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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3 / 200 頁-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20條 …主輔機包括舵機、錨機、錨具與無線電信、航行儀器、救生及消防等設備裝置完成,並經測試通過後,應在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檢查人員之監督下通過航行試驗。
-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5條 …現其板列接觸鬆弛,應移除以檢查其下之鋼板狀況。九、所有之各項設備應逐一予以查封。錨及錨鍊經卸下移列船外時,應予檢查,錨鍊艙亦應作內部檢查。十、水系統所有之泵,應在工作狀況下施行檢試。十一、經絕熱之冷凍艙,應將其艙口及排水…
-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39條 與計算載重線或最高吃水線位置有關之船艛、設備、佈置、材料或寸法應經確定未曾改裝。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指飛行模擬機、飛行訓練器與個人電腦航空訓練器。二、飛行模擬機:與真實飛機或直昇機駕駛艙相同大小之模型,包含設備組件與地面、飛行操作所需電腦軟體、提供駕駛艙外影像之影像系統及動感…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3條 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分類如下:一、初始檢定:指為確定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性能等級時所執行之檢定。二、升級檢定:指為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提升性能等級時所執行之檢定。三、後續檢定:指為確定飛航模擬訓練設備維持初始或升級檢定時性能基準…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4條 管理人應檢附申請表及下列文件向民航局申請飛航模擬訓練設備初始檢定、升級檢定或附加檢定,經檢定合格並發給檢定證書者,始得作為航空人員訓練、考驗或證照檢定。但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飛航模擬訓練設備已符合第十條至…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5條 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項目如下:一、主觀測試與功能檢查。二、客觀測試。三、附加試飛要求。四、作業管理程序。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空器所有人、使用人及航空人員訓練機構於國外使用之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或於國內設置之個人電腦航空訓練器,經民航局認可之國外民航主管機關核發檢定證書者,應依附件一之程序向民航局申請認可檢定,經檢定合格者,發給認可檢定證。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7條 管理人應將檢定證書或認可檢定證展示於飛航模擬訓練設備顯明之處所。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13條 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於檢定合格後,管理人應每季執行定期測試,其測試結果應符合主檢定測試指南,並將測試紀錄報民航局備查。前項定期測試,每次應完成全部測試項目之四分之一。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14條 維護管理代表於每日使用飛航模擬訓練設備前,應進行功能檢測,並予以記錄。但連續七日未使用者,仍應進行功能檢測。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15條 使用飛航模擬訓練設備之訓練人員或維護人員發現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有缺件或故障時,應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記錄之。前項缺件或故障清單應存放於飛航模擬訓練設備附近,以便於使用者查閱。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16條 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有缺件或故障者,應於飛航模擬訓練設備相關位置、相鄰處或操控裝置上明顯標示,並於三十日內修復或更換;維修待料期間,該飛航模擬訓練設備不得被使用於相關訓練及考驗。前項缺件或故障無法於三十日內修復或更換者,應檢…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17條 管理人應保存下列飛航模擬訓練設備資料:一、主檢定測試指南及其後續修正。二、供檢定使用之電腦程式及其更新版本。三、檢定測試結果。四、定期測試結果。五、維護與功能檢測紀錄。六、初始、升級或附加檢定後,對飛航模擬訓練設備硬體構…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18條 個人電腦航空訓練器管理人及其設備經民航局核准者,得不適用第十三條至第十七條。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19條 民航局得委託具有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能力之下列機關(構)或團體辦理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或認可業務:一、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或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二、財團法人、政府機關或行政法人。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20條 …民航局核准後,始得執行檢定工作。經民航局委託辦理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或認可業務之機關(構)或團體,其檢定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大專以上畢業。二、具有飛航模擬訓練設備工作相關經驗三年以上並經民航局審核或認可。三、曾參與民…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21條 經民航局委託辦理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或認可業務之機關(構)或團體,由民航局發給委託證書;其有效期間自發給之日起至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4條 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證書與認可檢定證之核發、換發、補發之證照費用,應依附件七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及認可費用收取規定收取之。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25條 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其檢定證書或認可檢定證:一、設備遷移。二、經拆卸致無法提供飛航訓練或考驗。三、未依規定進行測試、維護或管理,致不能維持其性能基準。四、不符合主檢定測試指南,未能於三十日內完成改善措…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3條 …載乘客不得超過十二人;全船人數不得超過貨船搭客證書記載之安全設備可容載人數。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5條 貨船之乘客房艙、救生設備不符合規定,或其貨物有爆炸性、自燃性、有毒性、傳染性、放射性等,有危及乘客安全之虞或為乘客安全之其他理由者,航政機關得禁止搭載乘客。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15條 前條之淡水,如須煮沸方能飲用時,應置備煮水設備。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16條 …船人數在該段航程中供應膳食所需之食物,並應有適當之冷藏及炊事設備。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18條 船上應有乘客專用之盥洗、廁所等衛生設備。但未滿總噸位一千之船舶,得與船員之公共衛生設備合用之。船舶航程在十六小時以上者,應配置乘客專用之沐浴設備。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25條 船上禁止乘客進入之處所及不可接近或觸摸之設備,應有顯明之標示。船舶在裝卸貨物時,各貨艙口及吊貨機附近,應禁止乘客進入。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26條 …舶開航前,船長應指定船上船員檢視船體及輪機各部運作情形,並將設備及屬具準備妥當,其有關救生、消防及救難事項,應將應急佈署表公告周知。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28條 …及通風系統。三、操作各種救生、消防、燈光、音號、旗號及救難等設備。四、準備並施放救生艇、救生筏及其他救生設備。五、火警巡邏、消滅火災。六、指定艙面工作人員負責召集乘客,並注意下列事項:(一)警告乘客。(二)檢視各乘客之救…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32條 貨船經航政機關檢查搭客設備合格者,應按該船所有供乘客用之固定舖位或座位,核定乘客定額。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33條 …額後,應即簽發中華民國貨船搭客證書,其有效期間,不得超過安全設備證書或船舶檢查證書之有效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