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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鑑定作業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業病鑑定申請案件時,應依疾病類型將有關資料送請鑑定會委員進行書面鑑定,鑑定作業期間以十四日為原則,並以委員意見相同者三分之二以上,決定之。未能依前項作成鑑定結果時,由召集人召集鑑定會委員開會鑑定,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
  2.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鑑定作業實施辦法 第14條 …第二項規定申請鑑定案件,尚未作成鑑定結果前,被保險人得隨時以書面方式,請保險人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撤回鑑定之申請。保險人依前項規定撤回職業病鑑定申請後,被保險人不得再以同一職業病事由,請保險人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鑑定。
  3. 行政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 第5條 …項所定申訴管道,應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其公開揭示得以書面、電子資料傳輸或其他可隨時取得查知之方式為之。
  4. 行政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 第8條 申訴人得以言詞、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以言詞或電子郵件為之者,受理之人員或單位應作成紀錄,並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前項書面、言詞或電子郵件作成之紀錄,應由申訴人簽名或蓋章,並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訴人姓名…
  5. 行政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 第10條 雇主應於接獲申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申訴,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不予受理者,應於書面通知內敘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予受理:一、非屬本法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一項所稱職場霸凌事項。二、無具體之內容。三、申訴人…
  6. 行政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 第15條 …事實,足認其執行調查、處理或申復程序有偏頗之虞者,當事人得以書面舉其原因及事實,向雇主申請令其迴避。被申請迴避之人員在雇主就該申請事件為准許或駁回之決定前,應停止參與。但有急迫情形,仍得為必要處置。
  7. 行政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 第16條 …時,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及答辯機會,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以書面方式通知當事人,並記載調查目的、時間、地點及不到場所生之影響。二、訪談當事人及相關人員時,以錄音或錄影輔助,並作成紀錄;受訪談者,不得自行錄音或錄影。三、調…
  8. 行政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 第18條 …於作成職場霸凌申訴成立與否決定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該決定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當事人,並提供申復救濟之方法及期限。
  9. 行政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 第22條 當事人不服第十八條第三項決定,得於收到書面通知翌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雇主提出申復;同一事件以一次為限。雇主於接獲前項申復後,應於十個工作日內,由申訴處理單位成員推舉召集人,召開申復審議會議;於會議進行時,應給…
  10. 行政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 第23條 …十日內作成附理由之決定,雇主應於申復決定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申復人及申復事件相對人;如屬應再行調查者,其決定期限得展延三十日。前項申復結果,雇主應於作成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依第十一條公告之內容及方…
  11.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申請器具照護失能及死亡補助辦法 第17條 …誤領補助者,職安署或保險人應撤銷或廢止補助之全部或一部,並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限期返還。
  12.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 第24條 …已請領補助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補助之全部或一部,並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限期返還。
  13.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補助辦法(111.03.31訂定) 第12條 …關得依受補助單位所提實施計畫成果,辦理期中及期末審查,並得以書面、會議或實地查核之方式進行。計畫期間未達六個月者,免辦理期中審查。中央主管機關得依第一項審查結論,核定調整工作項目及經費。
  14.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補助辦法(111.03.31訂定) 第15條 …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補助;已補助者,經撤銷或廢止後,應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限期返還:一、提供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二、未確實執行經核定之實施計畫。三、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四、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有前項情形之一者,中央…
  15. 行政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補助及職業傷病通報辦法 第37條 …已請領補助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補助之全部或一部,並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限期返還。
  16.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42條 …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雇主依前二項規定之方式申請者,申請文件書面原本,應自行保存至少五年。
  17.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64條 雇主與外國技術人力簽訂之書面勞動契約,應以中文為之,並應作成該外國技術人力母國文字之譯本。
  18. 行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經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外國人依前項規定申請者,其申請文件書面原本,應自行保存至少五年。
  19.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 第1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核發;已發給者,撤銷或廢止之,並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限期返還:一、申請文件及資料有隱匿或不實之情形。二、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訪視或查對。三、其他違反本辦法之規定。四、違反保…
  2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由審查會委員按下列程序參與審查,經主管機關或保險人核准後,以書面通知申請者:一、審查會委員審查:申請利用第三級資料之案件,由審查會委員以書面方式審查。但主管機關或保險人認有必要者,得由審查小組或召開審查會議審查。二、審查…
  21.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或保險人就核准之計畫、應繳納之費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以書面通知申請者;其審核不通過或部分通過者,亦應為書面通知。前項應繳納費用之費額,由主管機關或保險人定之。
  22.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或保險人就第五條第一項或第十一條申請所為之審核結果,得於收受書面通知之翌日起算三十日內,檢具原審核結果書面通知、申復申請書及其相關證明文件,向原申請之主管機關或保險人,提出申復。前項檢具之文件、資料,有欠缺得補正者,主管…
  2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管理辦法 第19條 當事人得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向保險人以書面或線上申請停止其健保資料之特定目的外利用。前項申請停止特定目的外利用,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選擇第二條第一項所定第一級資料或第二級資料之全部或一部為之…
  24.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 第10條 …(構)及行政法人執行法定職務申請特定目的外利用健保資料,應以書面向保險人提出;其取得之健保資料之運用及管理,依各該機關(構)及行政法人所依據之法律辦理。前項申請程序、應檢附之文件、健保資料之提供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25.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 第11條 …書並檢附特定目的外利用計畫,經主管機關或保險人審查核准後,以書面通知申請者。申請者就經核准之特定目的外利用計畫有修正、變更或展延之需要時,應依前項規定提出申請,並經主管機關或保險人審查核准後,始得執行。前二項申請之審查,…
  2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 第12條 …關或保險人依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所為之審核結果者,應自收受書面通知之翌日起算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或保險人提出申復,逾期不予受理;不服申復結果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前項申復應檢具之文件與資料、補正、審查作業、申復…
  27.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條例所定書面,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2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資料諮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條 …、團體代表,及主管機關與所屬機關(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或以書面方式,提供意見。
  29. 行政政府機關(構)及行政法人執行法定職務利用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辦法 第2條 …申請特定目的外利用全民健康保險資料(以下簡稱健保資料),應以書面載明下列內容,並檢附相關文件、資料,向保險人提出:一、法律依據。二、利用事由及目的。三、所需健保資料種類及內容。四、健保資料提供方式。五、健保資料利用期間。…
  30. 行政政府機關(構)及行政法人執行法定職務利用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辦法 第4條 …險人指定之安全作業環境內為之。保險人指定前項作業環境時,應以書面通知申請者。第一項指定之安全作業環境,為主管機關建置及管理者,保險人並應副知主管機關。申請者於安全作業環境內利用健保資料時,應遵行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