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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44條 …款規定,繳納執照費:一、設置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按法定最低實收資本額四千分之一計算。二、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分支機構者,為新臺幣二千元。他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除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依本會銀行…
  2. 行政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第5條 …、電子郵件信箱。外國保險業並應記載其總公司所在地、設立時間、資本額。二、人力資源概況:員工、核保人員、理賠人員、精算人員人數及教育程度。三、各董事、監察人以及持有公司股份占前十名股東之下列事項:(一)姓名。如屬法人股東代…
  3. 行政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6條 …,並符合期貨商管理規則第十七條之規定。三、最近六個月調整後淨資本額占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比例之月簡單算術平均數,每月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四十。四、最近半年未曾受本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款、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
  4. 行政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11條 期貨商兼營槓桿交易商於計算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有關調整後淨資本額占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比例時,應將經營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納入計算,其計算方式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期貨商兼營槓桿交易商之淨值低於新臺…
  5.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18條 …依其章則處以停止或限制買賣之處置。七、最近三個月平均調整後淨資本額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百分之四十。臺灣地區期貨商不符合前項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者,得不受其限制…
  6.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19條 …收計畫等項目。(二)業務經營之原則:應含被投資公司設置地點、資本額、經營業務、營業項目、業務經營策略等項目。(三)被投資公司之股東結構、組織編制與職掌及人員編制情形。(四)被投資公司未來三年財務評估狀況。(五)風險評估:…
  7.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4-3條 …而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三、最近一年調整後淨資本額占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比例之月簡單算術平均數,每月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四十。四、具備國際期貨業務專業經驗。
  8.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4-4條 …金回收計畫等項目。(二)業務經營之原則:應含子公司設置地點、資本額、經營業務、營業項目、業務經營策略等項目。(三)子公司之股東結構、組織編制與職掌及人員編制情形。(四)子公司未來五年財務評估狀況。(五)風險評估:經營風險…
  9.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4-5條 …券、期貨機構子公司申請。變更證券、期貨機構子公司預定所在地、資本額或投資金額,應檢附相關資料報主管機關許可。臺灣地區證券商應於大陸地區證券、期貨主管機關許可後,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並於證券、期貨機構子公司開業前檢附下列資料…
  10.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1條 …取得依大陸地區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評價為A類以上。十二、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十億元以上。十三、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條件。前項第一款所稱具有國際證券業務經驗,準用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11.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2條 …查。十二、未曾有挪用客戶資產等損害客戶利益之行為。十三、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十五億元以上。十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條件。
  12.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3條 …取得依大陸地區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評價為A類以上。十二、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四億元以上。十三、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條件。前項第一款所稱具有國際期貨業務經驗,準用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13.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43條 …、讓與或受讓全部或重要部分之資產或營業。四、發生虧損且金額逾資本額三分之一。五、變更機構名稱。六、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申報之事項。
  14.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2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五億元。
  15.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8條 …營業保證金。前項營業保證金之金額為其會員出資額總額或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
  16.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6條 …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且達前一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百分之一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者,應就差異分析原因並洽請簽證會計師出具合理性意見,併同公告申報。(五)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前目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
  17.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9條 …評價應依下列規定辦理:(1)持有投資性不動產單筆金額未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及新臺幣三億元者,得採自行估價或委外估價。(2)持有投資性不動產單筆金額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取得專業估價師出具之估價報…
  18.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7條 …權益部分)。(四)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五)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六)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二、轉…
  19. 行政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第4條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以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為限,其實收資本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五億元,發起人並應於發起時一次認足之。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單一股東,除為公益目的並經本會核准者外,持股比例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一…
  20.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48條 證券商應有最低之資本額,由主管機關依其種類以命令分別定之。前項所稱之資本,為已發行股份總額之金額。
  21.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計持股或出資比例。二、各關係企業之名稱、設立日期、地址、實收資本額及主要營業項目(附表一)。三、依本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應揭露下列事項(附表二):(一)屬法人股東相同者,其推定原因、法人名稱、持…
  22. 行政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6條 …近一期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自有資本適足比率、調整後淨資本額占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比例,符合法定標準之本國金融機構。(二)最近一年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等級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BBB+級或相當等級…
  2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已兼營期貨顧問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或同時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兼營期貨顧問業務者,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七千萬元。二、最近期經會…
  2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0條 …管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金融機構提存營業保證金:一、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億元者,提存新臺幣一千萬元。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而未達新臺幣二億元者,提存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三、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二億元以上而未達新…
  2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3條 …業務,接受委託投資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淨值之二十倍。但其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億元者,不在此限。前項接受委託投資之總金額,於同時以委任及信託方式為之者,應合併計算之。第一項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
  26. 行政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條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十億元。發起人及股東之出資以現金為限。
  27. 行政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保險公司之設立,發起人應於申請設立許可時,按最低實收資本額繳足至少百分之二十之股款,並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專戶存儲。
  28. 行政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保險公司之設立,自收足實收資本額全部股款之日起三個月內,應依法向經濟部申請公司設立之登記。未依前項規定期限內向經濟部提出申請,或未經經濟部核准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但有正當理由者,得在前項期限屆滿前向主管機關申請延展…
  29. 行政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9-3條 數位財產保險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五億元;數位人身保險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十億元。發起人及股東之出資以現金為限。主管機關得視數位保險公司營業計畫書之業務規模與預算評估要求其增加實收資本額。前二項之實收資…
  30.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工業銀行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二百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