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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屠宰場設置標準 第11條 …腐蝕性材質。2容易清洗消毒之構造。(五)待判定家禽盛裝容器、廢棄物盛裝容器、不可食肉品盛裝容器:1具不透水性。2具有蓋子及明顯標示之設計。3容易清洗消毒、污液及臭味不會滲漏之構造。(六)使用自動鍊條設備者,應有掛鉤自動洗…
  2. 行政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 第5條 …設立標誌,予以警告。三、農藥包裝容器不得隨意棄置,其處理應依廢棄物清理相關法令規定。四、不得於魚塭、池塘或河流,傾倒農藥、洗滌施藥器具或包裝容器。五、在規定間隔日數內不得採收農作物。
  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第3條 …害之範圍,包括水污染、空氣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振動、惡臭、廢棄物、毒性物質污染、地盤下陷、輻射公害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為公害者。
  4. 行政行政院衛生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數量、產生者名稱、清運者名稱、再生利用途徑、產銷情形及衍生廢棄物處置,應作成紀錄。前二項之紀錄應妥善保存三年,留供查核。
  5.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6.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指取得衛生主管機關發給輔導設置文件,接受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以接受醫療機構委託清除、處理醫療廢棄物之機構。本辦法所稱衛生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
  7.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3條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應依下列程序辦理:一、評估醫療廢棄物處理需求,指定或遴選具意願、專業能力及相關經驗,且廠(場)址區位條件合適之機構投資設置。二、就同意輔導之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
  8.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4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應置專業技術人員,其設置條件如下:一、從事一般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置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一人以上。二、從事一般及有害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置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一人以上。前項規定之…
  9.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5條 …(市)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輔導設置文件應登記事項如下:一、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名稱、組織及地址。二、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負責人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三、處理技術人員姓名。四、清除、處理廢棄物之種類、數量及處理方法。…
  10.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6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之輔導設置文件登記事項變更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二款及第二項之登記事項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辦理變更。二、廢棄物處理技術…
  11.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7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應依輔導設置文件之內容設置,並於設置完成後依本辦法規定營運之。
  12.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8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於營運前,應取得該設施之所有權及用地使用權,並檢具下列營運相關文件送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及設施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備查:一、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負責人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二、處理技術員合…
  13.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9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接受委託清除、處理醫療廢棄物,應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並於訂定契約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將契約書影本報送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及委託人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變更契約書內容或終止契約時,亦…
  14.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0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十五日前,向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報前半年之營運及操作紀錄,其申報格式及保存方式,準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之規定。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應以網路傳輸方式或…
  15.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1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應於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備、機具、設施或清除、處理場(廠)明顯處標示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名稱、聯絡電話及輔導設置文件字號。
  16.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2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暫停營運超過三個月以上者,應於屆滿三個月後十五日內報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備查,並繳回輔導設置文件;如於輔導設置文件繳回後一年內復業者,應向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發還之,始得繼續營…
  17.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3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未完成者,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得終止輔導:一、喪失從事業務能力或一年內無從事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二、違反本…
  18.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4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終止營運或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終止輔導時,其未完成之清除、處理業務,應於限期內委託合法之清除、處理機構(設施)代為清理,並將執行完成之報告書送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19.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5條 …)衛生主管機關於發給輔導設置文件、同意變更輔導設置文件、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暫停營運、終止營運或終止輔導時,應副知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及設施所在地之主管機關。
  20.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6條 本辦法施行前,經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之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應於本辦法施行日起三年內,向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補正,並依本辦法規定辦理設置、操作及營運。
  21. 行政聯合診所管理辦法 第4條 …個別診所不得另設觀察病床或產科病床。四、清潔、消毒設備及醫療廢棄物處理。五、共同使用區域內之消防設備及安全設施。六、緊急供電設備。
  22.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3.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廢棄物係指由醫療機構、醫事檢驗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
  24.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會集合各醫療機構、醫事檢驗所,共同清除或共同處理其產生之醫療廢棄物。二、合作社:由醫療機構、醫事檢驗所成立合作社,共同清除或共同處理其產生之醫療廢棄物。三、財團法人:由醫療機構、醫事檢驗所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共同清除或共同…
  25.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4條 共同清除機構之設立,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應有足以購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設施之設立及營運資金。二、應有具甲級廢棄物清除技術員或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資格之主任管理員一人。
  26.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5條 共同處理機構之設立,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應有足以購置醫療廢棄物處理設施之設立及營運資金。二、應有具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資格之主任管理員一人。三、應有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及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各一人以上。前項第二款主任管理…
  27.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5-1條 同一機構兼具共同清除、處理業務者,其共同處理機構之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得兼任清除機構技術員。
  28.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6條 主任管理員應負責共同清除機構或共同處理機構之正常營運及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技術之管理,並應審查及簽署行政院衛生署(以下簡稱本署)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申報之相關文件。
  29.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7條 …設立者,並應檢具投資名冊及其各該投資比例等證明文件。四、醫療廢棄物清除設施及工具配置說明書。五、清除設施用地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土地使用清冊、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六、醫療廢棄物處理及最終處置方式…
  30.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8條 …設立者,並應檢具投資名冊及其各該投資比例等證明文件。四、醫療廢棄物處理設施規格功能、處理能力說明書。五、處理設施用地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土地使用清冊、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六、工程計畫說明書(含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