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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糾紛度量衡器鑑定辦法 第4條 …量衡器準確度之糾紛申請鑑定,應填具申請書,連同鑑定費,向鑑定機關辦理。但用戶申請時,應另檢附糾紛度量衡器所在轄區公用事業單位營業區處出具之二個月內勘查結果紀錄。前項勘查結果紀錄內容,應包含勘查日期、度量衡器基本資料(廠牌…
  2. 行政糾紛度量衡器鑑定辦法 第5條 鑑定機關受理鑑定申請後,經審查不符者,得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並退還其鑑定費。前項申請,經鑑定機關審查符合者,應指定日期及時間,通知公用事業單位及用戶(以下簡稱雙方當事人)會同辦理拆換糾紛度量衡器;必要時鑑…
  3. 行政糾紛度量衡器鑑定辦法 第6條 依前條拆卸糾紛度量衡器後,鑑定機關人員應當場製作紀錄,記載下列事項,由會同人員簽名或蓋章:一、用戶及公用事業單位名稱。二、度量衡器之名稱、廠牌、型號及器號。三、度量衡器之外觀、構造及檢定合格印證狀態。四、度量衡器之計量讀…
  4. 行政糾紛度量衡器鑑定辦法 第7條 鑑定機關應指定時間,通知雙方當事人至鑑定測試地點會同辦理鑑定測試;雙方當事人之任一方未依通知到場者,由鑑定機關逕為鑑定測試。
  5. 行政糾紛度量衡器鑑定辦法 第8條 鑑定機關辦理鑑定測試,應依各該度量衡器原檢定合格之檢定檢查技術規範版次,如各該度量衡器未經檢定合格或逾期未重新申請檢定合格者,依現行檢定檢查技術規範版次檢查規定測試,並依測試紀錄表製作紀錄,由會同人員簽名或蓋章,並依雙方…
  6. 行政糾紛度量衡器鑑定辦法 第9條 糾紛度量衡器鑑定測試後,鑑定機關應依測試紀錄發給雙方當事人鑑定報告,並發還所有人糾紛度量衡器。雙方當事人不得對前項鑑定報告表示異議或要求重行鑑定測試。但鑑定報告有誤繕、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雙方當事人之任一方得於收…
  7. 行政糾紛度量衡器鑑定辦法 第10條 …具申請書,連同鑑定費、糾紛度量衡器及其所有權人同意書,向鑑定機關辦理;其鑑定測試程序準用前三條規定。
  8.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2條 …定之法定度量衡器,於製造出廠前或輸入時之檢定。但經度量衡專責機關同意者,指於安裝後或使用中之檢定。二、重新檢定:指法定度量衡器經檢定合格之有效期間屆滿或經修理、調整、改造後或使用中之檢定。前項檢定以度量衡製造業或輸入業所…
  9.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3條 …領有度量衡製造或輸入業許可執照。二、生產廠場應取得度量衡專責機關認可之品質管理驗證機構核發之品質管理系統驗證證書;其認可登錄範圍,應包含申請自行檢定度量衡器之生產,若檢定範圍含重新檢定者,其認可登錄範圍應包含維修。前項申…
  10.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4條 …填具申請書,連同許可費及證照費,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請:一、度量衡製造或輸入業許可執照影本。二、生產廠場品質管理系統驗證證書影本。三、測試實驗室認證證書影本。四、檢定設備一覽表影本。五、實驗室主管及檢定技術…
  11.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6條 度量衡專責機關受理自行檢定申請後,經審查不符者,得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駁回其申請,並退還其證照費。前項申請經度量衡專責機關審查符合者,發給度量衡業自行檢定許可證書。前項許可證書應記載許可自行檢定度量衡器之種類、範圍…
  12.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7條 …請書,連同許可費及證照費,並檢附第四條各款文件,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請延展,經審查符合者,換發許可證書。前項換發許可證書之有效期間,自原許可證書屆滿次日起算三年。但於有效期間屆滿之日前一個月內申請換發,且未能於許可證書有效…
  13.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0條 …依下列規定製作及使用合格印證:一、依前條規定式樣及度量衡專責機關訂定之格式自行製作合格印證;其內容應清晰可辨且不易磨滅。二、落實合格印證管理制度。三、依度量衡器檢定檢查技術規範規定方式附加合格印證。四、標示有效期間之合格…
  14.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1條 …定之度量衡業,應按月於次月十日前檢附檢定月報表,向度量衡專責機關依檢定數量繳納檢定費。前項月報表應記載各度量衡器器號及其相對應之合格印證號碼;其格式,由度量衡專責機關定之。
  15.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2條 …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並應於任職次日起十日內報請度量衡專責機關備查。
  16.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3條 …書,連同證照費、許可證書正本及有關證明文件影本,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請換發自行檢定許可證書。經許可自行檢定之度量衡業,其生產廠場變更或遷移地址、測試實驗室遷移地址、驗證證書或認證證書之認可範圍縮減,應填具申請書,連同證照費…
  17.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4條 度量衡專責機關得不定期派員至經許可自行檢定度量衡業之生產廠場、測試實驗室或倉儲場所執行抽測。但經連續二次無法現場取得抽測樣品者,得至經銷場所執行抽測。
  18.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5條 度量衡專責機關得不定期辦理測試能力比對,經許可自行檢定之度量衡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19.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6條 …行檢定之度量衡業,其取得之度量衡器型式認證認可,經度量衡專責機關撤銷或廢止後,不得自行檢定該度量衡器。
  20.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7條 以詐偽方法取得自行檢定許可之度量衡業,度量衡專責機關應撤銷其許可。
  21.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8條 經許可自行檢定之度量衡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度量衡專責機關應限期改正:一、未能有效維持第三條之資格條件。二、違反第六條第三項規定,逾越許可證書登記事項。三、未依第十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製作或使用合格印證。四、未依第十一條…
  22.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9條 經許可自行檢定之度量衡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度量衡專責機關應廢止其自行檢定許可:一、主動申請廢止自行檢定許可。二、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達二次。三、檢定紀錄或月報表有虛偽不實之情事。四、未依規…
  23.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20條 …檢定,並依限期繳回自行檢定許可證書;屆期未繳回者,度量衡專責機關得逕為公告註銷。前項度量衡業經撤銷或廢止自行檢定許可者,於一年內不得申請自行檢定許可。但經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因不可歸責於度量衡業者之事由而廢止許可者,不在此…
  24.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21條 …許可證書遺失或毀損者,得填具申請書,連同證照費,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25. 行政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第2條 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以下簡稱監視員)由度量衡專責機關(以下簡稱專責機關)或其所屬轄區分局就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遴選之:一、具有服務熱忱或社會工作經驗者。二、經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其他政府機關或消…
  26. 行政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第3條 依前條遴選之監視員,經專責機關職前訓練後聘任之。
  27. 行政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第6條 專責機關得視監視員之工作績效,依下列規定酌給獎金或獎品予以獎勵:一、反映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案件經調查為有效件數者,酌給獎金。獎金之計算以年度預算除以有效件數之商數,並計算至十位數,個位數無條件捨去。計算後每件獎金如超過…
  28. 行政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第6-1條 為增進監視員反映案件之技巧及熟稔專責機關業務現況,專責機關得不定期舉辦講習活動,並視活動安排發給監視員獎品。
  29. 行政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第7條 …度量衡器時,填具反映案件報告書。二、檢具反映案件報告書向專責機關或其所屬轄區分局以書面、電子郵件或網頁填報方式提出。
  30. 行政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第8條 監視員為消費者轉寄涉案度量衡器之樣品時,應經專責機關或其所屬轄區分局同意。前項寄送之郵資,得由監視員檢具相關單據向專責機關或其所屬轄區分局申請匯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