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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4條 …負責人親自辦理。但客戶本人或其負責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時,得以書面委託第三人代辦,票券金融公司對於委託書及委託事項之真正,應為必要之查證。兼營票券金融業務之金融機構與初次往來客戶辦理短期票券之經紀、自營業務,準用前項規定。
  2. 行政銀行法 第12-2條 …人,其保證契約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不得逾十五年。但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3. 行政銀行法 第30條 …人或被保證人為股份有限公司之企業,如經董事會決議,向銀行出具書面承諾,以一定財產提供擔保,及不再以該項財產提供其他債權人設定質權或抵押權者,得免辦或緩辦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登記或質物之移轉占有。但銀行認有必要時,債務人仍應…
  4. 行政銀行法 第108條 信託投資公司不得為左列行為。但因裁判之結果,或經信託人書面同意,並依市價購讓,或雖未經信託人同意,而係由集中市場公開競價購讓者,不在此限:一、承受信託財產之所有權。二、於信託財產上設定或取得任何權益。三、以自己之財產或權…
  5. 行政票據法 第51條 …票交還執票人以前,仍得撤銷其承兌。但已向執票人或匯票簽名人以書面通知承兌者,不在此限。
  6. 行政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0條 …簿、文件、電子資料檔或其他相關資料。前開資料儲存形式不論係以書面、電子檔案、電子郵件或任何其他形式方式儲存,均應提供,不得以任何理由規避、拒絕或妨礙查核。
  7.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書面,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得以電子文件為之。所稱簽署或簽名者,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得以電子簽章或數位簽章為之。
  8.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 …分行)提供個人化或客製化金融商品或服務,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以書面向銀行申請為高資產客戶:一、提供可投資資產淨值及保險商品價值達等值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財力證明;或於該銀行之可投資資產淨值達等值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並提供持有…
  9.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4條 …融商品或服務。銀行執行前項高資產客戶之通知及說明程序,應保存書面及錄音紀錄。於客戶不同意錄音之情形,銀行應做成書面紀錄請客戶簽名確認。
  10.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6條 …外金融商品予高資產客戶,應與該境外機構或其境內代理人以約定或書面確認下列事項:(一)於金融商品存續期間,除以英文提供商品資訊及行銷文件外,應另以中文提供重要商品特性、風險屬性及商品參考價格資料等金融商品相關資訊予中文需求…
  11.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條 發行機構應於電子票證、書面或電子文件載明發行機構之聯絡資訊及可查詢持卡人權利義務訊息之管道,並告知持卡人下列事項:一、電子票證之使用方式、終止事由及款項退還之方式。二、向持卡人收取手續費及可能負擔之一切費用;並應以淺顯文…
  12.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5條 …報。保險人依前項規定運用專設帳簿之資產進行投資及交易,應作成書面紀錄,按月提出檢討報告,並應依法建檔保存。保險人依第一項規定運用與管理專設帳簿資產時,不得有下列情事:一、提供專設帳簿之資產做為擔保之用。二、將專設帳簿之資…
  13.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16條 …行使表決權,表決權行使之評估分析作業、決策程序及執行結果作成書面紀錄,循序編號建檔,至少保存五年。保險人出席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所持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受益人會議,應基於投資型保險保戶之最大利益行使表決權,並準用前…
  14.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 第8條 …代公司或其分支機構營業處所方式申請辦理。(二)保經代公司應以書面或其他日後可資證明之方式提供法定相關告知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同意網路投保或網路保險服務聲明事項、履行個資法告知義務內容等,提供保險客戶閱覽並簽名同意,以完成註…
  15. 行政保險法 第64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
  16. 行政保險法 第97條 …保險人修復後,再行使用。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接受建議時,得以書面通知終止保險契約或其有關部份。
  17. 行政保險法 第105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18. 行政保險法 第106條 …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者,不生效力。
  19. 行政保險法 第116條 …保其權益。對被保險人之通知,依最後留存於保險人之聯絡資料,以書面、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約定方式擇一發出通知者,視為已完成。第一項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清償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後,翌日…
  20. 行政保險法 第120條 …借款,保險人應於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要保人未於該超過之日前返還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日停止。保險人未依前項規定為通知時,於保險人以書面通知要保…
  21. 行政保險法 第123-2條 …裁定開始清算或更生程序時,下列各款之人,取得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向執行機關或執行命令所指定之人支付以保險契約終止後預計可獲保險人償付之解約金額度者,得以書面通知保險人變更為新要保人:一、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者。二…
  22. 行政保險法 第143-3條 …權益,協助重整程序之迅速進行,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除提出書面反對意見者外,視為同意安定基金代理其出席關係人會議及行使重整相關權利。安定基金執行代理行為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安定基金訂定,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五、受主…
  23. 行政保險法 第146-9條 …之評估分析作業作成說明,並應於各該次股東會後,將行使表決權之書面紀錄,提報董事會。保險業及其從屬公司,不得擔任被投資公司之委託書徵求人或委託他人擔任委託書徵求人。
  24. 行政保險法 第148-2條 …閱。保險業於有攸關消費大眾權益之重大訊息發生時,應於二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報告,並主動公開說明。第一項說明文件及前項重大訊息之內容、公開時期及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25. 行政保險法 第163條 …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前,於主管機關指定之適用範圍內,應主動提供書面之分析報告,向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收取報酬者,應明確告知其報酬收取標準。前項書面分析報告之適用範圍、內容及報酬收取標準之範圍,由主管機關定之。
  26. 行政保險法 第177-1條 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於經本人書面同意,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病歷、醫療、健康檢查之個人資料:一、依本法經營或執行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二、協助保險契約義務之確定或履行而受保險業委託之法人。三、辦理爭議…
  27.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0條 …書。二、發起人會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紀錄或有限公司董事書面同意。三、營業計畫書:載明所申請相關行為之範圍與方式、業務經營之原則、方針與具體執行之方法、市場展望、風險及效益評估。四、業務章則及業務流程說明。五、所申請…
  28. 行政銀行相關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1條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受託人應於事實發生後一個月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報:一、受託人之姓名、住所或職業變更,或法人受託人之名稱、代表人、主事務所或業務項目變更者。二、信託監察人、諮詢委員會委員變更,或信託監察人、諮詢委員…
  29.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4條 …任意停止指派簽證精算人員。保險業停止指派簽證精算人員時,應以書面向主管機關陳報其停止指派之原因,並應於三個月內重新指派。
  30.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5條 …請複核精算人員,應於契約書約定聘請期間。如提前終止聘請,應以書面向主管機關陳報終止聘請之原因,並應於三個月內重新聘請。