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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關稅法 第98條 關稅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及其關係人對於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之紀錄、文件、會計帳簿及相關電腦檔案或資料庫等資料,應自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保存五年。
  2.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5條 …機構會計帳簿與憑證之設置、取得、保管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法人附設教保服務機構之財務應獨立。
  3.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9條 …,或未依規定年限保存。十三、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未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十四、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法人附設教保服務機構之財務未獨立。
  4. 行政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第25條 …業發展,公司投資於運動產品或服務之研究、發展支出金額,得依有關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減免稅捐。
  5. 行政經濟部工業局辦事細則 第4條 …標準研訂事項。十、工廠新設、擴充登記及調查考核事項。十一、依關稅法、海關進口稅則、貨物稅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其他法令核發各項稅捐減免之證明事項。十二、新產品、新技術開發之獎勵輔導、調查與推廣事項。十三、工業產品外銷拓…
  6. 行政經濟部工業局辦事細則 第5條 …科:國際合作、涉外事務之處理、國際組織之推動、參與、工業產品關稅結構改善之研究與修正案之彙總、對大陸相關經貿事務之研擬與執行成果檢討、外賓接待等事項。三、投資促進科:工業發展有關各項租稅措施之研擬、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其相…
  7. 行政礦業法 第74條 …於海域石油礦、天然氣礦探勘或開採之機器、設備及材料,免徵進口關稅。前項機器、設備及材料之類別,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8. 行政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8-1條 …輸往課稅區時,仍屬有利用價值且能變價者,應按出廠型態報關繳納關稅、貨物稅、營業稅;如符合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之廢品下腳處理辦法規定者,應向園管局或分局申請,依該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9. 行政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用者,並應檢附建築物租賃契約書,向園管局或分局申請核准,並依關稅法有關規定,向海關提供相當擔保後為之;其保稅貨品進出以紀錄卡登錄備查,並應於一年內運回。區內事業之保稅貨品暫存於其他區內事業場所時,應敘明原因、貨品存放處所…
  10. 行政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18條 …一年內檢附出口證明文件向海關辦理銷案,逾期未銷案者,由海關依關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經撤銷或廢止投資之區內事業未辦理前項結束盤存時,海關得逕依帳面結存數課徵應補稅捐。
  11. 行政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24條 …攜帶出區,送交出口地海關簽收交運出口。但在運送途中遺失者,依關稅法規辦理。
  12. 行政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8條 …工貨品進出區價差百分之三十之勞務加工費,按價差百分之七十課徵關稅;如具特殊情況,經取具會計師證明文件專案向園管局或分局申請,由園管局或分局核轉海關者,按加工添加之保稅原、物料及半成品核實課徵關稅,並得辦理按月彙報,但應依…
  13.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1條 …之保稅產品輸往課稅區者,按出廠時形態之價值扣除附加價值後課徵關稅,並依進口貨品之規定,課徵貨物稅及營業稅;其提供勞務予課稅區者,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前項附加價值之計算,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依本條規定免徵稅捐者,除進口…
  14.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5條 …或退稅貨品運返課稅區時,應按輸往課稅區時之價格及稅率,課徵有關稅捐或補徵已減免或已退之稅捐。但機器設備入區已逾五年者,不在此限。
  15. 行政商標法 第77條 …規定進行侵權認定時,得繳交相當於海關核估進口貨樣完稅價格及相關稅費或海關核估出口貨樣離岸價格及相關稅費百分之一百二十之保證金,向海關申請調借貨樣進行認定。但以有調借貨樣進行認定之必要,且經商標權人書面切結不侵害進出口人利…
  16. 行政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第21條 …以確定營業成本已為適當之截止。(九)銷貨成本中,如有外銷沖退關稅或貨物稅等情事,查明其會計處理是否適當。(十)查明存貨有無提供質押保證或信託占有等情事;如有提供質押保證或信託占有等情事者,查明已否列註。(十一)查明損壞、…
  17.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8條 …園區之園區事業、農業科技園區之園區事業或其他保稅區者,應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18. 行政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所稱外國或他國,包含世界貿易組織所指之個別關稅領域。
  19. 行政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格、付款方式及輸出入方法予以限制,並得洽請財政部依法課徵特別關稅。
  20. 行政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有實質損害之虞或對其產業之建立有實質阻礙之認定,應與財政部依關稅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課徵平衡稅或反傾銷稅時,對於關稅法第六十九條所稱實質損害或有實質損害之虞或實質延緩國內該項產業之建立所作之認定相同。
  21.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4條 …驗,指檢驗機構對輸出至進口國之貨品執行關於品質、數量、價格或關稅稅則分類等之一切查證行為。
  22. 行政企業併購法 第45條 …關規定合併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未分配盈餘申報;其他有關稅務事項,應由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別辦理。依前項規定選擇合併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合於規定之各本國子公司,應全部納入合併申報;其選擇合併申報,無須事先申請核准…
  23.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5條 …定產業受害成立之貨品進口救濟案件,得採下列救濟措施:一、調整關稅。二、設定輸入配額。三、提供融資保證、技術研發補助,輔導轉業、職業訓練或其他調整措施或協助。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措施,不得同時採行。第一項第一款措施,經濟部應…
  24.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8條 …審議會得於作成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之決議前,先行作成臨時提高關稅之建議,並應自經濟部通知申請人進行調查之翌日起七十日內為之。前項臨時提高關稅措施之建議應於作成後十日內提報經濟部;經濟部同意採行前項建議後,應於十日內會商有…
  25.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4條 …成之採行救濟措施建議後,除採行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救濟措施應依關稅法有關規定辦理外,應於六十日內依職權或與有關機關協商決定應採行救濟措施後公告實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經濟部作成前項決定前,必要時得事先通知利害關係國進行諮商…
  26.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30條 經經濟部依前條第二項認定產業受害成立之案件,得採行調整關稅措施。前項措施,經濟部應通知財政部依關稅法有關規定辦理。
  27.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33條 經濟部於產業受害之調查過程中,發現涉有關稅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之補貼或第六十八條規定之傾銷情事者,應即通知財政部及原申請人。
  28.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第7條 …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第一項第一款以外之大陸地區物品,屬關稅配額項目之農漁畜產品者,不得利用臺灣地區通商口岸報運銷售至第三地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由海運或空運轉口(不含海空聯運及空海聯運)。二、經由…
  29.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免徵及分期繳納進口關稅品項及證明文件申請辦法 第3條 …運之再生能源發電相關設備,得適用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免徵進口關稅及第二項分期繳納進口關稅之規定,以下列各款發電設備為限:一、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二、風力發電設備。三、離岸風力發電系統。四、小水力發電設備。五、地熱能發電設備…
  30.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免徵及分期繳納進口關稅品項及證明文件申請辦法 第4條 …供自用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得適用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免徵進口關稅之規定,以未達兩千瓩之下列各款自用發電設備為限:一、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二、風力發電設備。三、燃料電池發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