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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增加次數。
  2.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第5條 …,有證明文件。四、具有第四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資格之一,並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建築工程科及格,分發任用後,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擔任建築工程職務三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部分科目免試資格,應於本考試報…
  3.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第7條 …全部科目免試者,資格證明文件如下:一、應考資格證明。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建築工程科考試及格證書。三、三年以上擔任建築工程職務年資證明文件。職務年資證明文件應載明任職期間、曾參與建築物設計或施工之工程名稱、地點、面…
  4.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第16條 本考試全部科目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內政部查照。申請全部科目免試經核准者,亦同。
  5.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6.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7.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 第3條 …予保留。本考試第一試及選試科目以外之第二試應試科目分別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之第一試及第二試同時舉行;應試科目相同者,均採同一試題。
  8.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 第10條 …錄良好證明文件,如經原核發機關廢止,考選部應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認定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報請考試院撤銷其及格資格,並註銷其及格證書。
  9.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 第21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法務部查照。本考試及格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應註明第二試選試科目別。
  10.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1.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遇有必要,得臨時舉行之。
  12.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規則 第11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經濟部查照。
  13.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4.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15.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 第5條 …前條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資格,並曾任薦任或相當薦任以上會計、審計人員三年以上,有證明文件。二、具有前條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資格,並曾任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講師三年以上、助理教授或副教授二年以上、教授一年以上,講授前條…
  16.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 第6條 …銓敘合格審定函。三、主計或審計主管機關派令。公營事業機構從業人員,應繳服務單位之派令及其上級機關會計主管單位核派有案之證明文件;軍職人員應繳上尉以上之任官令、任職令及國防部主計局證明書。四、服務年資證明書。依前條第一項第…
  17.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 第12條 本考試全部科目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照。
  18.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9.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遇有必要,得臨時舉行之。
  20.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 第7條 中華民國國民於語言治療師法公布施行前,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公職語言治療師考試及格者,得申請語言治療師全部科目免試。前項申請案件之審議,由考選部設語言治療師考試審議委員會辦理。審議結果,由考選部核定…
  21.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 第13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衛生福利部查照。申請全部科目免試經核准者,亦同。
  22.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聽力師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3.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聽力師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聽力師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遇有必要,得臨時舉行之。
  24.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聽力師考試規則 第11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衛生福利部查照。
  25.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6.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考試規則 第3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
  27.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考試規則 第13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交通部查照。
  28.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9.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遇有必要,得臨時舉行之。
  30.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規則 第12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內政部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