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54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7 / 19 頁
  1. 行政信託業法 第29條 …,載明該基金之投資標的及比率、募集方式、權利轉讓、資產管理、淨值計算、權益分派、信託業之禁止行為與責任及其他必要事項,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信託業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募集共同信託基金。信託業應依主管機關核定之發行計畫,經營…
  2. 行政信託業法 第40條 …核准之事項。前項第一款自用不動產之購買總額,不得超過該信託業淨值。第一項第二款公司債、上市及上櫃股票、受益憑證之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信託業淨值百分之三十;其投資每一公司之公司債及股票總額、或每一基金受益憑證總額,不得超過該…
  3.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9條 …資當日全體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淨資產總價值百分之三十及該金融機構淨值百分之十。八、個別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投資於任一基金受益憑證、受益證券、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以下簡稱基金)之金額,不得超過投資當日被投資基金已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
  4.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金經交付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其加入運用之時點、適用之信託受益權淨值基準、所得享有之信託受益權、全部或部分退出時信託財產交付或返還之方式及期限,依個別約定條款辦理。
  5.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8條 …標準所定文件,並應符合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之規定,於主管機關網際網路申報系統辦理登錄。未於前開期限內辦理登錄,主管機關得廢止兼營許可。但有正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三個月…
  6.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成立滿三年以上。(二)最近一年資產或淨值排名全世界前五百名以內,且所保管之資產達五千億美元以上。(三)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附表七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信託業將信託財產中之外國有價證券,…
  7.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 第2條 …列限額:一、本國銀行:對單一自然人之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總行淨值百分之三,其中無擔保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總行淨值百分之一;對單一法人之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總行淨值百分之十五,其中無擔保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總行淨值百分之五。二…
  8.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外國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淨值併計入該外國銀行在我國所有分行之淨值,不得低於金管會所規定外國銀行最低營業所用資金之三分之二。
  9.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定等級者。五、最近二年內部控制有重大缺失者。六、最近一年每股淨值低於票面金額。前項所稱投資處理程序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投資原則及方針:應包括交易標的種類、交易或避險策略、部位限額及停損設定。二、辦理之部門、人員配置及人才…
  10.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第6條 …債券及金融債券外,其原始取得成本總餘額不得超過該票券金融公司淨值百分之十五。轉換、交換或附認股權債券,於交換、轉換股票或行使認股權後,應將所取得股票以轉換、交換或認股價格計算其總額,並計入前項限額內。主管機關依據本法第四…
  11.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第7條 …八條第一項特定企業發行之公司債總餘額,不得超過該票券金融公司淨值百分之五,且該公司債債務人(發行人或保證人)或該特定債務之信用評等應符合一定等級以上。
  12.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第8條 …單一資產基礎證券之原始取得成本總餘額,不得超過該票券金融公司淨值百分之五。投資單一企業股票或單一外國發行人之臺灣存託憑證之原始取得成本總餘額,不得超過投資時票券金融公司淨值百分之五,且其取得股份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該企業已…
  13.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第四十條第三項及第五項所稱淨值,指上會計年度決算後淨值,減除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其他企業金額後之數額。票券金融公司於年度中之現金增資,准予計入淨值計算,並以取得驗資證明書之日為計算基準日。票券金融公司於年度中發放現金股…
  14. 行政銀行法 第36條 …洽商中央銀行後,得就銀行主要資產與主要負債之比率﹑主要負債與淨值之比率,規定其標準。凡實際比率未符規定標準之銀行,中央主管機關除依規定處罰外,並得限制其分配盈餘。前項所稱主要資產及主要負債,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各類銀行之業…
  15. 行政銀行法 第44條 …資本嚴重不足,指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百分之二。銀行淨值占資產總額比率低於百分之二者,視為資本嚴重不足。第一項所稱一定比率、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範圍、計算方法、第二項等級之劃分、審核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
  16. 行政銀行法 第74條 …。前二項之投資須符合下列規定:一、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銀行淨值之百分之四十,其中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之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淨值之百分之十。二、商業銀行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其屬同一業別者,除配合政府政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以…
  17. 行政銀行法 第75條 …不動產之投資,除營業用倉庫外,不得超過其於投資該項不動產時之淨值;投資營業用倉庫,不得超過其投資於該項倉庫時存款總餘額百分之五。商業銀行不得投資非自用不動產。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營業所在地不動產主要部分為自用者。二、…
  18. 行政銀行法 第91-1條 …分之三以上同意;且其投資總餘額不得超過該行上一會計年度決算後淨值百分之五︰一、本行主要股東、負責人及其關係企業者。二、本行主要股東、負責人及其關係人獨資、合夥經營者。三、本行主要股東、負責人及其關係人單獨或合計持有超過公…
  19. 行政銀行法 第102條 …司經營證券承銷商或證券自營商業務時,至少應指撥相當於其上年度淨值百分之十專款經營,該項專款在未動用時,得以現金貯存,存放於其他金融機構或購買政府債券。
  20. 行政銀行法 第127-1條 …反第九十一條之一有關投資總餘額不得超過銀行上一會計年度決算後淨值百分之五者,其行為負責人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不適用前項規定。外國銀行違反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之二或第三十三…
  21. 行政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2條 …額規定如下:一、銀行對同一自然人之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該銀行淨值百分之三,其中無擔保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該銀行淨值百分之一。二、銀行對同一法人之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該銀行淨值百分之十五,其中無擔保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該銀行淨…
  22. 行政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淨值,係指上一會計年度決算後淨值。銀行年度中之現金增資,准予計入淨值計算,並以取得驗資證明書日為計算基準日。
  23. 行政票券商買賣持有特定企業發行短期票券或債券標準 第6條 …票券商持有特定企業發行之短期票券及債券總額,不得超過該票券商淨值百分之十五。票券商負責人擔任董事或監察人之企業,該負責人為政府時,票券商持有該單一企業發行且經其他金融機構保證或承兌之短期票券及債券總額,不得超過該票券商淨…
  24.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 …合下列條件,以書面向銀行申請為高資產客戶:一、提供可投資資產淨值及保險商品價值達等值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財力證明;或於該銀行之可投資資產淨值達等值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並提供持有等值新臺幣一億元以上可投資資產淨值及保險商品價…
  25.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5條 …投資人,銷售及銷售後轉讓對象以本辦法所稱之專業機構投資人、高淨值投資法人、高資產客戶、專業投資人之法人或基金及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為限。(二)連結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類型及連結標的,以獲本會或中央銀行核准、備查或依銀行辦理衍生…
  26.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7條 …。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應以其總行比率符合之,且其在我國所有分行之淨值併計其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淨值,不得低於本會規定最低營業所用資金。(二)最近半年度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出具無保留意見或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且無虧損及累積虧損…
  27. 行政保險法 第143-4條 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及淨值比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保險業依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及淨值比率,劃分為下列資本等級:一、資本適足。二、資本不足。三、資本顯著不足。四、資本嚴重不足。前項第四款所稱資本嚴重不足,指自…
  28. 行政保險法 第149條 …業提出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並經主管機關核定。若該保險業損益、淨值呈現加速惡化或經輔導仍未改善,致仍有前述情事之虞者,主管機關得依情節之輕重,為監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之處分。前項保險業因國內外重大事件顯著影響金…
  29. 行政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 第4條 …售不良債權未攤銷損失後為負者。六、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淨值或經主管機關檢查調整後之淨值,扣除出售不良債權未攤銷損失後為負,或經主管機關依銀行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限期命其補足資本者。有前項第四款或第五款情形之銀行,為改善…
  30. 行政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 第6條 …金額加計前已發行流通在外之餘額,不得超過其發行前一年度決算後淨值之二倍。銀行之海外子銀行依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發行境外結構型商品,且由母行擔任境內代理人,同意就發行機構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