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8 / 26 頁- 行政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3-1條 …次。銀行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銀行、金融控股公司、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公司、證券金融公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期貨商或保險業(不包括保險輔助人)之負責人。但下列情形,不在…
- 行政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10條 信用合作社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組織為銀行,或與銀行為事業結合,其留用人員原任信用合作社之工作經驗,視同第四條至第六條及第九條所稱之銀行工作經驗。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5條 …信託及顧問法、銀行法、中央銀行法、管理外匯條例、保險法、信用合作社法、信託業法或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經受罰金以上刑之宣告及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滿五年。六、經查明受他人利用充任期貨經理事業發起人、董事、監察人、經理…
-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6-1條 …有利益衝突之業務,並配置適當人力資源及設備。但主管機關對保險合作社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保險業前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總額達新臺幣三千億元,或前一年度網路投保保費收入達新臺幣五億元者,應指派副總經理以上或職責相當之…
-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8-1條 …條第一項查核頻率之規定。外國保險業在台分公司、再保險業及保險合作社不適用本條規定。
-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0條 …項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於外國保險業在台分公司、再保險業及保險合作社得指派高階主管一人擔任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其中保險合作社得不受第三項不得兼任內部其他職務規定之限制。總稽核、稽核單位主管及內部稽核人員,不得兼任第二項所定…
-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6-2條 …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但外國保險業在台分公司及保險合作社不在此限。前項公司治理相關事務,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一、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二、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三、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進修…
-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7條 …在台分公司負責人簽署後,報經主管機關備查,依該制度辦理。保險合作社因業務範圍及規模因素,得敘明具體事實、理由及擬採行之制度內容,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十七日修正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或提出前項規定之說明報…
- 行政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7條 合作社組織之保險業解散時,其解散及清算,依本辦法及合作社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第7條 …債信紀錄者。四、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銀行法、保險法、信用合作社法、農會法、漁會法或管理外匯條例等規定,經受罰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滿五年者。五、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
- 行政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第3條 說明文件記載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首頁。二、公司(合作社)概況。三、財務概況。四、業務概況。五、公司治理。六、保險商品。但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七、攸關消費大眾權益之重大訊息。八、其他記載事項。
- 行政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第4條 首頁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公司(合作社)名稱。二、公開依據:記載主管機關訂定或修正本辦法之日期及文號。
- 行政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第5條 公司(合作社)概況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公司(合作社)組織:包含組織結構、部門職掌及各部門負責人姓名、總公司(總社)、分公司(分社)、服務中心及通訊處等國內、外分支機構設立時間、地址、電話、傳真、免費申訴專線電話、公司(合…
- 行政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第12條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說明文件應登載於公司(合作社)及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並應以書面備置於總公司(總社)、分公司(分社)及通訊處等其他分支機構,或於上述各機構提供電腦設備供大眾公開查閱下載。財產保險業得依合理公平原則,訂…
-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條第二項第四款所定銀行、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之郵政機構、信用合作社、設置信用部之農會、漁會及全國農業金庫之存款,不包括該等機構將其辦理信託業務所取得之資金,存放於本機構或其他要保機構作為存款者。
-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1-1條 證券商之負責人不得充任銀行、金融控股公司、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票券金融公司、期貨業、保險業或其他證券業之負責人。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因證券商與該等機構間之投資關係,且無董事長、經理人互相兼任情事…
-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4條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經營不善之信用合作社經主管機關依信用合作社法規定派員監管或接管,並經本基金列入處理者,其社員之權利應受前項同等待遇原則之全額保障,且該社員之權利應由承受該信用合作社資產之金融…
-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第2條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但不包括依信用合作社法第十條規定組織之全國性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第一項第六款所稱電子支付機構,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第一項第八款所稱本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指本會…
- 行政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及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 行政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9條 …規範,應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洽商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訂定範本,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2條 …(以下簡稱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一)銀行業: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辦理儲金匯兌之郵政機構、票券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及信託業。(二)證券期貨業:包括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金融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集中保管事…
- 行政金融機構非營業用辦公場所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及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金融機構非營業用辦公場所管理辦法 第2條 銀行及信用合作社(以下稱金融機構)為業務需要,設置、遷移或裁撤非營業用辦公場所,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前項所稱非營業用辦公場所,係指電腦中心、員工訓練中心、招待所、顧客服務中心、員工宿舍及其他管理單位等非供對外營業場所。
- 行政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及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分支機構,在銀行指國內分行及簡易型分行,在信用合作社指分社及簡易型分社。簡易型分行(社)指小型分支機構,其經營之業務項目,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主管機關)就下列範圍內核定:一、收受各種存款。二、辦理存單質…
- 行政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銀行及信用合作社(以下稱金融機構)申請增設分支機構,主管機關得視國內經濟、金融情形,限制其增設。金融機構申請增設分支機構,除配合金融監理政策協助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申請設置地點有益城鄉均衡發展、為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或…
- 行政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第4條 …金融機構財務業務狀況,決定得增設分支機構之金融機構名單。信用合作社分支機構之增設,並得考量申設地區之信用合作社密集度及全體信用合作社之均衡發展予以核定。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指定業務區域者,限於該地區內增設分支機構。金融機構…
- 行政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第5條 …一)財務業務健全性。(二)風險管理及銀行公司治理能力(在信用合作社係指理、監事會運作之健全性及內部控制)。(三)公益及服務貢獻度。(四)業務開發及創新能力。三、增設分支機構地點對城鄉均衡發展之貢獻度;或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條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五十一條、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一第一項、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四十三條及信託業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銀行業,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商及信託業。銀行業以外之金融業兼營票券業務及信託業務者,其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