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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17條 …仍可享有該項保險給付;住院診療之被保險人,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認為可出院療養時,應即出院。
  2.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20條 …發生保險事故。二、被保險人無正當理由,不接受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之檢查,或補具應繳之證件,或受益人不補具應繳之證件。三、法定傳染病、麻醉藥品嗜好症、美容外科、義齒、義眼、眼鏡或其他附屬品之裝置、病人運輸、特別護士看護…
  3.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21條 …保險監理委員會為審議保險爭議事項;必要時,得向投保單位、特約醫療機構或其他有關機關調查被保險人與保險有關文件。
  4.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26條 被保險人罹患傷病時,除緊急傷病外,應向保險人自設或特約之醫療機構申請診療。經特約醫療機構診斷建議住院治療者,得申請住院治療。罹患普通疾病,申請住院診療前參加保險年資,應合計滿四十五日。
  5.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29條 被保險人因傷病住院診療,住院日數超過一個月者,每一個月應由醫療機構辦理繼續住院手續一次。住院診療之被保險人,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診斷可出院療養者,應即出院;如不出院時,其繼續住院所需費用,由被保險人負擔。
  6.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30條 被保險人有自由選擇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診療之權利。但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7.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32條 被保險人診療所需費用,由保險人逕付其自設或特約之醫療機構,被保險人不得請領現金。
  8.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33條 被保險人因緊急傷病須立即治療,在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以外之醫療機構門診或住院診療者,應於門診結束或出院之翌日起二個月內,檢具醫療證明及費用憑證,交由投保單位專案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但其費用超過保險人支付特約醫療機構費用…
  9.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34條 本保險之特約醫療機構,其特約與管理辦法及診療費用支付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10.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35條 …單位之事由所致者,保險人得請投保單位協助向被保險人求償。特約醫療機構,對被保險人之診療不屬於醫療給付範圍者,其診療費用,應由醫療機構或被保險人自行負擔。
  11.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36條 …存障害,適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之項目,並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者,得按其當月投保金額,依規定之身心障礙等級及給付標準,一次請領身心障礙給付。被保險人於保險人指定醫療機構出具之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
  12.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39條 …經保險人認定不能繼續從事農業工作者,其保險效力自保險人指定之醫療機構出具之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書所載身心障礙日期之當日二十四時終止。
  13.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45條 …,並應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特約醫療機構因此領取之診療費用,得在其已報應領費用內扣除。
  14. 行政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辦法 第9-1條 …人罹患、促發或惡化前條各款以外之疾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認可醫療機構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該疾病與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有相當因果關係者,視為職業病。
  15. 行政衛生福利部組織法 第2條 …、口腔健康與醫療照護之政策規劃、管理、監督及研究。十一、所屬醫療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十二、其他有關衛生福利事項。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修正施行前,本部原聘(僱)用之約聘(僱)人員及原約(僱)用之行政助理,…
  1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判,且經檢察機關指揮執行,容留於矯正機關、矯正機關附設醫院、醫療機構、教養機構等處所,施以強制工作、強制戒治、強制治療、觀察勒戒、監護及禁戒者。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目所稱接受管訓處分之執行者,指經法院裁定,且指揮執…
  17.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3條 …提供該服務之特約醫院、診所繼續接受診治之行為。前項轉診,不受醫療機構類別或層級別之限制。保險對象經轉診治療後,其病情已無需在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繼續接受治療,亦無第十一條所定情形,而仍有追蹤治療之必要時,接受轉診之特…
  18. 行政助產人員法 第12條 …處為限。助產人員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助產機構、醫療機構、產後護理機構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但急救、執業機構間之支援、應邀出外執行業務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19. 行政助產人員法 第13條 …務。助產人員申請設立助產機構執行業務,須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助產機構執行助產業務二年以上,始得為之。助產機構之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名稱變更,或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法人之醫療機構或法人附設之醫療機構變更負責醫師時,應檢具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影本,向保險人辦理變更。
  21.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及物理、職能、語言或聽力治療師(生)。三、照護機構內設有符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之診療空間(設施);於辦理復健治療服務時,應依服務類別,設有符合物理、職能、語言或聽力治療所設置標準規定之設施。四、應將照護機構內保險對象名…
  22. 行政身心障礙者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準則 第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受其委託辦理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應將健康檢查結果通知身心障礙者或其監護人。前項健康檢查結果發現有需追蹤治療之病症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輔導身心障礙者治療並依其意願轉介至適當醫療機構。
  23.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12條 護理人員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但急救、執業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24. 行政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民國一百十年十月十二日修正施行前,主管機關已核准護理機構冠以醫療機構附設之名稱者,得繼續使用原名稱。
  25.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64條 …保險人核定不予給付,且可歸責於醫師時,該費用應自該醫師所屬之醫療機構申報之醫療費用核減之。
  2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22條 …止授權,應依其所屬藥品分類予以重新核價。六、全靜脈營養輸液按醫療機構提供之全靜脈營養處方箋中,所使用本標準已收載項目之用量,乘以各項目每毫升之藥價單價,加總後之藥價,再換算該全靜脈營養輸液每毫升之藥價(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
  27.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協調醫療機構成立之醫療小組,應由該醫療機構負責醫師或其指派之人員擔任召集人,其成員至少應包括醫事人員及社會工作人員。
  28. 行政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45條 …之醫院,指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指定辦理身心障礙鑑定之醫療機構。第一項經醫療機構評估無工作能力之日期不明或顯有疑義時,保險人得就相關評估資料查明,並以其無工作能力事實之當日為得請領之日。
  29.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48條 …或其家庭成員之必要安全措施。二、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護所或醫療機構。三、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四、查訪並告誡相對人。五、訪查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並提供必要之安全措施。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應…
  30.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52條 醫療機構對於家庭暴力之被害人,不得無故拒絕診療及開立驗傷診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