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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 35 頁- 行政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第2條 動物用藥品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申請為樣品或贈品:一、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或販賣業者為試驗研究、試製或檢驗登記用。二、公立或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或試驗機構供試驗研究用。三、獸醫診療機構或各級動物防疫機關診治動物或防疫之特殊需…
- 行政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申請動物用藥品樣品或贈品輸入者,應填具貨品進口審核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如附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前項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核准:一、未符合第二條規定。二、依前項規定應檢附之資料或其內容不完備,無法補正或經…
- 行政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第4條 動物用藥品樣品或贈品之輸入,其數量由中央主管機關經審查評估以足供試驗研究、試製、檢驗登記、診治動物或防疫之特殊所需者為限,並應標明樣品或贈品字樣。前項樣品或贈品,應依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貨品進口審核通知書,始得輸入。前項輸入…
- 行政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第5條 獸醫師公會依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將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或贈品供獸醫診療機構診治動物使用,應收取該獸醫診療機構負責人同意書、飼主同意書及處方箋。前項情形,獸醫師公會應於每月二十日前將上個月藥品供應對象及數量清冊,報請該公會及獸醫…
- 行政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第6條 獸醫診療機構依第二條第三款及前條取得之動物用藥品樣品或贈品,於其他獸醫診療機構有緊急醫療之必要時,得提供使用。前項情形,獸醫診療機構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四日內,檢附受讓獸醫診療機構負責人同意書、飼主同意書、受讓獸醫診療機…
- 行政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第7條 動物用藥品樣品或贈品輸入申請人、第六條規定讓與及受讓之獸醫診療機構,應逐次記錄輸入之動物用藥品樣品或贈品品名、輸入或取得日期、來源、使用、讓與或受讓對象及數量、銷燬數量等資料,並予保存二年供查核。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2條 保育類或具有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之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令之規定。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3條 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場所及設備,依動物種類及習性,予以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易遭騷擾之環境。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4條 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接受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所有人或占有人合作飼養或委託試驗時,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5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繁殖,以合於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為限。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申請繁殖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初審後,併同具體之審查意見層轉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始得為之;…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6條 依前條申請繁殖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之所有人或占有人,應於計畫執行期間每年五月及十一月向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填報繁殖動物種類及數量。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彙整前項資料,於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列冊彙報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7條 …本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公告之保育類或具危險性之野生動物者,其飼養、繁殖場所及設備,應自本辦法發布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改善,並符合第三條之規定。依本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公告之野生動物範圍有變更增列時,於…
- 行政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條之一及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 行政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獎勵辦法 第3條 各級主管機關、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及植物檢疫機關(以下簡稱受理檢舉機關)應設置檢舉信箱、專線電話、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受理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檢疫物案件。前項受理檢舉機關受理檢舉案件時,應立即通知當地海關、司法警察或其他相關…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條 為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之平衡,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2條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但海域野生動物保育之中央主管機關為海洋委員會。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3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下:一、野生動物:係指一般狀況下,應生存於棲息環境下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魚類、昆蟲及其他種類之動物。二、族群量:係指在特定時間及空間,同種野生動物存在之數量。三、瀕臨絕種野生動物:係指族群量降至…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4條 野生動物區分為下列二類:一、保育類:指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二、一般類:指保育類以外之野生動物。前項第一款保育類野生動物,由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類,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並製作名錄。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保育野生動物,設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前項委員會之委員為無給職,其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其中專家學者、民間保育團體及原住民等不具官方身分之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加強野生動物保育,應設立野生動物研究機構,並得委請學術研究機構或民間團體從事野生動物之調查、研究、保育、利用、教育、宣揚等事項。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7條 為彙集社會資源保育野生動物,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立保育捐助專戶,接受私人或法人捐贈,及發行野生動物保育票。專戶設置及保育票名稱、標章之使用及發行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8條 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經營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擇其影響野生動物棲息最少之方式及地域為之,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必要時,主管機關應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實施農、林、漁、牧之開…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9條 …主管機關應即通知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令其停工。其已致野生動物生育環境遭受破壞者,並應限期令當事人補提補救方案,監督其實施。逾期未補提補救方案或遇情況緊急時,主管機關得以當事人之費用為必要之處理。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0條 地方主管機關得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有特別保護必要者,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擬訂保育計畫並執行之;必要時,並得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執行。前項保護區之劃定、變更或廢止,必要時,應先於當地舉辦公聽會,充分聽取當地居民意見後,層…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1條 經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之土地,必要時,得依法徵收或撥用,交由主管機關管理。未經徵收或撥用之野生動物保護區土地,其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應以主管機關公告之方法提供野生動物棲息環境;在公告之前,其使用、收益方法有害野生動物…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2條 為執行野生動物資源調查或保育計畫,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團體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有土地進行調查及實施保育措施。公、私有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除涉及軍事機密者,應會同軍事機關為之外,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進行…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3條 經許可從事第八條第二項開發利用行為而破壞野生動物棲息環境時,主管機關應限期令行為人提補救方案,監督其實施。前項開發利用行為未經許可者,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主管機關得緊急處理,其費用由行為人負擔。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4條 逸失或生存於野外之非臺灣地區原產動物,如有影響國內動植物棲息環境之虞者,得由主管機關逕為必要之處置。前項非臺灣地區原產動物,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