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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專用觀測站觀測儀器校驗辦法 第9條 …技術性資料或說明書。自記式觀測儀器送請校驗時,應將記錄或顯示設備一併送校;其使用專用電源供應者並一併提供專用電源設備。
  2. 行政溫泉區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溫泉區內溫泉設施規劃設置原則如下:一、溫泉儲存塔、溫泉取供設備及溫泉使用廢水處理等設施應在不妨礙溫泉產業發展,並兼顧地區景觀之原則下,於適當地點設置之。二、溫泉管線之設置,應就溫泉使用人口、土地利用、交通、景觀等現狀及未…
  3.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6條 民宿消防安全設備應符合地方主管機關基於地區及建築物特性,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制定之自治法規。地方主管機關未制定前項規定所稱自治法規者,民宿消防安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每間客房及樓梯間、走廊應裝置緊急照明設備。二、設置…
  4.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7條 民宿之熱水器具設備應放置於室外。但電能熱水器不在此限。
  5.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12條 …規命令規定辦理完竣後,供作民宿使用者,其建築物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不受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之限制。符合前項規定者,依前條規定申請登記時,得免附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文件。
  6.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13條 …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及經地方主管機關查驗合格之簡易消防安全設備配置平面圖替代之,並應每年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地方主管機關於許可後應持續輔導及管理:一、具原住民身分者於原住民族地區內之部落範圍申請登記民宿。二、馬祖地區建…
  7.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30條 …三、任意哄抬收費或以其他方式巧取利益。四、設置妨害旅客隱私之設備或從事影響旅客安寧之任何行為。五、擅自擴大經營規模。
  8.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36條 …,得於對民宿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時實施。民宿之建築管理與消防安全設備、營業衛生、安全防護及其他,由各有關機關逕依相關法令實施檢查;經檢查有不合規定事項時,各有關機關逕依相關法令辦理。前二項之檢查業務,得採聯合稽查方式辦理。民…
  9.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旅館業經營之觀光旅館分為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其建築及設備應符合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之規定。
  10.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5條 …登記謄本及建築物使用權利證明文件。(七)建築設計圖說。(八)設備總說明書。二、涉及都市計畫變更或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者,應先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備具興辦事業計畫定稿本及前款第一目、第六目至第八目之文件,…
  11.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期、分區方式興建者,得於該分期、分區興建完工且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所定必要之附屬設施均完備後,依前條規定申請查驗,符合規定者,發給該期或該區之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及觀光旅館專用標識,先行營業,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12.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5條 …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或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四、建築設計圖說。五、設備說明書。前項觀光旅館於變更部分竣工後,應備具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核准文件影本及竣工圖,報請交通部會同警察、建築管理、消防及衛生等有關機關查驗合格後,始得營業。
  13.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8條 …等級評鑑者,評鑑基準及等級區分標識,由交通部觀光署依其建築與設備標準、經營管理狀況、服務品質等訂定之。觀光旅館業應將第一項規定之等級區分標識,置於受評鑑觀光旅館門廳明顯易見之處。觀光旅館業因事實或法律上原因無法營業者,應…
  14.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9條 …前或開業後,不得以保證支付租金或利潤等方式招攬銷售其建築物及設備之一部或全部。
  15.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1條 …部轉讓外,不得分割轉讓。觀光旅館業將其觀光旅館之全部建築物及設備出租或轉讓他人經營觀光旅館業時,應先由雙方當事人備具下列文件,申請交通部核准:一、觀光旅館籌設核准轉讓申請書。二、有關契約書副本。三、出租人或轉讓人之股東會…
  16.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2條 觀光旅館業因公司合併,其觀光旅館之全部建築物及設備由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依法概括承受者,應由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備具下列文件,申請交通部核准:一、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合併之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二、公司合併登記之證明及合併契約書…
  17.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3條 …觀光旅館範圍所持分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前二項申請案件,其建築設備標準,未變更使用者,適用原籌設時之法令審核。但變更使用部分,適用申請時之法令。
  18.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5條 …他人經營。觀光旅館業將所營觀光旅館之餐廳、會議場所及其他附屬設備之一部出租他人經營,其承租人或僱用之職工均應遵守本規則之規定;如有違反時,觀光旅館業仍應負本規則規定之責任。
  19.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47條 …六千元。但客房房型調整未涉用途變更者免收。(四)全部建築物及設備出租或轉讓案件,每件收取審查費新臺幣六千元。(五)合併案件,每件收取審查費新臺幣六千元。五、從業人員專業訓練報名費及證書費,各為新臺幣二百元。因行政區域調整…
  20.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12條 …之危險增加:一、軌道嚴重磨損。二、大眾捷運系統有新增加危險之設備時。三、及其他為保險契約基礎之原危險狀況改變,而嚴重對保險人不利之情形。被保險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對於保險人因此所受之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21.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20條 因舖設大眾捷運系統地下軌道或其他地下設備,致土地所有人無法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法定停車空間時,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勘查屬實者,得就該地下軌道或其他地下設備直接影響部分,免予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法定停車空間。土地所有人因無法附建…
  22.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24-2條 …造之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技術規範,應包含無障礙設備及設施之設置與維護方式。
  23.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36條 大眾捷運系統運輸上必要之設備,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設備不適當時,應通知其限期改正。
  24.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1條 …系統者,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設異物入侵軌道之預警及緊急應變設備或措施。大眾捷運系統設施及其運作有採取特別安全防護措施之必要者,應由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之。
  25.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3-1條 …應配合地方主管機關檢討或調查需要,提出說明、相關紀錄、設施、設備、資料或物品,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26.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8-1條 …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重要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站、場、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27.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8-2條 對於重要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站、場、設施或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以下列方法之一,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
  28.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50-1條 …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線。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
  29.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52條 …並應確認通報受理完成。但於通報事件發生地無電子傳真或網路通訊設備,致無法立即通報者,得先以電話報備後,再補通報。
  30.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條 …規依據公告應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旅館業之設立、發照、經營設備設施、經營管理及從業人員等事項之管理,除本條例或本規則另有規定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