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機關」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6 / 21 頁- 考試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 第6條 …、技術類互不得越類報考。但原屬關務類其現任職務為技術類,經其服務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本規則附表所列技術類別,依職業管理法律規定須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始能執行業務者,應具有各該專門職業證書始得報考。
- 考試各機關人事資料管理規則 第5條 …各機關之初任人員,應填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服務機關負責查驗並以人事資訊管理系統登錄建檔,嗣後各項個人資料之異動,應隨時以該系統更新。
- 考試各機關人事資料管理規則 第6條 公務人員轉任、調任他機關後三個工作日內,原服務機關應以人事資訊管理系統轉出其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供新職機關接收;必要時,新職機關得請原服務機關提供其經人事主管簽章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原服務機關不得拒絕。離職人員再任時…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各級政府依法撥繳之費用,應由各級政府或服務機關於每月發薪時直接撥繳基金管理機關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參加本基金人員依法自繳之費用應由服務機關公立學校軍事單位於每月發薪時代扣彙繳基金管理機關委託代收之金融機構。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例假順延之。逾期未繳,致參加本基金人員或其遺族權益受損時,由服務機關學校軍事單位負責。基金管理機關應俟本基金費用繳清後,始予辦理各項給與。參加本基金人員如逾期繳付基金費用,其未繳費之年資,應按相同等級人員繳費標準換算複利…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構),實際從事工作並定期支領固定報酬之職務。前項職務應由其服務機關(構)學校依相關法規、內部管理規定或聘僱契約,覈實認定並出具證明。第一項職務不含下列各款情形之職務:一、自營作業。二、臨時性工作。三、按日、按次或按件計…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因公差遭遇意外危險或罹病,指被保險人經服務機關(構)學校指派,執行一定之任務或代表機關參加活動,自出發以迄完成指派任務或參加活動,返回辦公場所或住(居)所止之期間內,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一、遭受暴力、…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年終考績(成)、成績考核或服務成績證明認定之。二、積勞過度:服務機關(構)學校應舉證其職責繁重,足以使之積勞過度。三、因盡力職務,積勞過度所生疾病:被保險人因公致失能或死亡之傷病應由服務機關(構)學校查明其病症與工作關係…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62條 本法第二十條所稱最後服務機關(構)學校,指被保險人發生養老年金保險事故退保時服務之機關(構)學校。本法第二十條所稱應負擔私立學校被保險人所領超額年金之財務及支給責任者,於政府部分,指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2條 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得向服務機關防護委員會提出職場霸凌之申訴;服務機關依第五條第四項免設防護委員會者,公務人員得逕向上級機關提出職場霸凌之申訴。各機關人員遭受職場霸凌,行為人為機關首長,應向上級機關提出職場霸凌之申訴;…
-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41條 公務人員就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防護事項,得向服務機關提供建議。機關應於三十日內回復辦理情形。各機關未依本辦法規定,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防護措施時,公務人員得請求服務機關提供之。機關應於三十日內回復辦理情形。
-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46條 公務人員依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請求服務機關提供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經服務機關拒絕者,得依本法規定提起救濟;其不提供或提供不足者,亦同。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9條 …經各主管機關核准之團體專題研究者,不在此限。前項選送進修須經服務機關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機關首長核定。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2條 …得給予相關補助。三、自行申請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其進修項目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並同意其前往進修者,得准予留職停薪,其期間為一年以內。但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延長時間最長為一年;其進修成績優良者,並得給予部分費…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4條 …期滿,或期滿前已依計畫完成進修,或因故無法完成者,應立即返回服務機關學校服務。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5條 公務人員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結束,其回原服務機關學校繼續服務之期間,應為進修期間之二倍,但不得少於六個月;留職停薪全時進修結束,其應繼續服務期間與留職停薪期間相同。前項進修人員經各主管機關依法同意商調他機關服務者,其應繼續服…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6條 …學校選送或自行申請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服務機關學校依有關規定懲處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者,應賠償其進修所領補助。二、違反第十四條規定者,應賠償進修期間所領俸…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8條 各項訓練及進修所需經費除編列預算支應外,得向受訓人員或其服務機關學校收取費用。前項收費標準,由各主管機關定之。
- 考試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職金融檢查人員轉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5條 …函送銓敘部備查。其人員之派任案件,應於銓敘部規定之期限內,由服務機關依送審程序送銓敘部審查,經銓敘審定後,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生效。前項轉任人員名冊之格式,由銓敘部定之。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3條 …專任人員、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二、轉任:指現任公務員經原服務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原服務機關)及其主管機關同意,並副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後,轉至第二條所定之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服務。三、回任:指轉任人員…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4條 …陸事務機構服務,自轉任後繼續任職現仍在職者,得向最後任職之原服務機關申請回任;其原服務機關在其提出申請後一年內,如遇有與其回任時所具任用資格相當之職務出缺時,應優先安排其回任。原服務機關無適當職缺安排回任時,應由原服務機…
- 考試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4條 …聘用大法官助理、法官助理、約聘辯護人年資。前項各款年資應由原服務機關、學校出具工作內容證明,就其工作內容覈實認定之。
- 考試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5條 …曾任司法院、法務部及其所屬機關之特任或其他政務人員年資,繳有服務機關出具未受懲戒之證明文件者。二、曾任中央研究院法學相關研究人員及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年資,繳有原服務機關、學校出具之晉薪或已支年功薪最高級證明者。三、曾任…
- 考試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3條 …各該主管機關認定之。二、其報酬支給不具全國一致性標準者:由原服務機關視其辦理之業務及職責繁重程度與編制內人員、聘用人員或約僱人員相當情形,覈實認定相當之編制內人員、聘用人員或約僱人員職務等級後,再依前項對照表認定之。依前…
- 考試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5條 …認定與擬任職務工作性質相近。三、曾任職務並無職系之規定,由原服務機關出具工作內容證明,就其工作內容對照職系說明書或職務說明書認定其適當職系後,依前二款認定之。必要時,得由銓敘部會同各該主管機關訂定對照表認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6條 …、曾任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或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之年資,繳有其服務機關出具未受懲戒之證明文件者。七、曾任民選縣(市)長、鄉(鎮、市)長之年資,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十日臺灣省鄉鎮縣轄市長成績考核辦法廢止以前任職,繳有年終…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明理由,報經各該任免權責機關首長交付各該任免權責機關或當事人服務機關之甄審委員會同意後,依程序報請各該任免權責機關首長同意調任者。各機關辦理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二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
-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6條 …者,應檢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向原服務機關申請回職復薪。但為辦理退休、退職或資遣者,得免附病癒證明書隨時向原服務機關申請回職復薪,並於回職復薪當日退休、退職或資遣。
-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17條 公務人員在休假期間,如服務機關遇有緊急事故,得隨時通知其銷假,並保留其休假權利。
-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5條 …構)同意,不得以代表機關(構)名義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或服務機關(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前項同意之條件、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