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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45條 …緊急出口之乘客,客艙組員應個別說明遇緊急時,至適當緊急出口之路線與開始前往出口之時機並詢問乘客或其同伴最適當之協助方式。航空器使用人應於航空器內備有印刷之緊急出口圖示及操作方法與其他緊急裝備使用需要之說明資料並置於乘客易…
  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6條 …使用無線電通話之能力。三、已由合格人員教授有關機場地物位置、路線、記號、燈光及航管之訊號、指示、用詞、程序等相關課程,並能符合航空器於機場作安全移動之作業標準。
  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4條 …列文件:一、飛航手冊。二、飛航操作限制相關手冊。三、計畫航路路線及可能轉降機場之最新航行圖表。四、遭遇空中攔截之應對程序及目視訊號表。五、噪音證明文件。六、經營商務專機者之普通航空業許可證英文版。七、經營商務專機者之營運…
  4.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7條 …「行車事故」指被保險人所有、使用、管理專用動力車輛行駛於專用路線,致有人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壞之事故。至「其他事故」則指因火災、水災、擠壓等事故所造成之死傷財損而言。三、「每一個人身體傷亡之保險金額」,係指在任何一次意外事…
  5.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3條 …,指利用地面、地下或高架設施,使用專用動力車輛,行駛於導引之路線,並以密集班次、大量快速輸送都市及鄰近地區旅客之公共運輸系統。前項大眾捷運系統,依使用路權型態,分為下列二類:一、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全部路線為獨立專用,不受…
  6.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7條 …為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地區發展,主管機關得辦理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土地及其毗鄰地區土地之開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前項所稱之毗鄰地區土地:一、與捷運設施用地相連接。二、與捷運設施用地在同一街廓內,且能與捷運設施用地…
  7.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16條 大眾捷運系統路線穿越河川,其築墩架橋或開闢隧道,應與水利設施配合;河岸如有堤壩等建築物,應予適度加強,並均應商得水利主管機關同意,以防止危險發生。
  8.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21條 大眾捷運系統工程建設機構為勘測、施工或維護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及其設施,應於七天前通知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後始得進入或使用公、私土地或建築物。但情況緊急,遲延即有發生重大公共危險之虞者,得先行進入或使用。前項情形工程建設機…
  9.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24-1條 …項所定辦法辦理。依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大眾捷運系統,其地面路線之設置標準、規劃、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原則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定之。共用車道路線維護應劃歸大眾捷運系統。
  10.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25條 …系統財產,依各級政府出資之比率持有。由中央政府補助辦理者,由路線行經之各該地方政府,按自償及非自償經費出資比率共有之,營運機構不共有大眾捷運系統財產;該財產以出租方式提供營運機構使用、收益者,營運機構應負責管理維護。前項…
  11.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31條 …公路運輸系統之整合功能,於大眾捷運系統營運前及營運期間,在其路線運輸有效距離內,地方主管機關應會商當地公路主管機關重新調整公路汽車客運業或市區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
  12.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32條 …運機構與市區汽車客運業或其他大眾運輸業者,共同辦理聯運或其他路線、票證、票價等整合業務。
  13.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33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為維修路線場、站或搶救災害,得適用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14.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0條 大眾捷運系統地方主管機關,為防護大眾捷運系統路線、維持場、站及行車秩序、保障旅客安全,應由其警察機關置專業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並受該地方主管機關之指揮、監督。大眾捷運系統採用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涉共用現有道路之車道部分,…
  15.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1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對行車及路線、場、站設施,應妥善管理維護,並應有緊急逃生之設施,以確保旅客安全。其車輛機具之檢查、養護並應嚴格遵守法令之規定。大眾捷運系統採用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且為無人駕駛系統者,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
  16.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4條 …人員之指導。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不得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但屬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其與其他運具共用車道部分,依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採完全獨立專用路權…
  17.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5條 為興建或維護大眾捷運系統設施及行車安全,主管機關於規劃路線經行政院核定後,應會同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大眾捷運系統兩側勘定範圍,公告禁建或限建範圍,不受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法令規定之限制。已公告實施之禁建、限建範圍…
  18.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50條 …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前段規定,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四、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五、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害其執行職務。六…
  19.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50-1條 …下罰鍰: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
  20.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1條 …於前項客房價格。旅館業應將其客房價格、旅客住宿須知及避難逃生路線圖,掛置於客房明顯光亮處所。
  21.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8條 …展,應協調有關機關,規劃國內觀光據點交通運輸網,開闢國際交通路線,建立海、陸、空聯運制;並得視需要於國際機場及商港設旅客服務機構;或輔導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重要交通轉運地點,設置旅客服務機構或設施。國內重要觀光據點…
  22.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工程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第6條 需地機構應於依第二條規定公告期滿後,豎立路線中心樁或邊界樁,計算座標,並檢送空間範圍公告圖說、樁位座標表、樁位圖及有關資料送請當地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據以辦理地籍逕為分割、測量及登記。前項穿越空間範圍位於都市土地者,…
  23.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第2條 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土地及其毗鄰地區土地之開發依本辦法之規定。
  24.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開發用地:係指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土地及其毗鄰地區之土地,經主管機關核定為土地開發之土地。二、土地開發:係指主管機關自行開發或與投資人合作開發開發用地,以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之不動產興闢事業。
  25.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得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之規定,就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土地及其毗鄰地區,申請劃定或變更為特定專用區。開發用地及前項特定專用區之建築物及土地使用,應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
  26.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2條 大眾捷運系統之場、站、路線及設施兩側之禁建、限建,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27.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4條 大眾捷運系統路線經行政院核定後,其禁建、限建範圍,經捷運主管機關會同當地政府會勘後,由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公開閱覽三十日,並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土地權利關係人得於公開閱覽期間以書面提出意見。捷運主管機關於參酌…
  28.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 第6條 …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系統狀況:包括機構組織及車輛、路線、場站設施等。二、營業盈虧:包括損益表、資產負債表。三、運輸情形:包括運量、服務水準。四、改進計畫:包括改進事項、方法、進度及需用經費。
  29.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 第6-1條 …料以指定方式提報中央主管機關:一、基本資料:車站、月台、軌道路線、轉轍器、道岔、機廠、共用車道、變電站等之名稱、位置等。二、系統狀態:車站、月台、路線、運轉保安裝置、共用車道及列車運轉等狀態與相關之影像,以及影響運轉之系…
  30.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 第9條 …通信。五、電梯、電扶梯。六、收費系統。七、環境控制系統。八、路線軌道。九、緊急逃生設施。十、消防設施。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設備。前項必要設備,營運機構應每年訂定維護計畫實施,並保存維護紀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