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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行政法院巡迴法庭開庭辦法 第8條 …事宜。前項情形,出借法院應提供適當之法庭及臨時辦公處所。高等行政法院與出借法院應建立聯繫管道,並指派專責人員負責巡迴法庭之聯繫事宜。前項專責人員,應由出借法院造冊並記載其姓名、職稱、電話號碼通知轄區內高等行政法院;異動時…
  2. 司法行政法院巡迴法庭開庭辦法 第9條 …庭期日需用之通知書、提票、還押票或其他例行公文用紙,由各高等行政法院預蓋印信發交備用。前項預蓋印信之用紙,使用前應先編訂號碼,使用時並應登記取用簿,由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指定專人負責查考。
  3. 司法行政法院巡迴法庭開庭辦法 第10條 巡迴法庭開庭期日應行收受之法收款,由高等行政法院先行開立多元化繳費單,或於出借法院開庭時開立高等行政法院多元化繳費單,交予當事人繳款。當事人亦得交付現金予巡迴法庭書記官,由書記官簽收立據,並將現金攜回入庫。
  4.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2條 行政法院調解委員(以下簡稱調解委員)之資格、任期、聘任、解任、考核、培訓、應揭露資訊、日費、旅費、報酬及表揚、調解之進行及終結等事項,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行之。
  5.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3條 …委員應對於公法、行政訴訟事件或調解事務具有專門學識、經驗,由行政法院聘任,其人數依各法院實際需要決定之。前項所稱公法,指憲法、行政法、商標法、專利法、租稅法、土地法、公平交易法、政府採購法或其他行政法等領域。行政法院得經…
  6.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4條 調解委員任期三年。但行政法院得依實際需要縮短之。前項任期屆滿,得續聘之。
  7.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5條 行政法院應將調解委員造冊(附件一)報司法院備查;解任時,亦同。前項調解委員名冊應公告於行政法院網站,並隨時更新之。行政法院應將第一項之調解委員名冊提供予法官,以供選任時參考;法官認有必要者,亦得選任名冊以外之人為調解委員…
  8.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6條 …職務之處分,或受撤職之處分,其停止任用期間尚未屆滿。十三、經行政法院依本辦法考核認不適於擔任調解委員。十四、有違反職務或其他不適於擔任調解委員之行為。
  9.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8條 經行政法院遴選之調解委員於受聘任前,應接受司法院、法官學院或各法院所舉辦之專業培訓課程至少九小時。但續聘為調解委員者,不在此限。前項聘任前之專業培訓課程,應包括行政訴訟事件相關法令、性別平權、調解倫理及案例演練等課程。調…
  10.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9條 …委員服務地區與工作分配,應斟酌其志願、專長、住居所等因素,由行政法院定之。但法官於有必要時,得命調解委員至同一法院轄區之其他地區執行調解業務。
  11.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11條 行政法院院長、庭長及法官應與調解委員保持適當聯繫,並予以必要之協助。
  12.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12條 行政法院應製發聘書(附件三)、服務證(附件四)予調解委員。
  13.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13條 …參加之時數採計之。調解委員如具備第一項課程之專業能力者,得向行政法院申請抵免第一項課程或部分時數,並提出相關書面資料證明之(附件二)。調解委員於任期內接受研習課程未達第一項各款所定之累計時數者,除別有規定外,不得續聘。
  14.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15條 調解委員於執行職務時,應服從法官之指示,並遵守行政法院調解委員倫理規範(附件六)。
  15.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20條 行政法院應於收狀窗口、調解室或其他適當處所備置案件詢問表(附件七)、調解意見調查表,(附件八)供當事人填寫。調解程序終結後,行政法院得以傳真、郵寄或其他方法提供調解意見調查表予當事人填寫。
  16.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21條 …一次計。調解委員經選任到場,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未為調解者,行政法院仍應支給日費。
  17.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24條 …支給,不以調解成立者為限。報酬之數額逾新臺幣六千元者,應先經行政法院院長之核可。
  18.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26條 調解委員參加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課程、應邀出席集會或受司法院、行政法院表揚者,得經聘任法院院長事前許可,準用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支領費用。
  19.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27條 行政法院認調解委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而應予評核者,得於徵詢庭長、法官及相關人員意見,並通知受評核之調解委員陳述意見後,依情節輕重分別施予口頭告誡、限期改善或停止分案一定期間等措施:一、有事實足認因故意或過失,致處理調解事…
  20.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29條 行政法院應於調解委員任期屆滿前召開評鑑會議,決定是否續聘。
  21.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31條 …受理件數、調解成立件數及其難易程度。五、執行職務之態度。六、行政法院平時考核。七、當事人反應或評價。八、任期內積極參加第十三條第一項課程。九、調解期日出勤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十、擔任調解委員連續三年以上。
  22.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32條 …原則:一、司法院得就表現特優之調解委員三至七名表揚之。二、各行政法院得分別就各自聘任之調解委員表現優良名列前二名或前三名者表揚之。各行政法院每年應將符合前項第一款規定之調解委員,編製名冊,列明符合受表揚之具體內容及相關事…
  23.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33條 調解委員於同一年度依本辦法規定受司法院表揚者,行政法院不再表揚。
  24. 司法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34條 本辦法所定表揚,分別由司法院及行政法院於司法節或其他適當集會、慶典,以頒發獎狀、獎牌或其他適當紀念品等方式公開為之。
  25. 司法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法院組織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十條第九項、行政法院組織法第四十七條、懲戒法院組織法第二十六條訂定之。
  26. 司法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 第4條 最高法院暨其大法庭、最高行政法院暨其大法庭及懲戒法院第二審,其公開行訴訟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時所為之錄音、錄影,除有本法第九十條第二項但書經裁定不予公開播送之情形外,應以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
  27. 司法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 第5條 高等法院、地方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懲戒法院第一審所為之法庭錄音、錄影,除有本法第九十條第三項但書經裁定以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或前條第二項所定之情形外,不予公開播送。高等法院、地方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懲戒法院第一審依本法第…
  28. 司法司法事務官甄審及訓練辦法 第7條 …務及稅務法規占百分之四十,審計學占百分之三十。用人機關為高等行政法院,筆試應考科目民法、刑法改為行政法、行政訴訟法。三、營繕工程事務組: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及結構設計(包括鋼筋混擬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占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