資本排名前三百名以內或經國際知名或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事業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銀行。二、存放同一銀行之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值百分之一。但國外委託經營部分不列入該金額計算。前項第一款之排名、評…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13條 …局為辦理本基金之收支及保管事宜,應訂定相關作業規範,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14條 …局應將勞工退休金之收支及其積存金額,按月送基金運用局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基金運用局應將本基金運用情形,按月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15條 …局對本基金收支之預算及決算,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基金運用局應訂定會計制度。
-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基金之主管機關為勞動部。
-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委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辦理,其中保管、運用,並得委託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臺灣銀行為辦理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得委託其他金融機構代辦;其委託契約應送請主管機關…
-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十、從事有價證券出借交易。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有利於本基金收益之項目。前項運用範圍涉及存放外匯存款及國外投資者,其比率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淨額百分之六十。第一項運用範圍涉及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者,應符…
-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全世界銀行資產或資本排名居前三百名以內或經國際知名或金融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事業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銀行。三、存放國內外同一金融機構之外幣存款,不得超過本基金淨值百分之一。但存放於本基金委託保管銀行之活期性存款,以…
-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基金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透過各國金融、證券、期貨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機構為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除保本型商品外,以不增加本基金財務槓桿為原則。二、配合國外投資之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避險需要,得於中央銀行所定相關規…
-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翌年之累積賸餘補足之,並以二年為限。如仍無法補足時,應經主管機關核准由國庫補足其差額。
-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程序辦理基金收支之業務,並應按月將基金之收支運用概況報請主管機關審議。
-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各該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准暫停提撥。
-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5條 …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行蹤不明或其他原因未能簽署時,經當地主管機關查明屬實,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三分之二委員簽署支用,其簽署應於歇業後六個月內為之。事業單位歇業,其勞工退休準備金未能依前項程序支用時,由勞工持憑執行名…
-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6條 前條第二項會議由當地主管機關為召集之公告或通知,並應列席監督,該會議應確定請求人名冊、決定函請指定之金融機構支付之期日及作成其勞工退休準備金之給付清冊等相關事宜。
-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9條 …付勞工退休金後,已無須依本法支付勞工退休金時,得報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准後,領回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已無適用本法退休金制度之勞工者,亦同。
-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當地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對各事業單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情形得派員查核,有不合規定情事者,應依法處理。
-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當地主管機關及勞保局得視實際需要,函請受指定保管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金融機構提供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