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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 第7條 本法於修正施行前本局及所屬機關(構)現職人員,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一、以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審定有案之佐級以上現職人員,得依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以下簡稱二類人員轉任辦法)或行政、教育、公…
  2. 行政交通部航政局組織法 第9條 …、曾在國內外大學肄習造船或輪機工程之學校畢業者。三、曾在航政機關辦理技術事務三年以上,成績優良者。四、曾在航政機關辦理行政三年以上,成績優良者。五、對於航政有深切研究,而有專門著作,經審查合格者。
  3. 行政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新建工程處組織準則 第2條 …衛生管理事項。九、其他國道新(拓)建與改善工程相關事項及上級機關交辦或其他機關委託辦理之工程事項。
  4.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3條 …及檢定。五、國內外鐵道技術之資訊蒐集及交流合作。六、接受政府機關或其他公私機構、團體委託辦理前五款規定業務。七、辦理其他與本中心設立目的相關之事項。
  5.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4條 本中心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6.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5條 本中心創立基金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捐助之。本中心因業務有必要使用之國有不動產,以出租方式為之。租金之計收基準及優惠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前項租金,以不低於該國有不動產應繳納之地價稅、房屋稅及其他有關稅費計收。
  7.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7條 …董事七人至十五人,董事人數應為單數,其中一人為董事長。由主管機關就下列人員遴聘之:一、政府機關或公民營交通事業機構相關業務人員。二、國內外對鐵道技術富有研究或經驗之專家、學者。三、社會公正人士。前項由主管機關遴聘之董事,…
  8.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8條 本中心置監察人二人至五人,由主管機關遴聘之,並得互選其中一人為常務監察人。監察人任期每屆三年,期滿得續聘。常務監察人應列席董事會會議;其未列席足以危害公益或本中心利益者,主管機關得解除其職務,並為其他必要之處置。監察人之…
  9.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0條 …員之薪資、獎金、其他給與支給基準,經董事會決議後,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變更時,亦同。
  10.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1條 …度開始前,應訂定工作計畫,編列預算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辦理。二、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將工作成果及決算提經董事會審定,並送請全體監察人分別查核後,報請主管機關辦理。依前項規定編製之年度預算書及決算書,須報請主管機關…
  11.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2條 …年、月、日。前項捐助章程之訂定及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後報主管機關許可。
  12.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3條 …及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五、其他為利公眾監督之必要,經主管機關指定應予公開之資訊。
  13.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4條 本中心應建立人事、會計、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報主管機關核定。
  14.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5條 本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命其解散:一、已完成設立目的、無法達成設立時之目的或效益不彰,而無存續之必要。二、經主管機關認定情事變更,而無存續之必要。本中心解散後應即依法進行清算,其賸餘財產應歸屬國庫,其人員應予解…
  15.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1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以下簡稱原機關)於該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移撥之現職人員,除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由交通部依其個人意願協助安置轉調其他機關(構)外,均轉調機場公司。但於該公司成立之日起七個月…
  16.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2條 原機關屬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經協助安置轉調至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原請辦考試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服務時,得不受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各項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有關轉…
  17.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3條 原機關現有編制內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公務人員,於機場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轉調該公司繼續任用,仍具公務人員身分者,其任用、俸給、陞遷、保障、考績、服務、獎懲、保險、退休、資遣及撫卹等事項,仍依原適用之公務員有關法令規定…
  18.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5條 原機關現職人員於機場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轉調該公司,其因休職、停職(含免職未確定)及留職停薪者,由原機關列冊交由機場公司繼續執行。留職停薪人員依法令提前申請復職者,應准其復職。依法復職或回職復薪人員,不願隨同轉調機場公司…
  19.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7條 …與費用,由機場公司依精算之退休金成本額提撥準備金予以支應。原機關工友(含技工及駕駛)於機場公司成立之日隨同轉調該公司者,其退休準備金未提足額部分,應於該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提足。
  20.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2條 …資或經營國內、外相關事業。六、其他交通及建設部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及核准之事項。
  21.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9條 第三人及其他機關(構)於港務公司成立前,與交通部各港務局及其所屬機構已簽訂之契約,屬港埠經營業務性質者,於該港務公司成立之日起,由港務公司繼受之。
  22.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2條 …所屬機構(以下簡稱原機構)現職人員,除隨同業務移撥至航港主管機關外,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由交通及建設部依其個人意願協助安置轉調其他機關(構),其餘人員均轉調港務公司。港務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自願退休、資遣或離職者…
  23.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3條 …人員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經協助安置轉調至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原請辦考試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服務時,得不受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各項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有關轉調規定之限制。前…
  24.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4條 …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之人員,於港務公司成立之日辦理離職,並依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發給離職儲金,改依第十一條第一項人事規章之規定辦理。原機構現有派用人員於港務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轉調港務公司者,仍依原有關規定辦…
  25.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5條 …年資損失補償金。前項人員依法再參加公保,請領養老給付時,承保機關應代扣原請領之補償金,並繳還港務公司,不受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八條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之限制。但請領之養老給付較原請領之補償金額低時,僅繳回所領之養老…
  26.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8條 …員,不願隨同轉調港務公司者,得由交通及建設部協助安置轉調其他機關(構)或依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或離職。
  27.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070123訂定) 第4條 …下:一、公路人員專案、汽車駕駛、駕訓師資、交通專業技術及其他機關委託之訓練。二、訓練計畫需求之審查及規劃。三、訓練計畫之擬訂、執行及管考。四、師資選、訓、聘任、調派、協調及管理。五、新知、新技、教學方法之蒐集研究及教案製…
  28.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第2條 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構)及人員;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
  29.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第8條 …工程預算之編製、審核發包、工程施工考核及督導。三、本局及所屬機關(構)辦公廳舍之巨額金額以上建築工程審查、協調及督導。四、公路路線、橋梁與隧道工程之設計及審核。五、工程設計規範、規格之研訂及新材料、新工法之採用。六、公路…
  30.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第12條 …理。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三、本局與所屬機關(構)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四、施政計畫編訂及管考、為民服務、公文管考、研究發展、出版品管理。五、風險管理及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六、本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