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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 27 頁-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4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得由法人、學校或事業機構申請附設或設立。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5條 申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許可,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設立計畫書。三、捐助章程、組織章程影本或其他籌設相關文件。四、產權或使用證明文件:含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土地及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7條 經許可設立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應由當地主管機關發給許可證,並記載下列事項:一、機構名稱。二、地址。三、法人代表人或事業機構負責人姓名。四、訓練職類及容量。五、許可機關、日期、文號。前項許可證應懸掛於身心障礙者職業訓…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8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應設置專用教室、訓練場所及訓練設備等。專用教室面積不得少於三十平方公尺,每一學員平均使用面積不得少於一點三平方公尺。專用教室及訓練場所應依各開辦不同障別身心障礙學員之特殊需要,提供無障礙環境與應有之…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9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應置主管人員一人,綜理業務。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應置下列專業人員:一、職業訓練師或職業訓練員。二、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前項各款之人員至少應有一人為專任;於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學校、事業機構附設之身…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0條 …機構,其人員及設施標準,應依各相關設立法規辦理。前項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之場地,應與提供其他服務之場地區隔。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1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之許可證記載事項或主管人員變動前後三十日內,應報當地主管機關變更登記,並換發許可證。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地址變動,得免重新申請設立許可。但應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檢送變動後相關文件,經變更後之當地主…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2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應備置教職員名冊、學員名冊、學員考查紀錄、課程表、教學進度表、會計簿籍、訓練設備清冊、訓練規定及其他重要規章。前項學員名冊及考查紀錄,應保存五年。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3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訓練,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向學員收取必要費用,並應掣給收據。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4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訓練,應與學員簽訂職業訓練契約,其內容應包括訓練職類、期間、收費及退費標準、請假規定、成績評量、結訓基準及發給結訓證書等事項。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5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不能依原訂業務計畫書辦理訓練,必須暫停全部訓練業務者,應於停訓前三十日,將停訓事由、停訓期間及在訓學員之安排,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定。前項停訓期間最長一年,期滿有繼續停訓之必要時,得報當地主管機關展延六…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6條 主管機關為瞭解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經營管理情形,得要求其提出業務及財務報告,並得派員查核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當地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廢止其設立許可,並公告之:一、招訓廣告或簡…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7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解散時,應檢附記載下列事項之解散計畫書,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並繳回許可證:一、解散之事由。二、在訓學員之安排計畫。三、受政府機關獎補助購置訓練設備之處理方法。四、賸餘經費、學員所繳費用及政府補助經費…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得補助下列項目:一、與職業訓練有關之設備費。二、教師鐘點費。三、材料費。四、學員錄訓評估費。五、學員個案輔導費。六、學員就業輔導費。七、學員勞工保險費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9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依前條規定申請補助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一、申請書。二、業務計畫書。三、其他經當地主管機關指定者。前項第二款業務計畫書內容,準用第六條規定。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應於補助年度結束後五…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20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依身心障礙者之生理、心理發展情形、障礙類別及程度,規劃辦理職業訓練,編配適當師資,並提供適當之訓練設備、教材及教具。二、…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21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一、不符申請規定,經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二、提供不實或失效文件。三、未依業務計畫書或前條規定執行,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主…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2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應定期辦理業務評鑑,績效優良者,主管機關得予公開表揚或獎勵;評鑑成績未達基準者,應輔導其改善。前項評鑑結果應公告之,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23條 本準則補助經費來源如下: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三、其他收入。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24條 本準則施行前已設立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應於本準則施行後一年內,依本準則重新申請設立許可,取得許可證。
- 行政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條 …就業服務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經許可設立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二、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經許可設立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之機構。
-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4條 …。二、機構看護工作:在第十五條所定之機構或醫院,從事被收容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顧等相關事務工作。三、家庭看護工作:在家庭,從事被看護者之日常生活照顧相關事務工作。
-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5條 …顧服務工作:受雇主指派至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契約履行地,直接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顧、陪伴或與其有關之體力工作。八、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在廢棄物回收處理場(廠)區,從事廢棄物貯存、分類、拆解、分選、搬運、移…
-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15條 …之機構看護工作,其雇主應具下列條件之一:一、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二、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醫院…
- 行政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35條 …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六、延長補助之核准函影本。七、已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或繳納差額補助費、代金之文件影本。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資料。
- 行政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第16條 …收。前項第二款所定使用期限,依下列順序定之:一、屬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所定輔具者,其使用年限從其規定。二、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財物標準分類規定之使用年限。三、非屬前二款者,使用年限為二年。
- 行政森林遊樂區環境美化清潔維護費及遊樂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4條 …:一、未滿十二歲者。二、軍警、學生。三、六十五歲以上者。四、身心障礙者及其監護人或必要之陪伴者一人。五、持有志願服務榮譽卡之志工。六、二十人以上之團體。
- 行政農業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9條 …三年內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之情事。申請人拒絕為前項之聲明,本部或所屬機關得不受理其申請;其聲明不實經發現者,本部或所屬機關得駁回其申請,或撤銷補…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給付標準 第3條 …澎湖縣、金門縣或連江縣等離島之被保險人或在本條例施行區域外致身心障礙者,得由原應診之醫療院所出具診斷書。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給付標準 第4條 …等級之給付日數計算。但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十日起經診斷為身心障礙者,按給付額度之半數發給:一、第一等級:給付一千二百日。二、第二等級:給付一千日。三、第三等級:給付八百四十日。四、第四等級:給付七百四十日。五、第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