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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 21 頁-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4-1條 輸出動植物特定疫病或有害生物之採樣檢查,其費用依下列規定按每批每種動物疫病或植物有害生物收取。但動物特定疫病檢查有急迫需求者,加倍計收之:一、酵素結合免疫吸附法,計收一千元。二、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計收一千六百元。三、反…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7條 …持有糧政機關證明文件。三、在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動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以下簡稱攜帶檢疫作業辦法)第二條第一項及經郵寄方式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以下簡稱郵寄檢疫作業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限額內。…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9條 動植物檢疫機關派員執行臨場檢疫、檢疫處理、押運、設施或場地審查等檢疫業務,依下列規定計收臨場費:一、每人每次五百元。但無法於當日往返者,其費用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各項費用基準計收。二、每批檢疫物品計收檢疫人員一人…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輸出入動物須送動植物檢疫機關所備場所隔離檢疫者,或經核准在其他指定場所隔離檢疫者,依附表一動物繫留費收費基準計收動物繫留費。逾越檢疫繫留規定時限後之繫留費,依延長繫留日數計收場地費及延長作業費。在其他指定場所隔離者,經檢…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12條 …費,按一批計收。七、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隨身攜帶動植物檢疫物品輸入,在攜帶檢疫作業辦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限額內,不另計收延長作業費。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14條 …。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檢疫物品輸出或經郵遞輸出植物檢疫物品在攜帶檢疫作業辦法第二條第一項及郵寄檢疫作業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訂限額內,免收檢疫標識工本費。
- 行政疫區植物或植物產品土壤及其包裝容器栽培介質遷移核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疫區植物或植物產品土壤及其包裝容器栽培介質遷移核准辦法 第2條 疫區植物、植物產品、土壤及其包裝、容器、栽培介質(以下簡稱疫區物品)之遷移,以研究機關(構)或學校進行實驗或研究之用為限。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2條 輸入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禁止輸入之植物檢疫物(以下簡稱特定植物檢疫物)者,輸入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擬輸入之特定植物檢疫物名稱、數量、來源、基本資料及其有害生物疫情資料…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3條 前條第一項第三款隔離管制計畫之隔離處所,植物檢疫機關認有必要時,得派員實地查核確認其隔離處所及隔離管制計畫可避免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及有害生物逸散。實地查核經植物檢疫機關限期命其改善而未改善者,不予核准前條第一項之申…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4條 …具申請書,並檢附變更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核准使用期間,最長以五年為限。但供依法寄存用途者,最長以三十年為限。輸入人得於核准使用期間屆滿三十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其展延期間以…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5條 輸入人輸入特定植物檢疫物時,應檢附輸入許可,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6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核准使用期間,分讓予使用人前,使用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擬分讓之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名稱、數量。二、使用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使用目的、使用方式或實驗、…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7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核准分讓後使用期間,再分讓予其他使用人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其他使用人應檢附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六款之文件、資料與原使用人同意分讓證明文件並附註原分讓許可文號,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8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經核准輸入或分讓後,輸入人、使用人於核准使用期間應遵行下列安全管制措施:一、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於國內運輸時,應由植物檢疫機關加封後派員押送或由輸入人、使用人運送;押送或運送所需之交通工具及其…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9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使用期間,植物檢疫機關應依下列規定,派員檢查隔離處所狀態、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使用情形及是否有逸散或發現有害生物:一、供實驗、研究、教學或展覽者:每三個月至少檢查一次。二、供依法寄存者或其他經…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10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使用完畢或使用期間屆滿、或違反第八條之安全管制措施且經植物檢疫機關限期命其補正或改善而屆期未完成補正或改善者,應會同植物檢疫機關辦理再輸出或銷燬。除供展覽用途外,輸入人、使用人得於核准使用期間屆滿…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11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經核准輸入或分讓後,輸入人、使用人相關之報告或著作,應記明輸入許可或分讓許可文號,並保存一年以上。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11-1條 …機關得就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條所定事項,委任植物檢疫機關辦理。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辦理農藥殘毒快速檢驗與作物病毒檢測及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 第4條 委託本所辦理植物病原ELISA檢測,以四十件樣品為單位,每單位檢測一種病原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辦理農藥殘毒快速檢驗與作物病毒檢測及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 第5條 委託本所辦理植物病原RT-PCR檢測,每件檢測一種病原新臺幣四百元。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辦理農藥殘毒快速檢驗與作物病毒檢測及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 第5-1條 委託本所辦理植物病原PCR核酸檢測,每件檢測一種病原新臺幣三百五十元。
- 行政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
- 行政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 第2條 基因轉殖植物依輸出入申報使用目的區分為二類:一、供作繁殖或栽培者。二、供作實驗室試驗或研發者。
- 行政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 第3條 輸入前條第一款之基因轉殖植物,輸入人應填具申請書並載明下列事項,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輸入人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二、生產國別、起運口岸及輸出國家。三、基因轉殖植物之名稱及數量。四、輸入目的及用途。前項申請,輸入人…
- 行政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 第4條 輸入第二條第二款之基因轉殖植物,輸入人應填具申請書並載明下列事項,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輸入人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二、生產國別、起運口岸及輸出國家。三、基因轉殖植物之名稱及數量。四、輸入目的及用途。前項申請,輸入…
- 行政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 第5條 輸出基因轉殖植物時,輸出人應填具申請書並載明下列事項,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輸出人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二、基因轉殖植物之名稱及數量。三、輸出目的及用途。前項申請,輸出人並應檢附下列文件及資料,經審查核准取得輸出許…
- 行政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確認基因轉殖植物特性,得於該產品輸入時,無償取樣檢測,輸入人不得拒絕。
- 行政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基因轉殖植物之輸出入人請求予以保密之生產方法中重要部分,應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