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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3 / 200 頁- 行政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6條 受災旅宿業依前條規定辦理災後紓困貸款之利息,由主管機關依下列規定補貼之:一、依每筆實際貸款餘額,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補貼受災旅宿業,核貸利率未達該利率者,以實際核貸利率補貼。二、補貼期限週轉金最長…
- 行政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9條 …變更用途;違反者,承貸金融機構應即收回貸款及補貼之利息。主管機關為監督補貼及貸款,得隨時派員前往瞭解補貼作業及貸款運用情形,承貸金融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其監督事項,得委由信保基金辦理。
- 行政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10條 …、信用保證及既有貸款展延之利息損失補貼金融機構等事項,由主管機關委任交通部觀光局執行之;其所需之補貼及作業經費,由交通部觀光局視需要依預算程序辦理。
- 行政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或交通部觀光局督導執行授信措施與承貸金融機構及信保基金辦理災害前已貸款本金及利息償還期限展延、擔保調整事宜或災後紓困貸款及信用保證之相關事項,各有關經辦人員對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之呆帳,得依審計法…
- 行政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 行政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第4條 …定地區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營業或經營使用之建築物,由主管機關補貼其所繳九十七年度房屋稅百分之五十。前項房屋稅補貼之申請期限至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行政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第5條 受災觀光產業申請下列紓困貸款者,主管機關得予利息補貼:一、週轉金。二、資本性融資。前項第一款所定週轉金,其用途為支付員工薪資及其他維持基本營運所需之資金。其貸款採累計方式,每家觀光旅館、旅館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一千萬元,民宿…
- 行政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第6條 受災觀光產業經金融機構核給前條紓困貸款者,主管機關按其實際貸款餘額補貼年利率百分之三之利息;貸款年利率低於百分之三者,依實際核貸之利率補貼之。前項利息補貼期限,週轉金為一年,資本性融資為三年。
- 行政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第8條 …息之償還期限經金融機構同意展延者,展延期間之利息損失,由主管機關補貼金融機構;其原由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信用保證之貸款,其展延期間保證手續費,免向受災觀光產業計收。前項展延期限,週轉金最長為一年,資本性融資最…
- 行政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第9條 …利息補貼、信用保證及既有貸款展延之利息損失補貼等事項,由主管機關委任交通部觀光局執行之。
- 行政龜山島登島收費辦法 第4條 …務榮譽卡之志工。四、交通部依法公告得予免費優惠者。五、宜蘭縣機關、學校及縣民辦理鄉土、生態教育等宣導業務。六、持有本處公文,屬機關、學校間協助事項或進行學術調查。
- 行政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 第2條 檢舉違反本條例案件(以下簡稱檢舉案件),經受理檢舉機關查證屬實,並經裁處罰鍰確定且完成收繳者,依本辦法給予檢舉獎勵。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二第三項規定就檢舉及獎勵另定規定者,從其規定。就檢舉案件負有查…
- 行政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 第3條 檢舉案件經裁處確定並完成罰鍰收繳者,受理檢舉機關依下列規定核發檢舉獎金:一、實收罰鍰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滿五十萬元者,按百分之十五計算。二、實收罰鍰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者,按百分之十計算,最高金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聯合…
- 行政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 第4條 檢舉人應以書面敘明並檢附下列資料,向受理檢舉機關提出:一、檢舉人之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及聯絡方式。二、被檢舉人之名稱、營業所在地或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料;如係法人者,其名稱、負責人姓名、營業所或事務所地址。三…
- 行政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 第5條 收受檢舉機關對檢舉事項無管轄權者,應於收文日時起十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檢舉人。
- 行政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 第6條 受理檢舉機關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相關資料及其所提供之檢舉資料,應予保密。載有檢舉人真實身分之談話紀錄或文書原本,應另行製作卷面封存之。其他文書足以顯示檢舉人之身分者,亦同。第一項之檢舉人之身分相關資料及其所提供之檢舉資料,除…
- 行政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 第7條 檢舉案件經裁處罰鍰確定並已收繳完成者,受理檢舉機關應於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檢舉人。受通知之檢舉人應備通知函、國民身分證及其他證明身分文件、本人銀行存摺影本,親自至受理檢舉機關或以通訊方式辦理。其經受理檢舉機關查驗無誤後,將…
- 行政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 第9條 依本辦法核發檢舉獎金所需經費,由受理檢舉機關列入年度預算支應。
- 行政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 第12條 …一、旅行服務設施。十二、高爾夫球練習場。十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與觀光旅館有關之附屬設備。前項供餐飲場所之淨面積不得小於客房數乘一點五平方公尺。第一項應附設宴會廳、健身房及商店之規定,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前已…
- 行政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 第16條 …四、旅行服務設施。十五、高爾夫球練習場。十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與觀光旅館有關之附屬設備。前項供餐飲場所之淨面積不得小於客房數乘一點五平方公尺。
- 行政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3條 …構或營運機構應依捷運系統特性及考量路口交通狀況,協調道路主管機關於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與其他運具共用之路口設置捷運系統車輛優先通行及道路交通管制配套措施。
- 行政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5條 …護及費用;捷運系統車輛行駛車道線及行駛界線外,由該管道路主管機關負責管理養護及費用。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共用車道及路口進行設施增減、移置或更動等維護與管理時,應先徵得該管道路主管機關同意。
- 行政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6條 …急狀況時,營運機構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及修復,應通報該管道路主管機關。
- 行政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7條 …地面路線,須設置平面交叉時,該平面交叉所需費用,由該道路建設機關(構)負擔。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2條 …眾捷運系統財產,指下列財產:一、政府出資取得之財產。二、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七條規定辦理開發所取得之財產。三、民間投資後由政府取得之財產。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4條 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機關(以下簡稱管理機關),依下列方式定之:一、中央政府全額出資者或民間投資後由中央政府取得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二、各級政府依出資之比率持有者或民間投資後由各級政府取得者:由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三…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6條 …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以下列方式為之:一、由管理機關依租賃契約提供公營營運機構使用。二、由管理機關依投資契約提供民營營運機構使用。三、由管理機關出租予第三人使用。四、由管理機關無償提供第三人公共利益使用。前項…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7條 前條第一項規定契約尚未簽訂前,得由管理機關、工程建設機構及營運機構或第三人協商大眾捷運系統財產之交付使用相關事宜。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8條 管理機關、營運機構及第三人應依本法及相關法令負責大眾捷運系統財產之管理維護及保養,就使用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使用、管理、維護、保養,致毀損滅失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9條 本法第四條所定主管機關,為確保捷運系統永續營運,應循預算程序將大眾捷運系統財產所產生之收益納入其設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