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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2條 …定之檢疫物或物品及其包裝、容器、栽培介質,不問屬於何人所有,植物檢疫機關得於第一審法院宣告沒收前,逕予沒入。
  2.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4條 …成檢疫而拆開包裝或擅自移動,或收件人未依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七、車、船、航空器之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第十九條之二規定,將殘留之植物或植物產品攜帶著陸。依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處罰者,其植物、植物產品、…
  3.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5條 …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植物防疫人員或檢疫人員依第五條規定執行職務。二、違反第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通知或公告進行防治。三、無正當理由未依第八條之一第二項規…
  4.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6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植物檢疫機關處罰之。
  5. 行政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4條 …明文件及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出具之動物健康證明文件,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澎湖檢疫站(以下簡稱澎湖檢疫站)申請檢查。豬隻由指定肉品市場運入澎湖地區供屠宰者,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於起運前填具申報書,並檢附拍賣證明文件…
  6.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7.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五條所稱相關資料及關係人,其範圍如下:一、相關資料:指植物檢疫證明書、提貨單、裝貨清單或其他單據。二、關係人:指報關或報驗代理人、運輸車、船、航空機長、職務代理人及其他實際管理之人員。
  8.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5條 …畫之實施。三、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定防疫措施。植物檢疫機關得將下列事項委託相關機關(構)、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一、本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檢查、查閱或查詢。二、本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二項所定檢疫處理、退運、銷燬或其…
  9.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機關應定期辦理特定疫病蟲害之檢查;其檢查範圍如下:一、種植之植物、繁殖用植物或植物產品。二、土壤或土壤以外之栽培介質。三、包裝或容器。四、農機及農器具。五、疫病蟲害種類。六、其他與疫病蟲害有關事項。
  10.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之。輸入檢疫物之臨場檢疫,應於海關指定之集中查驗區、貨棧或經植物檢疫機關指定或認可之特定區域實施。於前項集中查驗區、貨棧或經植物檢疫機關指定或認可之特定區域執行輸入檢疫者,得由貨櫃集散站、貨棧提供檢疫作業所需具檢查檯、遮…
  11.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第十七條第一項所稱港、站,指檢疫物抵達我國時之卸貨港、站或經植物檢疫機關核准之通關港、站。
  12.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植物檢疫機關依本法執行輸入檢疫時,得依風險程度實施逐批或抽批檢疫。實施前項檢疫時,其檢疫結果判定應以整批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之檢疫規定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13.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請輸入檢疫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連同檢疫費用,向植物檢疫機關提出:一、植物檢疫證明書。但經植物檢疫機關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公告免繳驗者,不在此限。二、提單。三、價格證明。四、植物檢疫機關指定之其他相關…
  14.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植物檢疫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輸入檢疫物之檢疫時,得協調航政主管機關調閱航行日誌或其他有關文件。
  15.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請輸出檢疫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連同檢疫費用,向植物檢疫機關提出:一、價格證明。二、植物檢疫機關指定之其他相關文件。
  16.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輸出之植物或植物產品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取得檢疫合格證明者,得應輸入國要求,由植物檢疫機關發給檢疫標識;其係郵遞或旅客所攜帶者,在規定數量以內,亦得由植物檢疫機關發給檢疫卡。
  17.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本法第二十條規定輸出之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出前經檢疫不符合輸入國之規定者,由植物檢疫機關通知申請人限期領回;屆期不領回者,由植物檢疫機關處置。
  18.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輸出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入檢疫物,因不可歸責於植物檢疫機關之原因,於隔離期間死亡、受銷燬處理或其他因執行檢疫必要所致不能避免之毀損,植物檢疫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19. 行政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0. 行政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第2條 繁殖用植物特定疫病蟲害之檢查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前項檢查得會同或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證之機關(構)或學校(以下簡稱檢查機構)辦理。
  21. 行政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指定之繁殖用植物,應公告其應施檢查之特定疫病蟲害種類、申請條件、繁殖圃設置條件與操作管理規定、檢查程序與方法、證明之核發標準與有效期限、收費標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22. 行政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第4條 申請繁殖用植物之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一、繁殖計畫:包括植物種類、數量、地點、時間、繁殖方法。二、種苗來源書面資料:如屬輸入之種苗,應檢附輸出國之疫情資…
  23. 行政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第8條 檢定費之收費標準,依該植物應實施檢定之方法及樣品數規定如下:一、一般檢定:每件樣品收取新臺幣十元。二、生化檢定:每件樣品收取新臺幣三十元。三、特殊檢定:每件樣品收取新臺幣三百元。前項所稱一般檢定,指以病徵診斷或光學顯微鏡…
  24. 行政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第10條 依本辦法規定檢查合格之植物,申請者應於讓售時製作讓售紀錄表,並於一個月內送交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25. 行政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第1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檢查時,發現受檢植物感染特定疫病蟲害,應將疫情通報中央主管機關,並依本法有關規定處理。
  26. 行政植物疫病蟲害緊急防治補償費補助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27. 行政植物疫病蟲害緊急防治補償費補助辦法 第3條 前條補助之植物或植物產品價格,不得超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地改良物徵收時,所定之植物補償費查估基準。
  28. 行政植物疫病蟲害緊急防治補償費補助辦法 第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之植物或植物產品之補償,於清除、銷燬完成後三十日內,檢具清除、銷燬紀錄、評價記錄及補償費金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29. 行政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1條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三第二項及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30. 行政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3條 …自由港區者,應依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定準則辦理檢疫。國外植物應施檢疫物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申請進儲自由港區者,應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之檢疫條件辦理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