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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6條 …由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庭)斟酌情形,交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最近親屬、醫院或其他適當處所。第二項、第三項被拒絕入所之原因消滅後,應通知受觀察、勒戒人至勒戒處所執行。
  2. 行政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第7條 …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斟酌情形,交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最近親屬、醫院或其他適當處所。第一項被拒絕入所之原因消滅後,應通知受戒治人至戒治所執行。
  3. 行政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第22條 受戒治人得與最近親屬、家屬接見及發受書信;於進入心理輔導期後,受戒治人與非親屬、家屬之接見及發受書信,以有益於其戒治處分之執行為限,得報經所長許可後行之。前項接見或書信內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限制或禁止之:一、誘騙…
  4.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5條 …,得向法院調閱訴訟卷宗,並得請自治團體、警察機關、學校或與有親屬、雇傭或保護關係者為報告。
  5.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29條 第一級之少年受刑人,遇有直系血親尊親屬病危或其他事故時,得經監務委員會議決議,限定期間,許其離監。前項許其離監之少年受刑人,在指定期間內未回監者,其在外日數,不算入執行刑期。
  6.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54條 第四級受刑人,得准其與親屬接見及發受書信。
  7.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55條 第三級以上之受刑人,於不妨害教化之範圍內,得准其與非親屬接見,並發受書信。
  8. 行政受刑人及被告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5條 補償金應由收容人本人或最近親屬領受,死亡者機關應通知繼承人領受,無法通知者,應公告之。前項補償金之發給,經受通知人拋棄或通知後逾六個月或公告後逾一年無人領受者,歸入作業基金。補償金由最近親屬領受時,應按收容人之配偶、直系…
  9.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12條 受處分人死亡時,遺留之財物,應通知其最近親屬或家屬或其他應得之人領取。自死亡之日起,一年內無人領取時,歸入國庫;其脫逃經過一年尚未緝獲者亦同。
  10.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26條 …解決。前項保護事務,除經保安處分處所,指定團體或受處分人最近親屬承擔者外,司法保護團體應負責處理之。
  11.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27條 …及費用,其因重病請求容留繼續醫治者,應予准許,並應通知其最近親屬、家屬或其他適當之人。
  12.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46條 …利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接受照顧或輔導。四、交由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照顧。五、接受特定門診治療。六、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檢察官為執行前項規定,得請各級衛生、警政、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指定人員協助或辦理協調事項。
  13.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46-2條 …酌前項之評估意見,並得徵詢第四十六條第一項各款受指定者、最近親屬、醫師、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護理人員、輔導人員、社工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之意見。
  14.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54-1條 停止作業日如左:一、國定例假日。二、直系親屬及配偶喪七日,三親等內旁系親屬喪三日。三、其他認為必要時。就炊事、灑掃及其他特需急速之作業者,除前項第二款規定外,不停止作業。入強制工作處所後三日及釋放前七日,得免作業。
  15.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63條 受處分人死亡時,其勞作金或撫卹金,交付本人之最近親屬、家屬或其他應得之人領取。前項領取,應於強制工作處所長官通知後六個月內為之。
  16.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64條 …人所在地或所在地以外之警察機關、自治團體、慈善團體、本人最近親屬、家屬或其他適當之人執行之。法務部得於地方法院檢察處置觀護人,專司由檢察官指揮執行之保護管束事務。
  17.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2條 …十三條規定,與被告有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人。五、最近親屬:指被告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
  18.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11條 …,應以電話、視訊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受固定保護者之家屬或最近親屬;家屬或最近親屬有數人者,得僅通知其中一人;其不能或無法通知者,得免通知。另製作被告施以固定保護書(一式四聯),第一聯交由被告本人簽收,其拒絕或無法簽收者,…
  19.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16條 …應以電話、視訊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收容於保護室者之家屬或最近親屬;家屬或最近親屬有數人者,得僅通知其中一人;其不能或無法通知者,得免通知。另製作被告收容於保護室書(一式四聯),第一聯交由被告本人簽收,其拒絕或無法簽收者,…
  20. 行政受刑人獎勵實施辦法 第2條 …三條規定,與受刑人有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人。五、最近親屬:指受刑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
  21. 行政受刑人獎勵實施辦法 第6條 …第二目所稱之返家探親,係指於指定期間內,受刑人得返家探視最近親屬或家屬。返家探親每次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監獄應於受刑人返家前告知其預定應返監之時間。前項期間,不包括在途期間。其在途期間,由監獄考量受刑人返家探親路程決定。…
  22. 行政受刑人獎勵實施辦法 第7條 …內為限。返家探親前,監獄應發給受刑人返家探親應遵行事項及最近親屬或家屬聯絡表件,並發函返家當地警察機關,以協助查訪。前項聯絡表件應由受刑人最近親屬或家屬填寫到、離家日期及時間並記載受刑人活動情形。返家探親受刑人應於到家及…
  23. 行政受戒治人必需物品及飲食送入管理辦法 第4條 第二條之必需物品及飲食送入者,以受戒治人之最近親屬及家屬為限。前項所稱最近親屬,指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及二親等內之姻親。所稱家屬,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之規定。為證明前項最近親屬或家屬關係,戒治所得要求第…
  24. 行政受戒治人必需物品及飲食送入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及識別單(如附件一),經戒治所長官核准後,將識別單郵寄予最近親屬或家屬,以下列方式為之:一、於辦理接見時送入者,由接見之最近親屬或家屬附具已核准之識別單,併同必需物品經檢查後送入。二、以郵寄方式送入者,由寄送人將已核准之…
  25. 行政受戒治人必需物品及飲食送入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應於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所列節日辦理接見時,由接見之最近親屬或家屬填載申請單(如附件二),並註明飲食購、製之來源,經戒治所核准並檢查後始得送入。
  26.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2條 …十三條規定,與被告有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人。七、最近親屬:指被告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
  27.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9條 …拒絕或無法簽收者,應記明其事由;第二聯送達其指定之家屬或最近親屬,家屬或最近親屬有數人者,得僅送達其中一人,不能或無法送達者,得免送達;第三聯留看守所存查。
  28. 行政監獄對受刑人施以懲罰辦法 第2條 …三條規定,與受刑人有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人。七、最近親屬:指受刑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
  29. 行政監獄對受刑人施以懲罰辦法 第9條 …拒絕或無法簽收者,應記明其事由;第二聯送達其指定之家屬或最近親屬,家屬或最近親屬有數人者,得僅送達其中一人,不能或無法送達者,得免送達;第三聯留監獄存查。
  30. 行政監獄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2條 …三條規定,與受刑人有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人。五、最近親屬:指受刑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