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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7條 …未滿二百頭之畜牧業,委託經地方政府補助設置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設施處理其他畜牧場畜牧糞尿者,其廢(污)水管理計畫之申請、變更相關規定,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地方政府之計畫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計畫之規定,於竣工…
  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9條 …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後新增製程單元及廢(污)水處理設施。三、經主管機關查獲有繞流排放之情事涉及應進行工程改善。四、違反本法相關規定,經主管機關裁處停工(業)或於限期改善期間內自報停工(業)、其申請復工(業)。前…
  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0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下列水污染防治設施及管線,應清楚及正確標示其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其標示並應符合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或許可證(文件)核准之內容:一、用水、廢(污)水之收集、前處理、處理、迴流、排放、貯存等管…
  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2條 …所定之情形,因情況急迫,為搶救人員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重大處理設施而繞流排放時,應記錄繞流排放之起訖時間、原因、水量及通報時間,且於二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核發機關提出繞流排放期間因應作為書面報告。前項書面報告…
  5.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3條 …置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三、應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量測放流水量。但逕流廢水放流口,不在此限。四、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五、可供直接採樣,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設置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直接採樣之設施。六…
  6.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4條 …海放管排放廢(污)水於海洋者,應於共同之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至海放管線間適當位置,設置放流口;無共同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者,應分別於各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作業環境外至海放管線間適當位置,設置放流口。事業或污水下水…
  7.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6條 …依規定期限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完成自動監測(視)設施、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除電子式電度表外,均應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維持正常連線傳輸功能:一、經主管機關查獲有繞流排放之情事。二、違反本法相關規定,經主管…
  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7條 重大違規者或強制設置者依前條規定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電子式電度表及顯示看板,應依附表二規定辦理,並維持其正常功能。依前條第二項設置顯示看板之重大違規者,其顯示看板發生故障時,應立即以電話或傳真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7-1條 …無正當理由者,主管機關得命其依指定位置及期限設置水量自動監測設施及連線傳輸設施,並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維持正常連線傳輸功能。依前項規定設置之設施,於設置時檢具之水量自動監測設施確認報告書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
  1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9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廢(污)水(前)處理設施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進行功能測試:一、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二、操作參數異常。三、水質水量平衡異常。四、有未經許可稀釋之虞。五、廢(污)水(前)處理設…
  11.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0條 …關核准之每日最大廢(污)水產生量,測試其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或污泥處理設施。但操作條件未達核准之每日最大廢(污)水產生量者,應以定期檢測申報或實際已達之經常最大廢(污)水產生量為準。二、功能測試期間應為五個工作天以上…
  1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62條 …留、稀釋、注入地下水體、土壤處理、繞流排放或未符規定之管線、設施者,應依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命令,封閉、拆移該管線或設施。
  1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64條 …量達總廢水量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並裝設有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對共同管制項目以該業別放流水標準管制。前項廢水量所佔比例,以申請日前半年之紀錄計算之。
  1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65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應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並應依其廠牌規定之頻率校正。但廠牌規定之校正頻率大於一年者,應每年至少校正一次。前項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性能規格,於可量測流量範圍內之準確度應在正…
  15.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66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依本辦法規定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有設置困難,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以足以證明水量之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為之。前項設施為連續自動記錄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計測設施之設計規格及頻率記錄;非…
  16.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67條 …理方式辦理。二、污水未與事業廢水合併處理者,依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方式辦理,並應設置放流口。前項第二款之放流口應依第五十三條規定辦理。
  17.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0-1條 …沼液、沼渣作為肥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畜牧糞尿排入厭氧發酵設施,應能妥善收集沼氣,厭氧發酵天數,其為非草食性動物之畜牧業十天以上;其為草食性動物之畜牧業五天以上,並應定期排出沼液、沼渣。但農業主管機關依個別計畫審查結果…
  1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2條 …者,申報內容如下:一、每月與廢(污)水、污泥產生量有關之製程設施及生產或服務規模。二、原廢(污)水水質與檢測當日之水量、每月廢(污)水來源、產生量及貯留量。三、貯留設施之放置地點、數量。四、貯留後之後續處理行為,應依採行…
  1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3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處理廢(污)水者,申報內容如下:一、每月與廢(污)水、污泥產生量有關之製程設施及生產或服務規模。二、原廢(污)水與(前)處理後之水質及檢測當日之水量。三、每月用水來源、用水量…
  2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4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處理廢(污)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依前條規定申報外,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以餘裕量受託處理非屬其自行產生之廢(污)水者,申報內容如下:(一)每月處理自行產生之廢(污)水…
  21.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5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廢(污)水(前)處理設施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依第七十三條規定申報外,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依第八條或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應收集處理逕流廢水者,應申報每月收集處理之逕流廢水水量。…
  2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6條 …者,申報內容如下:一、每月與廢(污)水、污泥產生量有關之製程設施及生產或服務規模。二、排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水質與檢測當日之水量、每月用水來源、用水量及排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水量。三、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者,應另依第七十…
  2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7條 …者,申報內容如下:一、每月與廢(污)水、污泥產生量有關之製程設施及生產或服務規模。二、原廢(污)水水質與檢測當日之水量、每月用水來源、用水量及廢(污)水產生量。三、委託處理之頻率、水質與檢測當日之水量及每月委託處理之水量…
  2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8條 …者,申報內容如下:一、每月與廢(污)水、污泥產生量有關之製程設施及生產或服務規模。二、海放管管線修護方式及頻率。三、海域環境監測之採樣位置、頻率、監測項目及監測結果。四、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者,應另依第七十三條至…
  25.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9條 …者,申報內容如下:一、每月與廢(污)水、污泥產生量有關之製程設施及生產或服務規模。二、原廢(污)水水質與檢測當日之水量、每月用水來源、用水量及廢(污)水產生量。三、回收用水之來源、輸(運)送方式,及其回收之用途。四、回收…
  26.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1條 …者,申報內容如下:一、每月與廢(污)水、污泥產生量有關之製程設施及生產或服務規模。二、排放廢(污)水之水質與檢測當日之水量及每月排放水量。三、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之校正維護日期與方法及每月讀數或量測值。四、設置廢…
  27.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2條 …月排放土壤之水量。三、土壤及地下水監測資料。四、每月固液分離設施之操作頻率。
  2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8條 …應分別申報。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共同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處理者,應共同辦理申報。
  2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9-1條 …檢具之證明文件或資料相符。四、申報資料及其數據,與現場之製程設施、生產或服務規模、用電、加藥量、水量量測、操作參數紀錄相符。五、申報水質之項目,與第八十四條規定相符。六、申報之水污染防治措施方式與現場之實際設置狀況相符。…
  3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90條 …水量、溫泉廢水分流處理水量。二、已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且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進行校正維護者之水量。三、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水質、水量,以下水道管理機關(構)之檢測、量測數據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