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意見」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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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 25 頁-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76條 …送達書狀或筆錄繕本於前條第三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人,並限期命其陳述意見。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83條 …者,法院得撤銷或變更之。法院為撤銷或變更裁定前,應使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裁定經撤銷或變更之效力,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不溯及既往。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84條 …者,法院得依聲請以裁定變更之。法院為前項裁定前,應使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88條 …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法院為前項裁定時,應使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法院認為不適當者,不在此限。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91條 …聲請之裁定,僅聲請人得為抗告。抗告法院為裁定前,應使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抗告法院認為不適當者,不在此限。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95條 …院為本案裁判前,應使因該裁判結果而法律上利益受影響之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抗告法院認為不適當者,不在此限。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02條 …請變更原確定裁判或和解之內容。法院為前項裁判前,應使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06條 …並提出報告及建議。法院斟酌前項調查報告為裁判前,應使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但其內容涉及隱私或有不適當之情形者,不在此限。法院認為必要時,得通知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相關人員於期日到場陳述意見。前項情形,法院得採取適當及…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08條 …法庭內、外,以適當方式,曉諭裁判結果之影響,使其有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之機會;必要時,得請兒童及少年心理或其他專業人士協助。前項兒童及少年心理或其他專業人士之報酬,準用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18條 …婚者,法院為認可收養之裁定前,應使該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有礙難情形者,不在此限。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74條 …為輔助之宣告。法院為前項裁定前,應使聲請人及受輔助宣告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第一項裁定,於監護宣告裁定生效時,失其效力。
- 司法程序監理人選任及酬金支給辦法 第9條 …事人、法定代理人、被選任人及法院職務上已知之其他利害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 司法程序監理人選任及酬金支給辦法 第16條 …一項及第二項裁定前,應予程序監理人、當事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方式實施之;所稱為不及格之決定前應通知受審查之候補、試署法官陳述意見,指司法院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以書面或言詞為之,並列入人審會會議紀錄。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式實施之。所稱為不及格之決定前應通知受審查之候補、試署檢察官陳述意見,指法務部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以書面或言詞為之,並列入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八十九條第八項準用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予被付懲戒檢察官陳述意見之機會。檢察官有本法第八十九條第四項第一款應受懲戒之行為時,本法第八十九條第八項準用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得付個案評鑑之日,指裁判確定、不起訴處分…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17條 …外,憲法法庭應將聲請書送達於相對人,並得限期命相對人以答辯書陳述意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19條 …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聲請,通知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說明、陳述意見,並得指定專家學者、機關或團體就相關問題提供專業意見或資料。前項通知或指定,應以通知書送達。當事人、關係人以外之人民或團體,依第一項指定提出專業意見或資…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20條 …有必要通知其裁定許可之當事人以外之人民、機關或團體到庭說明、陳述意見時,應以通知書送達。第一項人民、機關或團體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經當事人引用者,視為該當事人之陳述。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43條 …,為暫時處分之裁定。憲法法庭為前項裁定前,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暫時處分之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並應附具理由。暫時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失其效力:一、…
-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第10條 …併送達司法院或法務部。職務法庭為第一項裁定前,應予被付懲戒人陳述意見之機會。職務法庭第一審所為第一項之裁定,得為抗告。其所為第二項之裁定,不得抗告。
-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第30條 …移送之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應於言詞辯論期日通知該會派員到庭陳述意見。職務法庭審理監察院彈劾之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必要時得通知司法院或法務部陳述意見。
-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第70條 …再審判決前死亡者,應不行言詞辯論,通知原移送機關於一定期間內陳述意見後,即行判決。為受判決人之不利益提起再審之訴,受判決人於再審判決前死亡者,關於本案視為訴訟終結。
-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10條 …予審查為不及格之決定前,應通知受審查之候補、試署法官、檢察官陳述意見。候補法官、檢察官及試署法官、檢察官於候補、試署期間辦理之事務、服務成績考查及再予審查相關事項,由司法院與行政院分別以命令定之。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56-1條 …追加者,視為已一同起訴。法院為前項裁定前,應使該未起訴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第一項未共同起訴之人所在不明,經原告聲請命為追加,法院認其聲請為正當者,得以裁定將該未起訴之人列為原告。但該原告於第一次言詞辯論期日前陳明拒絕為…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77-1條 …證據。第一項之核定,得為抗告;抗告法院為裁定前,應使當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關於法院命補繳裁判費之裁定,並受抗告法院之裁判。核定訴訟標的價額之裁定確定時,法院及當事人應受拘束。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82-1條 …筆錄或以文書證之。最高法院就第一項請求為裁定前,應使當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普通法院就行政法院移送之訴訟為裁判者,上級審法院不得以其無審判權而廢棄之。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82-2條 …中華民國法院裁判者,不在此限。法院為前項裁定前,應使當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254條 …實之登記。前項聲請,應釋明本案請求。法院為裁定前,得使兩造有陳述意見之機會。前項釋明如有不足,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登記。其釋明完足者,亦同。第五項裁定應載明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第五項裁定…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288條 …為必要時,得依職權調查證據。依前項規定為調查時,應令當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