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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交通部所屬郵電事業人員退休規則 第14條 …有給專任之公務人員年資,未領退職金、退休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關核實出具證明者。二、曾任僱員或同委任及委任待遇警察人員年資,未領退職金、退休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構核實出具證明者。三、曾任公立學校教職員或公營事業機構職員…
  2.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條 …作等成果及相關智慧財產權:(一)交通部(以下簡稱本部)或所屬機關(構)編列預算,補助、委託或出資進行之科技計畫。(二)本部或所屬機關(構)編列預算,自行從事之科技計畫。二、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以下簡稱執行單位):指下列執…
  3.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部或所屬機關(構)補助、委託或出資執行科技計畫時,有關研發成果之歸屬、管理及運用,應以書面契約與執行單位約定之。
  4.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5條 研發成果除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構)認定歸屬國家所有者外,歸屬執行單位所有,並由執行單位負管理及運用之責。
  5.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6條 研發成果歸屬執行單位者,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在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享有無償及非專屬之實施權利。前項權利,不得讓與第三人。
  6.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7條 執行單位以國際合作方式執行本部及所屬機關(構)編列預算,補助、委託或出資之科技計畫,其所產生之研發成果,應於國際合作契約約定其歸屬,並經本部同意。
  7.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8條 …單位應負管理及運用之責;歸屬國家所有之研發成果,由本部或所屬機關(構)負管理及運用之責。歸屬執行單位之研發成果其管理及運用權限,包括申請及確保國內外權利、移轉、授權、讓與、終止維護、收益、委任、委託、信託、訴訟、於我國管…
  8.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執行單位得依下列規定,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之人民、企業、機關(構),進行研發成果之國際交互授權:一、國際交互授權不違反平等互惠原則。二、國際交互授權所獲得之標的,有助於提昇我國產業技術水準或增進商業利益。執行單位依前項國際交…
  9.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獲得之總收入,應依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之一定比率繳交本部或所屬機關(構)。
  10.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5條 …獲得之總收入,應依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之一定比率繳交本部或所屬機關(構)。
  11.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6條 研發成果歸屬執行單位所有,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得要求執行單位或研發成果受讓人將研發成果授權第三人實施,或於必要時將研發成果收歸國有:一、執行單位、研發成果受讓人或專屬被授權人,於合理期間無正當理由未有…
  12.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7條 …執行單位之研發成果三年仍未能商品化或實際應用者,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同意後,執行單位得公告讓與之;三個月內無人請求受讓時,執行單位得終止繳納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維護費用。
  13.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8條 執行單位以外之其他研究機構,因執行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委託之研究計畫,而有必要運用歸屬執行單位之研發成果時,得基於執行計畫之目的,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同意後,請求執行單位無償授權運用研發成果,執行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14.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0條 …或運用研發成果所獲得之收入,應依下列方式為之;但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構)與執行單位約定以其他比率或以免繳方式為之,更能符合本法之宗旨或目的者,不在此限:一、執行單位如為公、私立學校、行政法人或政府研究機關(構)者,應將研發…
  15.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1條 …費用。但研發成果之申請、登記及取得所需費用已編列於本部或所屬機關(構)科技計畫經費中,且該科技計畫訂有執行契約約定上開費用支付方式者,從其約定。
  16.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2條 …立之智慧財產權管理運用服務機構協助執行之。必要時,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得針對第一項各款制度進行查核,執行單位或其委託之智慧財產權管理運用服務機構未能通過查核者,研發成果仍應歸屬國有。執行單位如為公、私立學校或政府研究機關…
  17.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5條 研發成果歸屬執行單位時,執行單位應定期向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報告研發成果之管理運用情形,並編製研發成果收支報表等相關書面資料送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備查;必要時,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得要求執行單位針對上揭書面資料提出說明。…
  18.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7條 歸屬國有之研發成果,由本部或所屬機關(構)負管理運用之責。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對於歸屬國有之研發成果,得基於效益原則,委任或委託予執行單位或其他合法之智慧財產權管理運用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及運用。
  19.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8條 歸屬國有之研發成果三年未商品化或實際應用者,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得公告讓與之,無人受讓或不適合讓與者,得終止繳納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維護費用。
  20.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9條 本部或所屬機關(構)管理運用歸屬國有之研發成果所獲得收入,應將百分之六十循預算程序撥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百分之四十分配予創作人及其他有關人員。
  21. 行政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第4條 …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其優待票證使用方式,由該運輸業之交通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會商本法主管機關及該等運輸業者定之。
  22. 行政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第7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第四項所稱民航主管機關所訂安全因素如下:一、身心障礙者須於航空器內使用擔架或保溫箱者。二、身心障礙者對於國內航空運輸業者所提供之安全指示無法理解或回應、或無法與國內航空運輸業者之人員建立溝通方式者。三、身心…
  23. 行政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第8條 大眾運輸業主管機關對於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至第四項之實施,應列入業者營運評鑑之項目,實施成效優良之業者,得予以獎勵。
  24. 行政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第9條 …提供半價優待而減少收入者,應將其實際優待情形製作報表,供主管機關查核。
  25.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5條 …警政署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鐵路主管機關及大眾捷運系統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易肇事路段或平交道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
  26.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6條 潛勢資料公開後,各主管機關、監督機關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道路交通主管機關應參考潛勢資料,建置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庫,並提出改善計畫據以實施。前項各機關應視災害實際發生情形及影響程度,進行資料庫之維護或更新。
  27. 行政航港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本部為主管機關,本部航港局(以下簡稱航港局)為管理機關。
  28. 行政航港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服務費收入。三、財產出租或設定地上權予商港經營事業機構或其他機關(構)之收入。四、商港經營事業機構提撥之年度盈餘分配收入。五、航港局經營及管理之國內商港營運收入。六、原商港建設費撥入。七、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八、其他有關收…
  29. 行政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規則 第3條 …包括母公司修改章程。前項第一款之經營事業,依法令須經其他有關機關核准者,應於取得交通部及其他有關機關核准後,始得經營。
  30.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專用側線,係指公私營事業機關團體所修建,專供事業本身運輸之用者而言。但自備行車動力及具有鐵路應有之設備者,應依興建專用鐵路之規定申請立案發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