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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 第10條 …各項限制。八、發給承領證書。九、繳清全部地價後囑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並通知承領人領取土地所有權狀。
  2. 行政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 第17條 …明文件,送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囑託該管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並憑原承領證書領取土地所有權狀。一、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二、宜農、牧地水土保持合格證明書。
  3. 行政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 第24條 承領人繳清地價,取得土地所有權後滿五年始得移轉。承領人取得土地所有權後五年內,除政府實施國家經濟政策或公共需用,辦理區段徵收或徵收外,不得變更使用。
  4. 行政外國人未依規定使用其投資取得國內土地及其改良物逕為標售辦法 第13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辦理標售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已簽訂移轉契約並依法申報現值者,得檢具契約書件及現值申報書影本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停止標售。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受理前項申請後,經審核屬實,應停止標售。停止標售後…
  5. 行政外國人未依規定使用其投資取得國內土地及其改良物逕為標售辦法 第14條 …未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者,於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出具證明文件,依土地登記規則第九十七條規定辦理。
  6. 行政外國人未依規定使用其投資取得國內土地及其改良物逕為標售辦法 第16條 …。二、經公告徵收者。三、經直轄巿或縣(巿)政府依法令公告禁止移轉者。四、依第十三條規定停止標售者。
  7. 行政外國人未依規定使用其投資取得國內土地及其改良物逕為標售辦法 第21條 …人依標售條件繳足價款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發給得標人產權移轉證明書,並通知地政事務所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其有抵押權之設定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並應先行代償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並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抵押權登記及標…
  8.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4條 …條例用辭定義如下︰一、不動產︰指土地、土地定著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房屋指成屋、預售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二、成屋︰指領有使用執照,或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之建築物。三、預售屋︰指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
  9.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9條 …。經紀業因合併、變更組織時對其所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之權利應隨之移轉。其因申請解散者,得自核准註銷營業之日滿一年後二年內,請求退還原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但不包括營業保證金之孳息。
  10.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 第38條 …或宗教性質之法人限期繳納價款。三、價款繳清後,應發給土地權利移轉證明書,並通知登記機關。前項審查及公告期間異議之處理,準用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規定辦理。
  11.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 第39條 日據時期經移轉為寺廟或宗教團體所有,而未辦理移轉登記或移轉後為日本政府沒入,於本條例施行時登記為公有之土地,自日據時期即為該寺廟或宗教團體管理、使用或收益,且該寺廟為適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該宗教團體為已依法登記之法人者…
  12.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未依法登記之寺廟或宗教團體名義登記之土地。十三、日據時期經移轉為寺廟或宗教團體所有,而未辦理移轉登記或移轉後為日本政府沒入,於本條例施行時登記為公有土地。
  13.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項所稱重新辦理登記,指依本條例清理後所為之更正、更名、塗銷或移轉登記。
  14.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查遺漏或錯誤情形者,除該土地已依本條例辦竣更正、更名、塗銷、移轉登記或登記為國有外,應以書面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查明屬實後,依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15.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4條 …條例之寺廟或宗教性質之法人取得讓售土地,向登記機關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免檢附土地所有權狀;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應將該權狀公告註銷。
  16.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23條 …保管之營業保證金,屬於代銷業者繳存部分,提經本會確認無誤後,移轉至代銷業全聯會。但兼營仲介業或代銷業之經紀業者,仲介業全聯會非依其請求,不得將其所繳存營業保證金移轉之。營業保證金經依前項規定移轉後,經紀業原領有營業保證金…
  17.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12條 …日內提供申請登記所需文件,由得標人會同招標機關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招標機關並應以現況辦理點交,製作點交紀錄;其土地之面積,應以土地登記簿記載者為準。二、土地尚未完成地籍整理者,招標機關應於得標人繳清土地價款之日起三十…
  18.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14條 …坐落及面積。三、地上權存續期間。四、土地使用限制。五、地上權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之限制。六、地上權權利金金額、繳款方式及期限。七、地租金額、繳款方式及期限。八、地租調整方式。九、地上權消滅後,土地返還及地上物處理方式。十、…
  19.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28條 …將報准照價收買之土地先行公告,並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土地移轉之權利人或他項權利人。二、受通知人應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五十日內,繳交土地所有權狀、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及有關證件;逾期不繳交者,宣告其書狀、證件無效。三、直轄…
  20.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1條 …其申報地價為準。二、依第四十七條之一規定收買者,以其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為準。三、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六條規定收買者,以收買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21.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5-2條 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22.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5-3條 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左列各款信託關係人間移轉所有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一、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二、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與新受託人間。三、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之受益人為委託人者,信託關係消滅時…
  23.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6條 土地增值稅之徵收,應依照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行之。但因繼承而移轉者,不徵土地增值稅。前項土地漲價總數額,應減去土地所有權人為改良土地已支付之全部費用。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土地移轉繳納土地增值稅時,…
  24.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7條 土地增值稅,以原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但土地所有權無償移轉者,以取得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25.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7-1條 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以土地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
  26.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8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其移轉現值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之現值,應就其超過總數額依第三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扣減後,徵收土地增值稅。前項所稱原規定地價,係指中華民國五十三年規定之地價;其在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以前已依土地法規定辦…
  27.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8-1條 依第三十五條之三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於所有權移轉、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移轉為受託人自有土地時,以該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最近一次經核定之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
  28.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9條 前條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之現值,應按政府公告之物價指數調整後,再計算其土地漲價總數額。
  29.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40條 …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
  30.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42條 …其土地增值稅。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準用前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但經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再移轉時,以該土地第一次免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