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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71-3條 船長未滿二十四公尺從事遠洋漁業漁船居住設備規範如附件十。
  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2條 本編所稱防止污染設備,指下列設備及其屬具:一、油水分離設備。二、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三、油水分界面偵測器。四、原油洗艙系統。五、污水處理設備及污水溶化消毒系統。六、標準排洩接頭。七、垃圾溶化粉碎器。八、壓艙水管理系統。
  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3條 防止污染設備之型式、材料與製造,應符合相關國際公約或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經專業機構試驗後,檢附證明文件,向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申請認可。
  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4條 …、離港壓艙水:指不屬於清潔壓艙水之其他壓艙水。十四、油水分離設備:指低或中能量之分離器、過濾器或兩者之合併裝置。適用於分離含油水及自燃料油艙所泵出含油壓艙水中之油與水。含油之水流經該設備後,其流出物之含油量不超過百萬分之…
  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6條 低或中能量油水分離設備之構造性能,應依左列規定:一、結構應堅牢,適於船上使用,當其在正當操作位置向任何方向傾側角度不超過二二五度時仍能有效操作。二、經認可之效能不應因船舶正常之移動及振動而受影響。其電動之警報與控制裝置,…
  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7條 低容量或中容量油水分離設備之試驗,應依下列規定:一、試驗裝置應考慮下列對油水混合物實際處理之因素,其裝置應包括分離設備、過濾設備、泵、重要之閥及管路等,管路之設計應使能適於最大流速每秒三公尺之液體。(一)抽排空間吸取點與…
  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8條 低或中容量油水分離設備在船上之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在靠近設備出口之流出管垂直部分,裝設取樣點,以供取樣檢驗。二、供水至設備之泵,其能量應小於或等於設備之額定能量。所接之泵其能量較設備之額定能量為大時,應經常限制其排…
  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2條 …括灰塵、泥及沙等,其精確度仍應能符合本款規定。七、裝置於濾油設備之油含量計,應當流出物之含油量超過百萬分之十五時發出警報,其警報之精確度應經試驗在正負百萬分之五範圍內。八、動力之供應包括電力或壓縮空氣等之變動達設計動力百…
  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3條 …原油混合液,並記錄任何校準之變動。進行油污試驗時,應注意試驗設備之設計,能確使試驗之結果不致因該油含量計以外試驗管路之污損而降低,且油含量計應能在最短之時間內以清水沖洗清潔。1.最初可查覺之反應。2.百萬分之一百。3.超…
  1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6條 …接收並迅速使用之形式。該速度資料之使用,得依船上裝置速度量計設備之型式,為對陸地之速度或對水面之速度。
  1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3條 油水分界面偵測器之試驗應依左列規定:一、試驗設備應包括一個能清晰看見油水分界面之容器、油層與水層之深度並應足以將該偵測器之探針完全浸沒。二、其準確度應與實際油水之接觸面相較決定。三、試驗應採用左列各種油或與此相當者,於周…
  1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5條 …而不適用前款規定:(一)所載運之貨物不屬原油時,得移動其部分設備,但當其恢復至原裝置之狀況時應予復原,並應經油密試驗。(二)洗艙機需要裝置於液貨艙口蓋上時,得使用軟管將原油洗艙系統連接於洗艙機。但軟管應符合下列規定:1.…
  1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6條 …屬於一整體時,應具有足夠之動力單位,以確使在依照該船之操作及設備手冊完成洗艙程序時,不必在貨油卸載中需將任何動力單位自其原有位置移動兩次以上。六、在各貨油艙內洗艙機之數量及位置,應使所有之水平及垂直面均能直接沖洗,或以可…
  1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7條 …泵,應為貨油泵或專供此目的之泵。二、泵之能量應足供該船操作與設備手冊所述同時操作最大數量洗艙機時,在規定壓力下所需之量。如船舶為收艙而裝置有抽射器系統者,該泵之能量尚應能供應抽射器驅動液以符合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三…
  1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8條 …淨不再有油及沉澱物聚積,完全達到清艙之要求。三、依該船操作及設備手冊清洗貨艙時,該收艙系統應能以所有洗艙機同時操作總量之一百二十五倍之速率將油移除。四、為檢查貨油艙底部在原油清洗後是否抽乾,應備有液位計、手測尺及第八款規…
  1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0條 …油洗艙系統之設計、操作與管制之方法及程序等,應分別作成操作及設備手冊,送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並備於船上以供有關人員利用。
  1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1條 經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後之流出物,應能符合下列規定:一、糞便性大腸桿菌群標準:在試驗時期中取流出物試樣,並計算糞便性大腸桿菌之密度,其數量不應超過每一百毫升二百五十個菌落數。該數量係由慮模法分析。二、懸浮固體標準:依航政機關…
  1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2條 污水處理設備之操作性能試驗,應依下列項目實施:一、污水在處理前之品質依下列規定:(一)設備在陸上試驗時,其進流水應為新生污水包括糞便性、尿、衛生紙及沖洗之水,並依需要添加原始之污物,以使試驗時懸浮固體之濃度至少每公升為五…
  1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3條 污水處理設備之型式、型號及製造者名稱等應以耐久之銘牌附裝於設備。其裝置、操作及維護手冊應由製造者製備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之核可,置於船上。
  2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5條 油水分離設備在本編公布前即已裝置於船上者,依規定應附裝之低或中容量處理裝備組,其構造及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能將含油量不低於百萬之三千之水流經分離器後之含油量減至百萬分之一百以下;或經核定得准附裝於過濾器者減至百萬分之…
  2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06條 附裝於現有油水分離設備之低或中容量處理裝備組,應依下列規定試驗之:一、流入設備之液體僅含少量濃縮之油時,應備有準確之油計量泵或系統。二、供應泵應採用具有設備最大輸出量,每分鐘迴轉數不低於一千轉之離心泵,以模擬該分離器混合…
  2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7條 附裝於現有油水分離設備之處理裝備組,其裝置應依左列之規定:一、應依核定之製造圖說裝置之。二、應以鋼質或同等材料之管永久附裝於油水分離器,管路斷面積之變化應使逐漸變化。三、連接管路之佈置應儘可能保持平均流動特性,彎頭等設施…
  2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8條 …油混合物之艙櫃者,應儘可能裝置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油水分離設備或其他防止海水油污之設備。
  2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9條 …未滿一○、○○○之船舶,應裝置符合第二章第一節規定之油水分離設備或濾油設備。但裝載有大量燃油,或在非正常情況下必需在任一燃油艙內裝載不潔壓艙水者,準用第二百十條總噸位在一○、○○○以上船舶之規定裝置油水排洩設備。前項船舶…
  2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0條 …總噸位在一○、○○○以上之船舶,應依左列任一規定裝置油水排洩設備:一、符合第二章第一節規定之分離設備或濾油設備,及第二章第二節規定之非油輪用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二、符合第二章第一節規定之分離設備及濾油設備。前項船舶在本…
  2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3條 總噸位在一百五十以上之油輪,應裝置下列設備:一、適當貨油艙清洗設施及裝置,將含油之水排入污油艙內。二、符合第二章第二節規定之油輪用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包括油含量計。三、符合第二章第三節規定之油水分界面偵測器,分別裝置於…
  2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4條 …或驗船機構核可具有適當之裝備可將油類留存船上,隨後再排入收受設備內者,得免裝置之。
  2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5條 油輪露天甲板之兩舷應裝置排洩用之歧管,以與陸上收受設備連接,供排洩不潔壓艙水或為油所污染之水。
  2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7條 …輪應在上甲板上或較上甲板為高之位置裝置能停止流出物排洩入海之設備,在該裝置位置應能明顯見及前兩條規定之歧管及管路,油輪依有關國際公約之規定裝置之。
  3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23條 …位二百以上或未滿二百經核准搭載乘客十人以上之船舶,應裝置下列設備:一、污水處理設備或污水溶化及消毒系統。二、收集並儲存污水之艙櫃,該艙櫃除具有足夠溶量外,並應裝有指示聚水量之指示器。三、符合海水污染管理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