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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1 / 200 頁-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54條 護理人員公會違反法令或章程者,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為下列之處分:一、警告。二、撤銷其決議。三、撤免其理事、監事。四、限期整理。前項第一款、第二款處分,亦得由主管機關為之。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 第10條 …長至二月五日止。但營利事業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扣費義務人應隨時就已扣繳保險費金額,於十日內向保險人填報扣費明細。信託財產之扣費義務人如有特殊情形,得洽保險人申請扣費明細彙報期間延長至二月十…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6條 …或其他適當方式,公開爭議審議結果。前項公開,應將個人、法人或團體資料以代碼、匿名、隱藏部分資料或其他方式,達無從辨識後,始得為之。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15條 …及第二類被保險人,以其服務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雇主或所屬團體為投保單位。但國防部所屬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由國防部指定。二、第三類被保險人,以其所屬或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水利會或漁會為投保單位。三、第四類被保險人:(…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36條 …保險人並應主動協助之,必要時應會同社政單位或委託民間相關專業團體,尋求社會資源協助。前項申請之條件、審核程序、分期繳納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保險人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41條 …務提供者等代表共同擬訂,並得邀請藥物提供者及相關專家、病友等團體代表表示意見,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前二項標準之擬訂,應依被保險人之醫療需求及醫療給付品質為之;其會議內容實錄及代表利益之自我揭露等相關資訊應予公開。於保險人…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63條 …藥專家進行審查,並據以核付費用;審查業務得委託相關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前項醫療服務之審查得採事前、事後及實地審查方式辦理,並得以抽樣或檔案分析方式為之。醫療費用申報、核付程序與時程及醫療服務審查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政府機關(構)及勸募團體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十條第一項辦理公開徵信時,應刊登於所屬網站或發行之刊物;無網站及刊物者,應刊登於新聞紙或電子媒體。
- 行政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政府機關(構)及勸募團體依本條例第六條辦理公開徵信時,應至少每六個月刊登捐贈人之基本資料及辦理情形。遇重大災害或國際人道救援勸募時,應至少每月刊登之。前項基本資料,應包括捐贈者名稱或姓名、捐贈日期、捐贈用途及第九條各款事…
- 行政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條例所稱所屬人員,指政府機關(構)或勸募團體之員工、校(會)友及有服從義務或受監督關係者。
- 行政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勸募團體至遲應按月將辦理勸募活動所得金額存入依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所開立之捐款專戶。但公立學校應依國庫法、公庫法等有關公款存儲規定直接存入捐款專戶存管。勸募團體應依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專款專用;並應設置專簿,載明收支運…
- 行政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勸募團體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開立收據時,應按捐贈財物之種類載明下列事項:一、金錢:金額。二、不須變現即可依勸募用途直接使用之物品:種類、數量及時價。三、其他得按時價折算現值之動產或不動產:(一)動產:種類、數量及時價。(…
- 行政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政府機關(構)及勸募團體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及第十六條規定所開立之收據存根,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五年。記載收據紀錄之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十年。但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不在…
- 行政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勸募團體應將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備查資料,於主管機關備查後三十日內,在主管機關網站公告一年。
- 行政護理機構評鑑辦法 第6條 …之評鑑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性或與評鑑業務相關之機構、團體為之。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作業程序,應於評鑑起始日三個月前公告。第一項第四款評鑑,得以實地訪查、線上檢核、集中測驗、書面審查或其他方式為之。
- 行政志願服務法 第3條 …願服務運用單位:運用志工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經政府立案團體。
- 行政志願服務法 第6條 …召募時,應將志願服務計畫公告。集體從事志願服務之公、民營事業團體,應與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簽訂服務協議。
- 行政志願服務法 第20條 …察、義勇交通警察、義勇消防、守望相助、山地義勇警察、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組成員,自本法修正施行後,其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準用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予以半價優待。
-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2條 …所稱社會工作師,指依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術,協助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促進、發展或恢復其社會功能,謀求其福利的專業工作者。社會工作師以促進人民及社會福祉,協助人民滿足其基本人性需求,關注弱勢族群,實踐社會正義為使命。
-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5條 …項專科社會工作師之甄審,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全國性社會工作專業團體辦理初審工作。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完成相關專科社會工作師訓練者,均得參加各該專科社會工作師之甄審。專科社會工作師之分科及甄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12條 …。二、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三、對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之預防性及支持性服務。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與轉介。五、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於衛生、就業、教育、司法、國防等領域執行社會福利方案之設計…
-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13條 社會工作師執業以一處為限。但機關(構)、團體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16條 …執行業務時,應撰製社會工作紀錄,其紀錄應由執業之機關(構)、團體、事務所保存。前項紀錄保存年限不得少於七年。
-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19條 …偵辦。社會工作師因受前二項之危害涉及訴訟時,所屬機關(構)、團體、事務所應提供必要之法律協助。
-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19-1條 社會工作師所屬機關(構)、團體、事務所應保障其執行業務之安全,並提供必要之安全防護措施。社會工作師所屬機關(構)、團體、事務所未提供前項安全防護措施或提供不足時,社會工作師得請求提供之,機關(構)、團體、事務所不得拒絕。…
-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20條 …社會工作師依據相關法令及專業倫理守則執行業務,涉及訴訟,所屬團體、事務所得提供必要之法律協助。
-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34條 社會工作師公會,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主管。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36條 社會工作師公會選任職員應依人民團體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41條 社會工作師公會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者,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每點暫付金額,保險人得另與各總額部門審查業務受委託專業機構、團體或各總額相關團體,共同擬訂每點暫付金額訂定原則,並依本法第六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研商後,由保險人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