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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1條 經行政院核定設置自由港區者,其自由港區管理機關應即依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訂相關收費標準,並於主管機關核發營運許可後,發布施行。經行政院核定不予設置者,由主管機關述明理由函復申請人。
  2.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2條 自由港區經核定設置後,申請人應依可行性規劃報告、營運計畫書及管理計畫書之內容,進行開發。申請計畫變更者,應檢具變更相關之第四條規定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報請行政院備查。前項申請變更計畫之內容,涉及總目標改變、申設面積…
  3.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3條 自由港區未按核定或核准之開發興建期程完成興建,自全部或一部之期限屆至之日起逾一年,申請人仍未取得營運許可者,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者,得視情形分別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廢止原核定,或由原核准機關廢止其…
  4.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單及自海關連線接收進出口貨物放行通知訊息等之必要計費資料,於核定後填發繳納單。國內航線之貨物商港服務費,由航港局自商港經營事業機構接收船舶貨物噸數等之必要計費資料,於核定後填發繳納單。
  5.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15條 停航船舶之留船人員,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按實際需要予以核定,並得隨時派員抽查之。
  6.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51條 …公斤。三、乾粉滅火器所含乾粉之量不得少於三點五公斤。四、其他核定滅火劑、滅火器,其滅火效能至少應相等於九公升之液體容量。
  7. 行政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應檢具船員最低安全配額證書申請書(如附表五),向航政機關申請核定之。前項自動控制船舶之輪機裝備應經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驗船機構檢驗合格。
  8. 行政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最低安全配額證書申請書(如附表五)及相關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核定之。船舶類型無法適用第三條各款附表者,依前項規定辦理。自動控制船舶之雇用人提出第一項之申請案,航政機關於必要時得命其先經六個月以上之實驗,待實驗期滿,再由雇…
  9. 行政商港法 第4條 國際商港之指定,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商港區域之劃定,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國內商港之指定,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備查後公告之;商港區域之劃定,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核定…
  10. 行政商港法 第6條 …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意見擬訂,並報請主管機關或層轉行政院核定。商港區域內,除商港設施外,得按當地實際情形,劃分各種專業區,並得設置加工出口區、自由貿易港區。
  11. 行政商港法 第12條 …務費之費率及收取、保管、運用辦法,由航港局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商港服務費應繳交航港建設基金。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與公民營事業機構向不特定之商港設施使用人收取港埠業務費之項目及費率上限,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
  12. 行政商港法 第41條 …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應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前項計畫應定期檢討,必要時,得隨時為之。商港區域內發生災害或緊急事故時,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得動員商港區域內各公民營事業機構之人員及裝備,…
  13. 行政商港法 第42條 …港保全評估作業,並據以擬訂保全評估報告及保全計畫,報請航港局核定後實施。國際商港區域內各公民營事業機構,應依前項計畫辦理港口設施保全評估作業,並據以擬訂保全評估報告及保全計畫,報請航港局或其認可機構核定後實施。
  14. 行政商港法 第56條 …。前項作業完成後,由申請人報請航港局會商相關機關、事業或團體核定完工。
  15. 行政商港法 第59條 …申請複檢,並繳交複檢費用;其數額,由航港局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16.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15條 …部門:一等、二等船副應在總噸位五百以上之船舶,完成經航政機關核定之操作級航行員補強訓練紀錄簿所載事項。(二)輪機部門:一等、二等管輪應在主機推進動力七百五十瓩以上之船舶,完成經航政機關核定之操作級輪機員補強訓練紀錄簿所載…
  17.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22條 船員除參加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外,應依航政機關核定之船上訓練紀錄簿所載事項完成船上訓練及簽署,並於船上訓練前備妥船上訓練紀錄簿。但三等航行員及三等輪機員不在此限。船上在職訓練應由雇用人依航政機關核定之航海人員船上訓練…
  18.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38條 …之專業,經航政機關審核認可。評鑑員評鑑適任性評估應依航政機關核定之航海人員岸上訓練及評估指導手冊辦理。評鑑員之審查、認可作業,航政機關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19.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3條 …民航局定之。國際間通用之適航標準,適於國內採用者,得經民航局核定後採用之。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之檢定業務,民航局得委託其他機關、團體、個人辦理,受委託者之資格、責任、監督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民航…
  20.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8條 …第四目規定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許可籌設,並應在核定籌設期間內興建完成及依法向有關機關辦妥登記後,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始得營運。前二項航空站之籌設、興建、營運之申請、核准、出租、轉讓、撤銷或廢止之條件、…
  21.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2條 …,得劃定禁止或限制之一定範圍,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核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但經評估不影響飛航安全,並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前項航空站、飛行場與助航設備四周之一定範圍、禁止或限制之高度或燈光之…
  22.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7條 …航空站、飛行場之收費費率,由經營人擬訂,報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定;變更時,亦同。民航局為顧及國內航線永續經營及保障旅客權益,經報請交通部同意後,得免徵、減徵或停徵國營航空站國內航線使用費。第一項噪音補償金,得以現金發放之…
  23.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41-1條 …交通部定之。國際間通用之飛航標準,適於國內採用者,得經民航局核定後採用之。民航局應派員檢查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之航務作業,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結果發現有缺失者,應通知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改善…
  24.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43條 …物品不得攜帶或託運進入航空器。但符合依第四項所定辦法或民航局核定採用之國際間通用之危險物品處理標準有關分類、識別、空運限制、封裝、標示、申報及託運人責任事項之規定者,不在此限。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航空貨運承攬業、…
  25.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47-1條 …國家民用航空保安事項,應擬訂國家民用航空保安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航空警察局為各航空站之航空保安管理機關,應擬訂各航空站保安計畫,報請民航局核定後實施。於航空站內作業之各公民營機構,應遵守航空站保安計畫之各項規定。
  26.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47-2條 …空業,應依國家民用航空保安計畫擬訂其航空保安計畫,報請民航局核定後實施。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應訂定其航空保安計畫,報請民航局備查後實施。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及其他與航空站管制區相連通並具獨立門禁與非管…
  27.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47-3條 …依條約、協定及國際公約規定,不需安全檢查。二、由保安控管人依核定之航空保安計畫實施保安控管之貨物。三、其他經航空警察局依規定核准。前項安全檢查之方式,由航空警察局公告之。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載運未依第一項規定接受安全…
  28.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48條 …經營民用航空運輸業者,應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許可籌設,並應在核定籌設期間內,依法向有關機關辦妥登記、自備航空器及具有依相關法規從事安全營運之能力,並經民航局完成營運規範審查合格後,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如營業項目包括…
  29.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55條 …第三項票價補貼辦法及前項獎助辦法,均由交通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30.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58-1條 …許可聯營時,得附加條件、期限、限制或負擔。民用航空運輸業不依核定之計畫實施聯營、或核准聯營事由消滅或聯營事項有違公共利益或民航發展者,交通部得廢止許可、變更許可內容、命令停止或改正聯營行為。第一項之聯營如構成公平交易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