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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無形資產評價人員及機構登錄管理辦法 第7條 已登錄之評價人員,參與本部所舉辦或認可之課程訓練時數,每年應達十小時以上。已登錄之評價機構,其所屬之評價人員參與本部所舉辦或認可之課程訓練時數,亦應符合前項規定。
  2.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4條 …入。六、充裕產業人才資源:包含以配合產業發展需求為目的之在職訓練、養成訓練、人才延攬或其他相關人才培育工作。七、協助地方產業創新。八、鼓勵企業運用巨量資料、政府開放資料,以研發創新商業應用或服務模式。九、其他促進產業創新…
  3.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0條 …除前項所列之項目外,尚包括下列項目:一、委託勞務費。二、教育訓練費。三、推廣宣傳費。前二項之補助項目,得經本部或所屬機關公告,並刊登於政府公報增列或限制之。
  4.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3條 …勵對學校人才培育之投入。(二)以配合產業發展需求為目的之在職訓練、養成訓練、人才延攬或其他相關人才培育工作。三、經營管理類:(一)發展事業品牌、提升經營管理能力。(二)運用智慧財產創造營運效益、建立智慧財產保護及管理制度…
  5. 行政經濟部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文件。三、原能力鑑定證明有效期間內接受與鑑定項目相關職類職業訓練,合計時數達二十四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四、簡章、應考須知或應試說明另有規定之其他文件。前項換發作業時間,自申請日起算不得超過二個月。
  6. 行政醫療服務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3條 …或建築物,得併供下列附屬設施使用:一、辦公室。二、倉庫。三、訓練設施。四、環境保護設施。五、員工宿舍。六、員工餐廳。七、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之附屬設施。
  7. 行政商標審查官資格條例 第3條 …查工作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具證明者。三、經商標高級審查官專業訓練合格者。
  8. 行政商標審查官資格條例 第4條 …助理審查官五年以上,成績優良並具證明者。三、經商標審查官專業訓練合格者。本條例施行前在商標審查機關擔任商標審查工作五年以上,成績優良並具證明者,於取得薦任第七職等任用資格時,得權理商標審查官職務。
  9. 行政商標審查官資格條例 第7條 本條例所稱專業訓練合格,指研習商標主管機關舉辦之商標高級審查官或商標審查官專業訓練課程,成績合格並取得證明者。前項訓練,於晉升官等時,不得取代考試院辦理之晉升官等訓練。
  10. 行政專利師法 第5條 經專利師考試及格及職前訓練合格者,得檢具證書費及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專利師證書:一、申請書。二、專利師考試及格證書或其證明文件。三、身分證明文件。四、職前訓練合格證明文件。專利師因遺失、滅失或毀損而申請補發或換發…
  11.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2條 經專利師考試及格者,得檢具申請書及費用,申請參加專利師職前訓練(以下簡稱本訓練)。
  12.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3條 本訓練由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以下簡稱專利師公會)辦理之。專利師公會為辦理本訓練,應設專責委員會負責規劃及執行等事宜。
  13.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4條 專利師公會辦理本訓練,應擬訂訓練計畫,陳報專利專責機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4.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5條 前條訓練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職前訓練報名程序及費用。二、職前訓練課程內容、時數及講師安排。三、訓練期間及訓練方式。四、總成績計算方式。五、請假、曠課、重訓及退訓之作業規範。六、停訓後訓練費用之返還程序與額度。七、補…
  15.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6條 本訓練費用之訂定,應參酌課程性質、內容、市場行情及其他相關因素。
  16.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7條 本訓練課程總時數最低為六十小時。
  17.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8條 本訓練每年辦理一次,並以專班訓練、數位學習或二者兼採之方式為之。
  18.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9條 申請參加本訓練所需費用,由受訓人員自行負擔。
  19.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10條 受訓人員訓練總成績應包含測驗成績,且以六十分為合格;不合格者,得重新繳納訓練費用,申請重訓。因喪假、產假、重病或其他正當事由,經專利師公會核准未參加訓練測驗者,得申請補行測驗,並以一次為限。
  20.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11條 受訓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訓;其所繳訓練費用,不予退還:一、訓練期間有冒名頂替情事。二、於測驗時舞弊。三、有妨礙學習之行為,情節重大。四、請假及曠課之合計時數逾本訓練課程總時數十分之一,或曠課時數達二十分之一。前項…
  21.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12條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得申請停訓。
  22. 行政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13條 受訓人員訓練合格後,由專利師公會發給本訓練合格證明文件。
  23. 行政專利審查官資格條例 第3條 …查工作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具證明者。三、經專利高級審查官專業訓練合格者。
  24. 行政專利審查官資格條例 第4條 …助理審查官五年以上,成績優良並具證明者。三、經專利審查官專業訓練合格者。本條例施行前在專利審查機關擔任專利審查工作五年以上,成績優良並具證明者,於取得薦任第七職等任用資格時,得權理專利審查官職務。
  25. 行政專利審查官資格條例 第7條 本條例所稱之專業訓練合格,指研習專利專責機關舉辦之專利高級審查官或專利審查官專業訓練課程,成績合格並取得證明者。前項訓練,於晉升官等時,不得取代考試院辦理之晉升官等訓練。
  26. 行政經濟部輔導及獎勵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辦法 第6條 …工主管機關評估後提供身心障礙者特質之認識、工作能力評估、職業訓練、就業媒合、支持性就業服務、工作分析、改善職場工作環境、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提供就業輔具、改善工作條件、調整工作方法、職業安全衛生等輔導措施或經費補助。前項…
  27. 行政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 第3條 …協定或提供相關技術諮詢服務。五、參與國際認證組織會議、活動及訓練國際認證人才。六、全國符合性評鑑資料庫之建立及維持,並提供諮詢服務。七、其他認證相關業務。
  28.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5條 …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管制小組成員接受衛生安全管制系統相關訓練課程至少三十小時之合格證書;申請EU驗證者,應至少一人另具備接受歐盟水產品相關法規訓練之證明文件。四、製造流程圖。五、衛生安全管理系統計畫書,包括良好衛生規…
  29. 行政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第3條 依前條遴選之監視員,經專責機關職前訓練後聘任之。
  30. 行政商品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第3條 依前條遴選之監視員,應經標準檢驗局職前訓練後聘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