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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9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場所及設施應製作公告板,置於明顯易見處,並摘要標示第三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之危害圖式、名稱、危害成分、警示語、危害警告訊息、危害防範措施及警語或補充訊息。同一運作場所運作多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者,…
  2.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10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場所及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依前條規定標示:一、經依本法規定申請廢棄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其暫存場所。二、暫時放置海運、空運裝卸不特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倉庫,已標示危險品倉庫等字樣。三、僅供試驗…
  3.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11條 運作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之輸送管路設施,應於明顯處加標流向、中文名稱及英文名稱或縮寫;必要時,得以掛牌替代。
  4.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18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運作場所、設施之標示及安全資料表所用文字,應以中文為主。必要時得以英文為輔。
  5.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2條 …檢驗測定結果。二、連續監測: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之公告場所,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設置經認可之自動監測設施,應持續操作量測室內空氣污染物濃度,並即時顯示最新量測數值,以連續監測其室內空氣品質。
  6.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3條 …面積總和,不包括露臺、陽(平)臺及法定騎樓面積。五、自動監測設施:指可自動採樣、分析與記錄空氣污染物濃度之設施。
  7.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5條 …告場所巡查檢驗應避免受局部污染源干擾,距離室內硬體構築或陳列設施最少零點五公尺以上及門口或電梯最少三公尺以上,且規劃選定巡檢點應平均分布於公告管制室內空間樓地板上。前項巡查檢驗應布設巡檢點之總數依下列原則定之:一、管制室…
  8.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12條 公告場所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者,應於公告之一定期限內辦理下列事項:一、檢具連續監測作業內容,包含自動監測設施運作及維護作業,併同其室內空氣品質維護計畫。二、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以網路傳輸方式,…
  9.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13條 公告場所設置自動監測設施之數目,除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依其公告管制室內空間樓地板面積每二千平方公尺(含未滿),應設置一台自動監測設施。但其樓地板面積有超過四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單一無隔間室內空間,得減半計算應設置自動監…
  10.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14條 公告場所設置自動監測設施應量測之室內空氣污染物項目如下:一、二氧化碳。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11.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15條 公告場所操作中自動監測設施進行汰換或採樣位置變更,致無法連續監測其室內空氣品質時,除應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外,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於汰換或變更前三十日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依其同意文件核准暫停連續…
  12.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16條 …辦公時段以電子媒體顯示公布於場所內或入口明顯處,並將自動監測設施監測數值資料予以儲存保留,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核。前二項室內空氣品質定期檢測結果及連續監測結果之紀錄資料,應逐次彙集建立書面檔案或電子檔,保存五年。
  13.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7條 本辦法有關自動監測設施之設備規範、作業方式、附屬電子媒體即時顯示系統、準確度查核、校正與維護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應符合附錄規定。
  14. 行政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 第2條 …少八公尺以上距離,彼此間及與其他作業場所間並應採取必要之隔離設施。三、廠房及倉庫之建築,應堅固清潔,牆壁及地面應採用水泥、磨石子或其他易清洗之材料。四、作業場所應具有良好通風並不得產生塵埃,如為粉劑作業場所須有防塵設備。…
  15. 行政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申請核發作業準則 第2條 …管理辦法及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規定之營業場所、貯存場所安全防護設施或施藥器材說明書。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16. 行政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10條 …件。三、負責人證明文件影本。四、檢驗室地理位置簡圖。五、檢驗設施配置圖及平面圖。六、檢測人員任職、學經歷及必要之訓練證明文件影本。七、敘明申請之項目、使用方法名稱及其標準作業程序等文件。八、具有申請項目十五組以上實際檢測…
  17. 行政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第4條 …存條件,建立溫濕度、光照、空氣品質、蟲菌防制等環境控制之保存設施及管理規範。四、古物留存於原文化脈絡之開放或半開放空間、戶外環境展藏保存者,應盡量控制環境之穩定度,降低自然或人為之破壞風險,並視需要設置監測、防護及安全設…
  18. 行政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第6條 …應遵行事項如下:一、保管機關(構)應就所保管古物及其展藏空間設施進行風險評估,訂定預防地震、火災、風災、水災等防減災計畫及防盜保全計畫。二、依實際需要建置防震、防火、防水等相關監測、防減災設備及防盜保全設施,並定期維護、…
  19.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3條 …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二)歷史建築:指歷史事件所定著或具有歷史性、地方性、特殊性之文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三)紀念建築:指與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
  20.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5條 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所有或管理機關(構)於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21.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24條 …一項再利用計畫,得視需要在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原則下,增加必要設施。因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所指定之古蹟,其使用或再利用應維持或彰顯原指定之理由與價值。古蹟辦理整體性修復及再利用過程中,應分階段舉辦說明會、公聽會,相關資訊應公…
  22.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64條 為利史蹟、文化景觀範圍內建造物或設施之保存維護,有關其建築管理、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等事項,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相關法規全部或一部之限制;其審核程序、查驗標準、限制項目、應備條件及其他…
  23.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03條 …定遷移或拆除古蹟。二、毀損古蹟、暫定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三、毀損考古遺址之全部、一部或其遺物、遺跡。四、毀損或竊取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五、違反第七十三條規定,將國寶、重要古物運出國外,或經核准出國之國寶、…
  24.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06條 …(構)核准者。七、毀損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有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限期通知改正而不改正,或未依改正事項改正者,得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情況急迫時,主管機關得代為…
  25.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機關審核同意者,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工廠申請設立於已完成公共設施及整地之園區內,免依第一項第二款第八目、第三款第八目或第四款第七目所定位於山坡地區位之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第一項第三款工業類別屬附表二所列醱酵工業之釀酒業…
  26.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一般保護區: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二公頃以上(含所需區外道路設施面積),或在河床採取,沿河身計其申請開採或累積開採長度五百公尺以上,或申請採取土石方四十萬立方公尺以上。(十二)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
  27.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11條 …之一般保護區:申請核定或累積核定礦業用地面積(含所需區外道路設施面積)一公頃以上,或在河床探採,沿河身計其申請開採或累積開採長度○.五公里以上。(十二)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
  28.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13條 …水量二十萬噸以上。淨水處理廠或工業給水處理廠屬簡易之淨水處理設施,位於前項第三款第一目至第五目區位之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第一項第一款抽水、引水工程或第二款海水淡化廠興建或擴增處理量,屬臨時救…
  29.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15條 …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其興建或擴建提供住宿、溫泉服務或餐飲設施之休閒農場或農產品加工場所(不含屬農產運銷加工設施之農產品加工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一、位於國家公園。但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千平方…
  30.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19條 …(八)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十公頃以上。二、森林遊樂區之育樂設施區興建或擴建,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位於國家公園。(二)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但位於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申請擴建或累積擴建面積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