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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2 / 200 頁-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5條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已提存賠償準備金者,免提存營業保證金。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6條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時,信託業及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業務人員及受僱人除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外,並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利用職務上所獲知與信託財產有關之資訊,為自己或該信託財產客戶及受益人以外之人從事有價證券及其相關…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7條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受託人應自行處理信託事務。但經客戶及受益人之同意,得使第三人代為處理。前項得代理受託人處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第三人,以經本會核准得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信託業暨得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8條 …約,除應依信託業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記載各款事項外,涉及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應再載明下列事項:一、證券經紀商或期貨經紀商之指定與變更。二、重要事項變更之通知及其方式。三、違約處理條款。四、紛爭之解決方式及管轄法院。五、其…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9條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依業務操作之規定為之。前項有關簽約、開戶、買賣、交割、結算、投資或交易之分析報告、決定、執行紀錄與檢討報告及其他處理事項之業務操作規定,由同業公會擬訂,報經本會核定;修正時亦同。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40條 全權委託投資信託契約及受託證券期貨經紀商之受託買賣契約,應載明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逾越法令或信託契約所定限制範圍者,應由信託業負履行責任。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41條 …二十六條第三項、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規定,於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時準用之。但第二十二條第三項前段、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於信託業與客戶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41-1條 保險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辦理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業務專設帳簿資產者,應設置專責部門,並配置適足、適任之主管及業務人員。前項專責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除本會另有規定外,不得辦理專責部門以外之業務,或由非登錄專責部門…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41-2條 保險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辦理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業務專設帳簿資產,應依業務操作之規定為之。前項有關簽約、開戶、買賣、交割、結算、投資或交易之分析報告、決定、執行紀錄與檢討報告及其他處理事項之業務操作規定,由同業…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41-3條 …六條第一項、第四項及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於保險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辦理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業務專設帳簿資產時準用之。
- 行政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7條 保險公司之設立,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股款,並以籌備處名義開立專戶存儲。前項專戶存儲之股款,於開始營業前不得動支。但於取得設立許可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發起人會議或創立會選出之董事及監察人全體同意,就發起人所…
-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銀行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擔任創始機構(委託人)、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股東者,其投資應分別受下列各款限制:一、擔任創始機構(委託人)者,不得投資以其金融資產、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為基礎所發行之受益…
-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工業銀行之設立,應委託銀行代收股款,並以籌備處名義開立專戶存儲。前項專戶存儲之股款,於開始營業前不得動支。但於取得設立許可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發起人或創立會選出之董事及監察人全體同意,就發起人所繳股款範…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2條 …推介建議。二、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活動、講授或出版。三、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有關業務之研究分析、投資決策或買賣執行。四、對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為推廣或招攬。五、辦理境外基金之募集、銷售及私募。六、內部稽核。七、法…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3-1條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同業公會)委託機構舉辦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之業務員測驗合格,並具下列工作經驗之一:(一)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二)具資訊、科技、法律、電子商務或數位經…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4條 …問事業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參加同業公會委託機構舉辦之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合格者。二、在外國取得證券分析師資格,具有二年以上實際經驗,經同業公會委託機構舉辦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業務員之法規測驗合格…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5條 …顧問事業從事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業務人員,除從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投資經理人應符合第五條之三所定資格外,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依前條第一項規定取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二、經同業公會委託機構舉辦之證券投資信託及…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5-1條 …、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取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二、經同業公會委託機構舉辦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之業務員測驗合格,並在專業投資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或信託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三、經證券商同業公會委託機構舉辦之證券商高級業務…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5-3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從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投資經理人,應具備第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資格之一。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7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總經理不得兼為全權委託專責部門主管、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或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交易決定人員。他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依法應設置專責部門者,其專責部門之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除符合第三項…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5條 …約。二、代理他人從事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行為。但為委託人之法定代理人,不在此限。三、與客戶為投資有價證券收益共享或損失分擔之約定。四、買賣該事業推介予投資人相同之有價證券。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境外基金,不在此限…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6條 …身有利之事項,或有其他過度宣傳之內容。五、未取得核准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而為使人誤信其有辦理該項業務之廣告。六、為保證獲利或負擔損失之表示。七、於傳播媒體從事投資分析之同時,有招攬客戶之廣告行為。八、涉有利益衝突、詐欺…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8條 …之負責人、業務人員及其他受僱人,於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有關業務之行為涉及民事責任者,推定為該事業授權範圍內之行為。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9條 …之一,由本會予以獎勵或表揚:一、對健全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與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經營與發展,增進資產管理服務市場之整合管理具有顯著績效者。二、研究著述,對發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執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具有創意,經採行者。三、舉發市…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20條 他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從事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之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除內部稽核部門主管外,應具備本規則所定資格。他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其從事第二條第…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委託人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提供之信託財產書件及資料,應包含表彰信託財產之標示、權利性質、法定用途、使用許可或管制、與信託財產有關之債務明細、信託財產上之負擔等證明文件。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委託人依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所提供之債務明細書面文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信託財產所擔保債務明細。二、債務餘額明細。三、委託人對於第三人所為之其他承諾、保證或借貸等直接或間接之債權債務關係,於不履行時將影響信託事務之…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受託機構、信託監察人、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委託人,不得擔任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所發行受益證券之簽證機構。主辦證券承銷商不得擔任當次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所發行受益證券之簽證機構。依不動產投資…
- 行政證券承銷商取得包銷有價證券出售辦法 第3條 …證券承銷商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出售有價證券時,得由其自營部門或委託其他證券經紀商開設「承銷商取得有價證券出售專戶」出售之,並應依照本會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證券自營商買賣有價證券…
- 行政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4條 …價及應買應賣義務,於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所為之交易。十、委託經主管機關依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認可之公正第三人,處理保險業不良債權之相關交易。十一、除涉及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交易外,與金融控股母公司及金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